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非婚媽媽的生育保險官司:有關孩子的一切,我都不願妥協 | 深度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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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約記者/崔頔

編輯/宋建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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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約記者/崔頔

編輯/宋建華


一位非婚媽媽的生育保險官司:有關孩子的一切,我都不願妥協 | 深度報道

▷非婚生育媽媽張萌和她的兒子


7月8日,張萌向當地高級人民法院寄出了再審申請書,請求法院依法判決給單身媽媽發放生育保險待遇。

張萌是一位非婚生育的媽媽。2017年,張萌的孩子出生,與她一同而來的是一場生育保險的官司。

由於沒有結婚證,張萌所在的街道服務中心拒絕開具計劃生育證明,社保中心拒絕張萌申領生育保險。沒有生育保險,意味著張萌在產假期間拿不到工資,損失幾萬元左右。

兩年間,孩子已開始咿呀學語,會拿起手機和張萌說話,而這場官司卻一直在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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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約記者/崔頔

編輯/宋建華


一位非婚媽媽的生育保險官司:有關孩子的一切,我都不願妥協 | 深度報道

▷非婚生育媽媽張萌和她的兒子


7月8日,張萌向當地高級人民法院寄出了再審申請書,請求法院依法判決給單身媽媽發放生育保險待遇。

張萌是一位非婚生育的媽媽。2017年,張萌的孩子出生,與她一同而來的是一場生育保險的官司。

由於沒有結婚證,張萌所在的街道服務中心拒絕開具計劃生育證明,社保中心拒絕張萌申領生育保險。沒有生育保險,意味著張萌在產假期間拿不到工資,損失幾萬元左右。

兩年間,孩子已開始咿呀學語,會拿起手機和張萌說話,而這場官司卻一直在敗訴。


一位非婚媽媽的生育保險官司:有關孩子的一切,我都不願妥協 | 深度報道

▷張萌向法院寄出的再審申請書



我想要這個孩子

2016年秋天,張萌意外懷孕,去醫院檢查時,她對生與不生都做了仔細諮詢。在計劃生育科,醫生態度有一些曖昧。那時張萌40歲,從醫學角度上,這次不生,以後大概也不會再生。

懷孕之後,張萌覺得自己變了。她本能地覺得自己已經成了一名母親。以前她不怎麼喜歡小孩子,但孕後她發現,自己對孩子的感情越來越深。

三四天的時間裡,張萌做出選擇,決定把孩子生下來,一個人撫養。她和家人坦誠:我想要這個孩子。

70多歲的父母沒有反對,“有孩子比沒有孩子好。”她和父母住的近,父母住樓上,她在樓下租房,這樣可以相互照顧。

孩子出生前,張萌開始一點點做功課,戶口、社會撫養費、醫保政策……這些對她都是未知領域。她開始查找各種資料:看法律條文、諮詢醫生、查部門官網、打計生辦熱線。面對規定的繁複、程序的瑣碎,她會安慰自己,還有很多時間,要一步步走。

經濟方面也有考慮,張萌在一家外企工作,但她認為“只要肯吃苦、肯學習,就一定能活下去。”相比收入方面的擔心,她更珍惜現有的母子之情。

懷孕期間,碰到情緒波動大的時候,張萌會去找朋友聊天。她曾問朋友:如果一個人帶孩子,會面臨什麼?朋友反問:跟你說了,能改變你的主意嗎?她當即回答:當然不能,但事先做好準備總是好的。

2017年5月,預產期到了,張萌提前住進醫院,大夫給她做了剖腹產。



領不到的生育保險

孩子出生第三天,張萌去醫院辦公室辦理了出生證。這本該是爸爸的事,但張萌是單身媽媽,她不得不借了一張輪椅讓人推去,剖腹產留下的刀口還在隱隱作痛。

幾乎每一項關於孩子事務的辦理都遇到了麻煩。

在月子期間,張萌去派出所辦戶口,值班民警沒遇到過這種情況,不清楚單身媽媽辦理孩子戶口的規定,直接拒絕了她的請求。

張萌反覆和對方溝通:“一定可以辦的。我諮詢過,手裡有一份2015年關於戶口的文件,非婚生育的無戶口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可以憑《出身醫學證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戶口簿、非婚生育說明,按照隨父隨母落戶自願的政策,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

