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討要10萬元工資欠款未果,男子爬上龍門吊'

石家莊 法律 交通 黃梅縣 武器 湖北 燕趙都市報 2019-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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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合法討要工資,勞動仲裁部門會給予極大的支持和幫助。可有的人不是依法維權,最近,在鹿泉打工的一中年男子,因一時的氣憤衝昏了頭腦,採取過激違法行為,爬上某工地正在施工的龍門吊討要工資欠款。違法行為人擾亂了公共秩序,被鹿泉警方行政拘留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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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合法討要工資,勞動仲裁部門會給予極大的支持和幫助。可有的人不是依法維權,最近,在鹿泉打工的一中年男子,因一時的氣憤衝昏了頭腦,採取過激違法行為,爬上某工地正在施工的龍門吊討要工資欠款。違法行為人擾亂了公共秩序,被鹿泉警方行政拘留5天。

石家莊:討要10萬元工資欠款未果,男子爬上龍門吊

7月30日上午8時許,石家莊市鹿泉區公安局獲鹿分局接到110指揮中心指令稱:在鹿泉區獲鹿鎮某工地有人爬龍門吊。接到指令後,該分局立即組織警力趕到現場。發現一名男子在沒有任何安全防護措施下坐在龍門吊頂端,情況危急,並有大量過路群眾聚集圍觀,造成交通嚴重堵塞。該分局民警一邊疏堵交通,一邊與該男子進行溝通,穩定男子的情緒。經過近一個小時耐心細緻的勸說,終於將胡某安全勸下龍門吊,並帶回派出所調查。

經瞭解,胡某(男,53歲,湖北省黃梅縣人)因向工地負責人討要10萬元工資欠款未果後,沒有尋求勞動仲裁部門藉助法律武器維權,卻一氣之下采取過激行為,爬上該工地龍門吊,以此威脅工地負責人付清拖欠工資。但胡某因擾亂公共秩序,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5天。

警方提醒民眾:因勞資糾紛而採取跳樓、封門或者堵路等行為,屬於擾亂社會正常生產秩序,公安部門依法可對相關人員作出相應處罰。當發生勞資糾紛時,應向當地,藉助法律武器維權,千萬不要有過激行為,否則將會因為違法受到處罰。

(燕都融媒體記者 劉濤 通訊員 郄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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