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歲乘客搶奪方向盤 瀋陽一公交車撞上候車亭

瀋陽 清原 交通 東北新聞網 2019-06-08
69歲乘客搶奪方向盤 瀋陽一公交車撞上候車亭

69歲乘客搶奪方向盤,201路公交車失控撞到候車亭。視頻截圖

瀋陽一輛201路公交車在前日下午1時40分許,突然失控撞上了路邊的候車亭,公交車刮上了候車亭的遮雨擋板,公交車車窗玻璃碎裂,一名路人及兩名乘客受傷。69歲的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拘。

公交車衝上了人行道

“興華街北三路,又一起搶公交車方向盤的……”目擊者拍攝的視頻顯示:一輛藍白相間的公交車撞到了路邊邊石,衝上了人行道,撞到了候車亭,公交車站站牌被撞倒在地,候車亭的遮雨擋板刮在了公交車車體上,公交車車窗玻璃破碎。一名穿藍色工作服的男子站在人行道上,面對著公交車打著電話。

目擊者稱:事故的原因是有人奪公交車方向盤,前日下午1時30分許,這輛201路公交車快行駛到興華街北四路站時,司機問了幾次有沒有人下車,但沒有人說下車。等車開出了車站,有一名60多歲的老人從車廂後面走過來說要下車,之後兩人發生爭執,老人拉扯了司機並搶奪方向盤,導致車輛失控,衝向路旁,將車站站牌撞倒。

由於公交車突然失控,車內有乘客摔倒受傷,萬幸的是當時候車亭沒有乘客。

昨日上午,201路公交車隊陳隊長表示:事件發生後,司機接受了警方的調查後當天晚上已經回家了。

201路所屬的瀋陽地鐵巴士公司回覆稱:此事件已經由警方介入調查處理,公司不宜再對外發表看法。

警方通報:

搶奪方向盤者被刑拘

昨日下午,瀋陽市公安局發佈警情通報:6月4日下午1時40分許,一輛201路公交車行駛至鐵西區興華街北三路路口附近時,一名乘客與公交車司機發生爭執並搶奪方向盤。瀋陽警方接到報警後立即調派警力趕赴現場開展處置工作。

經工作了解,乘客黃某某(男,69歲,鐵西區人)乘坐201路公交車,行至鐵西區興華街北三路路口附近時,因其坐過站要求司機叢某某中途停車被拒絕後,與叢某某發生爭執並搶奪方向盤,造成201路公交車撞到路邊邊石上,導致公交車車輛以及公交車站燈箱等損壞、一名路人及兩名乘客受傷,傷者當即被送往醫院救治,無生命危險。

目前,犯罪嫌疑人黃某某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已被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車隊:司機違規可投訴

在此起事件中,快到站點時公交車司機問“有沒有人下車”,沒有得到迴應後,司機就沒有在站點停車,這種做法是否符合規定?

201路車隊陳隊長介紹:在這輛公交車快到站時,有一輛201路剛駛離公交站,司機問了但沒有人要下車,就沒有停靠車站,這樣做是可以的。

“如果公交車司機有違反規定的情況,比如甩站、吸菸、打電話等,乘客可以通過瀋陽市民熱線投訴,公司和車隊會進行處理。”陳隊長表示。

瀋陽市民宋先生說:“公交司機違規,可以投訴他,但動手搶方向盤就涉嫌犯罪了。”

公交司機遇到和乘客發生爭執的時候應該怎麼辦?網友“Q哥哥”建議:司機要理智,司機本著原則規章去做沒有錯,但是不要衝動,對可能發生搶方向盤的行為應該要有預見,做好及時踩剎車的準備。對乘客的不正當行為,車內攝像頭有完整的視頻能證明你的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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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瀋陽拽司機

搶奪方向盤16人獲刑

2018年年底,瀋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法院接連宣判3起拉拽公交車司機案,3名被告人的行為致使正在行駛的公交車失控,司機或乘客受傷,被告人均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不等的刑罰。

2017年4月25日晚,撫順市清原滿族自治縣居民汲傳明在瀋陽市乘坐133路公交車時,因下車問題與司機張某發生爭執。汲傳明對張某進行拉拽,令其偏離駕駛室,最終公交車失控並撞向路邊護欄。

2017年8月11日下午,吳玉香乘坐105路公交車,當車駛出渾南區文瀾苑車站時,其因未能及時下車與司機劉某發生口角,並猛拽、擊打劉某手臂,造成該公交車失控,與路邊停放的車輛相撞。

2017年10月19日14時許,李文在乘坐163路公交車時,因下車問題與司機關某發生口角,並拉拽對方,致使公交車急剎車後,車內一乘客摔倒,頭部受傷。

從2014年起,瀋陽地鐵、公交車、出租車等公共交通刑事案件歸由瀋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法院統一審理。

到2016年,已有13名搶奪公交車方向盤的人因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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