幾經周折,派出所最終表示可以給孩子辦理戶口。但需要張萌提交相關材料,從醫院調檔案,再去區裡審批,孩子的戶口前前後後拖了兩個月才辦好。

按照正常流程,戶口辦好之後,可以辦生育保險。但讓張萌沒有想到,成功過了前幾關後,這一次她被徹底卡死了。

生育保險由國家立法,在勞動者因生育子女而導致勞動力暫時中斷時,由國家和社會及時給予物質幫助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主要包括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待遇。職場女性在休產假期間,工資會由生育保險提供。

由於沒有結婚證,社區服務中心拒絕受理,街道服務中心拒絕開具計劃生育證明。張萌因此也無法拿到生育保險。屢次碰壁之後,張萌決定提起行政複議。

沒有生育保險,意味著張萌在產假期間拿不到工資,有幾萬元的損失。“如果我沒有積蓄的話,可能產假期間就沒錢生活下去了。本來,這項保險就是為了保障弱勢群體,在需要幫助的時候能夠得到幫助。”

早期,張萌還通過網上信訪與社保部門溝通,投訴“這條規定不合理”,“這個條文解釋不對。”選擇行政複議後,她不再進行信訪,一門心思等待法律給自己一個說法。

複議經過延期、終止、恢復,在漫長的等待後,張萌收到了複議結果:維持了原來的行政決定。

張萌心中有點失望,但也覺得正常。可她依然不服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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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約記者/崔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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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非婚媽媽的生育保險官司:有關孩子的一切,我都不願妥協 | 深度報道

▷非婚生育媽媽張萌和她的兒子


7月8日,張萌向當地高級人民法院寄出了再審申請書,請求法院依法判決給單身媽媽發放生育保險待遇。

張萌是一位非婚生育的媽媽。2017年,張萌的孩子出生,與她一同而來的是一場生育保險的官司。

由於沒有結婚證,張萌所在的街道服務中心拒絕開具計劃生育證明,社保中心拒絕張萌申領生育保險。沒有生育保險,意味著張萌在產假期間拿不到工資,損失幾萬元左右。

兩年間,孩子已開始咿呀學語,會拿起手機和張萌說話,而這場官司卻一直在敗訴。


一位非婚媽媽的生育保險官司:有關孩子的一切,我都不願妥協 | 深度報道

▷張萌向法院寄出的再審申請書



我想要這個孩子

2016年秋天,張萌意外懷孕,去醫院檢查時,她對生與不生都做了仔細諮詢。在計劃生育科,醫生態度有一些曖昧。那時張萌40歲,從醫學角度上,這次不生,以後大概也不會再生。

懷孕之後,張萌覺得自己變了。她本能地覺得自己已經成了一名母親。以前她不怎麼喜歡小孩子,但孕後她發現,自己對孩子的感情越來越深。

三四天的時間裡,張萌做出選擇,決定把孩子生下來,一個人撫養。她和家人坦誠:我想要這個孩子。

70多歲的父母沒有反對,“有孩子比沒有孩子好。”她和父母住的近,父母住樓上,她在樓下租房,這樣可以相互照顧。

孩子出生前,張萌開始一點點做功課,戶口、社會撫養費、醫保政策……這些對她都是未知領域。她開始查找各種資料:看法律條文、諮詢醫生、查部門官網、打計生辦熱線。面對規定的繁複、程序的瑣碎,她會安慰自己,還有很多時間,要一步步走。

經濟方面也有考慮,張萌在一家外企工作,但她認為“只要肯吃苦、肯學習,就一定能活下去。”相比收入方面的擔心,她更珍惜現有的母子之情。

懷孕期間,碰到情緒波動大的時候,張萌會去找朋友聊天。她曾問朋友:如果一個人帶孩子,會面臨什麼?朋友反問:跟你說了,能改變你的主意嗎?她當即回答:當然不能,但事先做好準備總是好的。

2017年5月,預產期到了,張萌提前住進醫院,大夫給她做了剖腹產。



領不到的生育保險

孩子出生第三天,張萌去醫院辦公室辦理了出生證。這本該是爸爸的事,但張萌是單身媽媽,她不得不借了一張輪椅讓人推去,剖腹產留下的刀口還在隱隱作痛。

幾乎每一項關於孩子事務的辦理都遇到了麻煩。

在月子期間,張萌去派出所辦戶口,值班民警沒遇到過這種情況,不清楚單身媽媽辦理孩子戶口的規定,直接拒絕了她的請求。

張萌反覆和對方溝通:“一定可以辦的。我諮詢過,手裡有一份2015年關於戶口的文件,非婚生育的無戶口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可以憑《出身醫學證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戶口簿、非婚生育說明,按照隨父隨母落戶自願的政策,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

