'拖欠農民工工資爭議案件將被法院納入速執程序'

""拖欠農民工工資爭議案件將被法院納入速執程序

資料圖:農民工領取被拖欠的工資。陸瑤 攝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資料圖:農民工領取被拖欠的工資。陸瑤 攝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中新網8月2日電 近日,人社部等五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實施“護薪”行動全力做好拖欠農民工工資爭議處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人社部調解仲裁管理司負責人在答記者時提到,人民法院將加大相關案件執行力度,將拖欠農民工工資爭議案件作為重點民生案件納入速執程序,優先安排人力、物力,用足、用盡執行措施。

《通知》在提高拖欠農民工工資爭議仲裁質效方面採取了哪些超常規措施?該負責人稱,2016年,人社部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民工工資爭議調解仲裁工作的通知》,指導各地建立健全工作機制,依法及時處理了大量拖欠農民工工資爭議案件。但對標對錶黨中央關於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要求,還存在部門協調力度不夠、工作措施常規化等問題。對此,《通知》主要採取以下超常規措施:

一是暢通仲裁“綠色通道”。要求仲裁機構進一步知重負重、擔當作為,對符合條件的爭議當天立案,並在三個工作日內一次性通知有關事項,落實《辦案規則》簡易處理規定,將簡單小額案件審限縮短至三十日內,進一步提高拖欠農民工工資爭議案件處理效率。

二是增強案件處理效果。要求仲裁委員會可根據農民工申請依法主動收集證據,適用先行調解、終局裁決等規定,對重大案件實行仲裁機構負責人掛牌督辦制度等,依法提高爭議案件仲裁終結率。

三是加強仲裁與訴訟銜接。要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人民法院共同研究拖欠農民工工資爭議處理重點問題,統一裁審法律適用標準,落實保全、執行等聯動機制,特別提出了建立裁審證據銜接制度,這是繼2017年人社部與最高人民法院共同印發《關於加強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與訴訟銜接機制建設的意見》、2018年全國各省級及多數地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與人民法院建立裁審銜接機制後的又一項重要成果,切實發揮仲裁準司法制度的“前置、終結、三方、效率”的作用,充分發揮勞動人事爭議處理“攔水壩”的制度效能。

在強化拖欠農民工工資爭議案件處理方面,人民法院將採取哪些工作措施?該負責人表示,《通知》作出以下規定:

一是完善案件審理機制。暢通立案“綠色通道”,按照普通民事案件受理有工資欠條的拖欠農民工工資爭議,進一步暢通農民工當事人維權渠道;合理分配舉證責任,主動依職權調查,充分考慮農民工舉證能力不足的實際情況;充分發揮簡易程序和小額速裁機制功能,提高案件處理效率。

二是加大案件執行力度。將拖欠農民工工資爭議案件作為重點民生案件納入速執程序,優先安排人力、物力,用足、用盡執行措施;規範裁審執行程序銜接,強化仲裁裁決書、調解書的執行力度,保障仲裁處理結果落實落地;及時給予執行救助,保障困難農民工生活等。

三是落實案件保全規定。對農民工追索工資案件申請財產保全的,一般不應要求擔保;對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可依職權採取保全措施;對農民工在仲裁階段提出財產保全申請的,人民法院要依法快速審查並及時作出裁定等,有效保障案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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