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對3家減持違規公司發出紀律處分和監管函

剛剛過去的五個交易日裡,深交所對1宗違規行為進行紀律處分,並對12宗違規行為發出監管函。

上市公司股東增減持是當前熱議話題,本週深交所發出1宗紀律處分與2宗監管函都是圍繞減持,還有1宗監管函則是由於增持信息披露不及時。

福建星網銳捷(002396,診股)通訊股份有限公司的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東FINET INVESTMENT LIMITED3月份相繼減持公司無限售流通股1,533.62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2.8447%,減持金額2.94億元。該行為未按照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第八條的規定在首次賣出的15個交易日前預先披露減持計劃,且違反第九條在三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1%的規定,同時違反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14修訂)》第1.4條和第3.1.8條的規定。因此,深交所給予其公開譴責的處分。

另2宗涉及減持違規中,一是東易日盛(002713,診股)家居裝飾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劉勇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減持公司股票1.5萬股,交易金額為30萬元,未按規定預先披露減持計劃;二是好利來(002729,診股)(中國)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蘇朝暉、生產總監全明哲、副總經理賴文輝、監事蘇毅5月22日減持公司股份均超過所持股份的60%,違反了其在公司首次公開發行所作的每年轉讓股份不超過持有總數25%的承諾。

與上述公司相反,因為增持行為信息披露不及時,海南亞太實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收到深交所監管函。交易所信息顯示,海南亞太實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東蘭州亞太工貿集團有限公司通過深交所證券交易系統累計增持公司股票達總股本的5%時,蘭州亞太工貿集團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動人蘭州亞太工貿集團有限公司未及時向中國證監會和交易所提交書面報告並披露權益變動報告書,且在履行報告和披露義務前沒有停止買入公司股份。因此,深交所對其發出監管函。

此外,本週深交所還對25起證券異常交易行為進行調查,涉及盤中打壓股價、盤中拉抬股價、拉抬收盤價、全日虛假申報、大額封漲停等異常交易情形,及時採取了自律監管措施;並對33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項進行核查,上報證監會6起涉嫌違法違規案件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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