幾經周折,派出所最終表示可以給孩子辦理戶口。但需要張萌提交相關材料,從醫院調檔案,再去區裡審批,孩子的戶口前前後後拖了兩個月才辦好。

按照正常流程,戶口辦好之後,可以辦生育保險。但讓張萌沒有想到,成功過了前幾關後,這一次她被徹底卡死了。

生育保險由國家立法,在勞動者因生育子女而導致勞動力暫時中斷時,由國家和社會及時給予物質幫助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主要包括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待遇。職場女性在休產假期間,工資會由生育保險提供。

由於沒有結婚證,社區服務中心拒絕受理,街道服務中心拒絕開具計劃生育證明。張萌因此也無法拿到生育保險。屢次碰壁之後,張萌決定提起行政複議。

沒有生育保險,意味著張萌在產假期間拿不到工資,有幾萬元的損失。“如果我沒有積蓄的話,可能產假期間就沒錢生活下去了。本來,這項保險就是為了保障弱勢群體,在需要幫助的時候能夠得到幫助。”

早期,張萌還通過網上信訪與社保部門溝通,投訴“這條規定不合理”,“這個條文解釋不對。”選擇行政複議後,她不再進行信訪,一門心思等待法律給自己一個說法。

複議經過延期、終止、恢復,在漫長的等待後,張萌收到了複議結果:維持了原來的行政決定。

張萌心中有點失望,但也覺得正常。可她依然不服氣。


一位非婚媽媽的生育保險官司:有關孩子的一切,我都不願妥協 | 深度報道

▷關於孩子的一切事情,張萌都不願妥協



贏的概率不到1%


行政複議失敗後,張萌於2017年12月向當地區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訴訟。途徑只有眼前的這些,她一條一條嘗試。

“我覺得在這個群體中,我算有能力、有精力去做這件事的。很多真正需要幫助的人,她們也許根本沒有精力去做。這是目前我唯一能推動這件事情的辦法。一旦我這個案子可以突破,許多像我一樣的非婚媽媽都能獲益。”一開始張萌自己訴訟,很快她請了一名律師,她希望把這件事做的認真一些。

這是一場註定難有回報的訴訟。從經濟上來說,它沒有什麼價值。生育保險一共幾萬元,律師費卻很高。“贏的概率有1%就不錯。”張萌心裡清楚。

沒有律師願意接下這個案子,直到張萌找到了一位公益律師,她也是一位母親,願意支持張萌現在做的事情。

2018年初,案子開庭。張萌回憶,法庭上法官問她:有什麼特別的原因堅持生下這個孩子。張萌回答:我高齡,這次不生以後就沒機會了。

雖然當庭未宣判,張萌隱約能預感到結果。在法院門口,律師對張萌說,這件事情沒有贏率,但有意義。之後,張萌收到了敗訴判決書。

張萌重新找到社保中心,想要再次申請生育保險。社保中心工作人員告訴張萌,只要補了結婚證就可以。張萌不同意,態度堅決,“這不是一定要求我結婚嗎?”

由於缺乏材料,社保中心給她開具了無法辦理的被訴回執。2018年7月19日,張萌對社保中心提起行政訴訟,同時申請對當地城鎮生育保險辦法進行合法性審查。

張萌的代理律師李珺認為,生育保險金的領取、應與戶籍、醫療等一樣,與計劃生育脫鉤。目前,計生部門不再對未婚第一胎徵收社會撫養費,我國《婚姻法》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權利,《勞動法》對生育保險金待遇領取也未設定以“計劃內生育”為前提條件。因此,沒有理由剝奪未婚生育媽媽領取生育保險金的權利。

李珺律師說,從公平公正的角度說,大家都繳納了生育保險金,但是未婚生育媽媽卻不能享受,無異於是對未婚生育女性的歧視。



為了孩子不妥協

關於孩子的一切事情,張萌都不願妥協。

語言爆發期,孩子一下子會說很多話,有時會突然對張萌說:“媽媽,我愛你。”有時候會跑過去抱著張萌一陣親暱。前幾天,他拿手機接電話時還反著,把屏幕一側向外,最近他學會了正確的通話姿勢。

張萌在手機備忘錄中寫寶寶日記,取名“尋獸記”。意思是,每天和精力旺盛的小幼獸在一起。成為母親之後,張萌更加耐心,在孩子身上,她會看到平時可能忽略的細節。

產假之後,張萌回到工作崗位,她成為背奶媽媽,一天擠兩次奶帶回家。一開始她惦記孩子,在家裝了監控,打開手機就可以看到孩子的狀態。之後,頻次慢慢變少。在緩衝期,她有一小時的哺乳時間,每天可以提前下班回家。

對於孩子的父親,以及他的出生,張萌選擇有一天會實話實說。有一次,她在網上看到一段對話,別人問孩子為什麼沒有爸爸,孩子回答:“那是因為我媽媽厲害呀!”

