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必康製藥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董事長增持本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深交所 法律 股票 投資 證券時報 2017-06-23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江蘇必康製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於2017年6月21日接到公司董事長周新基先生通知,周新基本人於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1日期間增持了本公司股份。現將相關情況具體公告如下:

一、增持目的和計劃

基於對公司未來發展前景充滿信心,維護資本市場穩定,堅定投資者信心,結合對公司價值的合理判斷,公司董事長周新基先生計劃自2017年5月25日起 12個月內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以集中競價、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票。相關內容詳見公司於2017年5月25日登載於《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上的《關於董事長計劃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編號:2017-068)。

二、本次增持情況

說明:上表中增持均價由增持金額(不含手續費)/增持股數計算而得,增持均價取值保留四位小數。

截至目前,董事長周新基先生在本次增持計劃中已累計增持3,170,00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0.2069%;累計增持金額為93,953,995.60元,增持均價為29.6385元/股。

三、增持前後的持股數量及比例

本次增持前,周新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6,576,018股,佔公司總股本的8.91%;本次增持後,周新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9,746,018股,佔公司總股本的9.12%。

四、其他說明

1、本次股份增持行為不會導致公司股權分佈不具備上市條件,不影響公司上市地位,也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

2、公司董事長周新基先生本次增持行為符合《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

3、周新基先生承諾:在增持期間及增持完成後六個月內不減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嚴格遵守有關規定,不進行內幕交易、敏感期買賣股票、短線交易等違規行為。

4、公司將持續關注公司董事長周新基先生後續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關情況,嚴格按照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江蘇必康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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