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將加強網約車平臺管理 不允許亂漲價

(原標題:網約車高峰期隨意漲價是“殺熟”?深圳將加強網約車平臺管理)

如今,網約車已經成為深圳市民一項重要的出行方式。目前,深圳共有15家網約車平臺,5萬張網約車車證,網約車駕駛員證6萬張,日均訂單四五十萬單。如何進一步把網約車規範化、管理好,為市民服務好,已經成為大家關注的熱點、焦點。

今年3月,深圳提出擬對2017年出臺的《深圳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下稱《暫行辦法》)作全面修訂,進一步規範和優化網約車監管機制。6月17日下午,深圳市政協召開《深圳市網絡預約出租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修訂專題協商會。深圳市政協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組織委員圍繞“深圳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修訂開展調研,並於6月17日下午召開專題協商會,市政協主席戴北方,副主席王璞、徐友軍出席會議。委員們建議應該規範網約車平臺計價標準,避免大數據“殺熟”,對甩客、繞路等違規行為應當實行更高的處罰標準。

“我們認真聆聽政協委員的每一條意見,並根據發展實際、發展階段,把每條意見梳理好,尋求實現現階段的最大公約數。”深圳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劉慶生迴應。

不允許平臺用大數據“殺熟”、亂漲價

根據《暫行辦法》,網約車運價實行市場調節價,必要時根據有關規定實行政府指導價。深圳市政協委員、廣東卓建律師事務所主任張斌認為,由於市場調節中會出現規制失靈,比如拒載、攬客等情況,因此政府指導價是非常必要的。他建議增加市場調節與政府指導兩類情況的細化規定。

“網約車定價太低會衝擊城市公共交通,定價太高又難以保障消費者權益和乘客需求。”深港集團黨委副書記、總經理杜軍認為,市場調節價應該在政府指導價之內。同時,網約車企業不能變相向乘客發放補貼,以低於巡遊出租車價格提供服務。“這樣既保護了消費者,也保護按照市場指導價、政府指導價的巡遊車價格體系以及整個公共交通價格體系,避免出現較大價格偏差,損害群眾利益。”

實際運營中,許多網約車運營平臺使用算法調價,高峰期加價、大數據“殺熟”,同一條線路甚至會有幾倍的高比例加價。“這種模式一邊宰乘客,一邊宰司機,還擾亂了市場的正常秩序。”深圳市政協委員,深圳市網眼傳媒公司董事長、深圳市媒體研究會副會長孫國瑜認為,這種模式實際上是以公共道路資源賺取商業收入。

他建議,增加對於網約車運營平臺用算法亂漲價、亂加價、亂分配的限制條款,不允許網約車平臺以無限制的浮動價格擾亂城市出租車整體運營秩序,形成依靠大數據算法的不正當競爭。

建議降低網約車駕駛員證門檻

民革深圳市委會委員、深圳市政協委員、深圳職業技術學院物流系副教授、交通運輸研究中心主任王雪認為,目前《暫行辦法》對於司機獲取網約車駕駛員證設置的門檻過高,尤其是要求駕駛員必須擁有深圳戶籍或者居住證。而深圳的居住證要求連續繳納12個月社保等,在一線城市中門檻是最高的。這讓許多司機望而卻步。

王雪建議,可以從兩個途徑降低網約車駕駛員證門檻:借鑑北京上海廣州政策,公安部門降低居住證申領門檻,由“連續12個月社保,居住登記滿一年”,修改為“連續6個月社保,居住登記後立即辦理”;或是借鑑杭州、三亞、東莞經驗,改居住證要求為居住登記,讓更多駕駛員得以進入辦證流程,納入嚴格監管。

“與其讓司機‘裸奔’,不如把他們納管進來。只有更大範圍的管住人,才能真正提升行業安全水平。”王雪表示,網約車等臨工經濟是就業很好的緩衝帶。降低駕駛員證門檻,對穩定就業、穩定發展、行業健康有重要作用。

相對地,也有人主張應該實行更嚴格的准入制度。致公黨深圳市委會委員,深圳市福田區百花小學副校長,市委文化與體育委員會副主任、福田區總支副主委,福田區人大代表鍾雄認為,網約車平臺對從業人員管理應從兼職走向專職,“兼職駕駛員業務不成熟會帶來客戶體驗不佳,也會導致管理成本增加,更有可能導致道德風險。”

對甩客、繞道的處罰標準應該提高

在監管問題方面,委員們普遍認為,目前的條款對於網約車平臺違規處罰力度不足,部分處罰標準甚至低於普通巡遊出租車。《暫行辦法》第五十條規定,網約車駕駛員存在“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繞道行駛的”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而交通部《巡遊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第四十七條規定,巡遊車駕駛員存在“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繞道行駛的”,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最高罰款只有3萬元,這對企業來說是小意思。”深圳市政協委員、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副站長潘爭豔認為,目前《暫行辦法》規定的處罰太輕,導致企業的違法成本太低,不能很好地起到懲戒和威懾作用,保障乘客的合法利益。

《暫行辦法》規定,企業車輛所有人將已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的車輛交給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的駕駛員從事網約車經營的,由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處10000元以下罰款。“10000元以下到底是多少?建議每例罰款20000元,不留下權力尋租空間。”鍾雄說。

除了罰款以外,委員還提議用其他方式規範駕駛員與乘客的行為。“駕駛員與乘客之間應該建立一個互評黑名單制、點贊制,相互監督。深圳市政協常委、中國攝影家協會副主席、企業家攝影協會(深圳)主席王琛認為,互評黑名單、點贊制度能夠規範司機與乘客的行為,對司機乘客都是很好的保護。

要求平臺必須在運營屬地納稅

目前國內網約車平臺的運營模式,基本上都是屬地管理但不是屬地納稅,網約車運營平臺公司往往選擇稅收優惠的城市註冊,然後全國鋪開運營。

在孫國瑜看來,網約車運營平臺使用的道路資源是屬地城市的公共資源,屬於全體市民所有。網約車運營公司建立個運營平臺,直接使用了城市公共道路資源,獲取市場收益,卻不給所佔用的城市公共資源支出任何成本,也不給所使用城市資源公共稅務繳納相應稅金,這是不合理的。“建議增加對網約車運營平臺、公司的稅務約束條款,嚴格要求:屬地運營必須屬地納稅。”

根據《暫行辦法》,非本市法人需要在深圳註冊分支機構,才能取得網約車運營資格。民建深圳市委會委員、北京市競天公誠(深圳)律師事務所資深合夥人、福田區政協常委周璇指出,分支機構的納稅不必然產生在本地,因此建議修改為非本事企業法人應當在本市設立具備深圳納稅獨立資格的分支機構。“否則我們很可能投入了大量的資源,卻不能從這個公司獲取到稅收收入。”(來源:南方網 作者:夏凡)

南方工報-“工人在線”責編:蔡潔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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