2018年12月20日,當地中院開庭審理本案,張萌再次敗訴。走出法院,她問律師,不是還可以申訴嗎?律師回答,當然可以。

原本兩年的官司並不在張萌的計劃內,漫長的過程消耗著她,但她覺得有意義。2019年7月8日, 張萌向當地高院寄出了再審申請書,請求高院依法判決給單身媽媽張萌發放生育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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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約記者/崔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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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非婚媽媽的生育保險官司:有關孩子的一切,我都不願妥協 | 深度報道

▷非婚生育媽媽張萌和她的兒子


7月8日,張萌向當地高級人民法院寄出了再審申請書,請求法院依法判決給單身媽媽發放生育保險待遇。

張萌是一位非婚生育的媽媽。2017年,張萌的孩子出生,與她一同而來的是一場生育保險的官司。

由於沒有結婚證,張萌所在的街道服務中心拒絕開具計劃生育證明,社保中心拒絕張萌申領生育保險。沒有生育保險,意味著張萌在產假期間拿不到工資,損失幾萬元左右。

兩年間,孩子已開始咿呀學語,會拿起手機和張萌說話,而這場官司卻一直在敗訴。


一位非婚媽媽的生育保險官司:有關孩子的一切,我都不願妥協 | 深度報道

▷張萌向法院寄出的再審申請書



我想要這個孩子

2016年秋天,張萌意外懷孕,去醫院檢查時,她對生與不生都做了仔細諮詢。在計劃生育科,醫生態度有一些曖昧。那時張萌40歲,從醫學角度上,這次不生,以後大概也不會再生。

懷孕之後,張萌覺得自己變了。她本能地覺得自己已經成了一名母親。以前她不怎麼喜歡小孩子,但孕後她發現,自己對孩子的感情越來越深。

三四天的時間裡,張萌做出選擇,決定把孩子生下來,一個人撫養。她和家人坦誠:我想要這個孩子。

70多歲的父母沒有反對,“有孩子比沒有孩子好。”她和父母住的近,父母住樓上,她在樓下租房,這樣可以相互照顧。

孩子出生前,張萌開始一點點做功課,戶口、社會撫養費、醫保政策……這些對她都是未知領域。她開始查找各種資料:看法律條文、諮詢醫生、查部門官網、打計生辦熱線。面對規定的繁複、程序的瑣碎,她會安慰自己,還有很多時間,要一步步走。

經濟方面也有考慮,張萌在一家外企工作,但她認為“只要肯吃苦、肯學習,就一定能活下去。”相比收入方面的擔心,她更珍惜現有的母子之情。

懷孕期間,碰到情緒波動大的時候,張萌會去找朋友聊天。她曾問朋友:如果一個人帶孩子,會面臨什麼?朋友反問:跟你說了,能改變你的主意嗎?她當即回答:當然不能,但事先做好準備總是好的。

2017年5月,預產期到了,張萌提前住進醫院,大夫給她做了剖腹產。



領不到的生育保險

孩子出生第三天,張萌去醫院辦公室辦理了出生證。這本該是爸爸的事,但張萌是單身媽媽,她不得不借了一張輪椅讓人推去,剖腹產留下的刀口還在隱隱作痛。

幾乎每一項關於孩子事務的辦理都遇到了麻煩。

在月子期間,張萌去派出所辦戶口,值班民警沒遇到過這種情況,不清楚單身媽媽辦理孩子戶口的規定,直接拒絕了她的請求。

張萌反覆和對方溝通:“一定可以辦的。我諮詢過,手裡有一份2015年關於戶口的文件,非婚生育的無戶口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可以憑《出身醫學證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戶口簿、非婚生育說明,按照隨父隨母落戶自願的政策,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

幾經周折,派出所最終表示可以給孩子辦理戶口。但需要張萌提交相關材料,從醫院調檔案,再去區裡審批,孩子的戶口前前後後拖了兩個月才辦好。

按照正常流程,戶口辦好之後,可以辦生育保險。但讓張萌沒有想到,成功過了前幾關後,這一次她被徹底卡死了。

生育保險由國家立法,在勞動者因生育子女而導致勞動力暫時中斷時,由國家和社會及時給予物質幫助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主要包括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待遇。職場女性在休產假期間,工資會由生育保險提供。

由於沒有結婚證,社區服務中心拒絕受理,街道服務中心拒絕開具計劃生育證明。張萌因此也無法拿到生育保險。屢次碰壁之後,張萌決定提起行政複議。

沒有生育保險,意味著張萌在產假期間拿不到工資,有幾萬元的損失。“如果我沒有積蓄的話,可能產假期間就沒錢生活下去了。本來,這項保險就是為了保障弱勢群體,在需要幫助的時候能夠得到幫助。”

早期,張萌還通過網上信訪與社保部門溝通,投訴“這條規定不合理”,“這個條文解釋不對。”選擇行政複議後,她不再進行信訪,一門心思等待法律給自己一個說法。

複議經過延期、終止、恢復,在漫長的等待後,張萌收到了複議結果:維持了原來的行政決定。

張萌心中有點失望,但也覺得正常。可她依然不服氣。


一位非婚媽媽的生育保險官司:有關孩子的一切,我都不願妥協 | 深度報道

▷關於孩子的一切事情,張萌都不願妥協



贏的概率不到1%


行政複議失敗後,張萌於2017年12月向當地區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訴訟。途徑只有眼前的這些,她一條一條嘗試。

“我覺得在這個群體中,我算有能力、有精力去做這件事的。很多真正需要幫助的人,她們也許根本沒有精力去做。這是目前我唯一能推動這件事情的辦法。一旦我這個案子可以突破,許多像我一樣的非婚媽媽都能獲益。”一開始張萌自己訴訟,很快她請了一名律師,她希望把這件事做的認真一些。

這是一場註定難有回報的訴訟。從經濟上來說,它沒有什麼價值。生育保險一共幾萬元,律師費卻很高。“贏的概率有1%就不錯。”張萌心裡清楚。

沒有律師願意接下這個案子,直到張萌找到了一位公益律師,她也是一位母親,願意支持張萌現在做的事情。

2018年初,案子開庭。張萌回憶,法庭上法官問她:有什麼特別的原因堅持生下這個孩子。張萌回答:我高齡,這次不生以後就沒機會了。

雖然當庭未宣判,張萌隱約能預感到結果。在法院門口,律師對張萌說,這件事情沒有贏率,但有意義。之後,張萌收到了敗訴判決書。

張萌重新找到社保中心,想要再次申請生育保險。社保中心工作人員告訴張萌,只要補了結婚證就可以。張萌不同意,態度堅決,“這不是一定要求我結婚嗎?”

由於缺乏材料,社保中心給她開具了無法辦理的被訴回執。2018年7月19日,張萌對社保中心提起行政訴訟,同時申請對當地城鎮生育保險辦法進行合法性審查。

張萌的代理律師李珺認為,生育保險金的領取、應與戶籍、醫療等一樣,與計劃生育脫鉤。目前,計生部門不再對未婚第一胎徵收社會撫養費,我國《婚姻法》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權利,《勞動法》對生育保險金待遇領取也未設定以“計劃內生育”為前提條件。因此,沒有理由剝奪未婚生育媽媽領取生育保險金的權利。

李珺律師說,從公平公正的角度說,大家都繳納了生育保險金,但是未婚生育媽媽卻不能享受,無異於是對未婚生育女性的歧視。



為了孩子不妥協

關於孩子的一切事情,張萌都不願妥協。

語言爆發期,孩子一下子會說很多話,有時會突然對張萌說:“媽媽,我愛你。”有時候會跑過去抱著張萌一陣親暱。前幾天,他拿手機接電話時還反著,把屏幕一側向外,最近他學會了正確的通話姿勢。

張萌在手機備忘錄中寫寶寶日記,取名“尋獸記”。意思是,每天和精力旺盛的小幼獸在一起。成為母親之後,張萌更加耐心,在孩子身上,她會看到平時可能忽略的細節。

產假之後,張萌回到工作崗位,她成為背奶媽媽,一天擠兩次奶帶回家。一開始她惦記孩子,在家裝了監控,打開手機就可以看到孩子的狀態。之後,頻次慢慢變少。在緩衝期,她有一小時的哺乳時間,每天可以提前下班回家。

對於孩子的父親,以及他的出生,張萌選擇有一天會實話實說。有一次,她在網上看到一段對話,別人問孩子為什麼沒有爸爸,孩子回答:“那是因為我媽媽厲害呀!”

2018年12月20日,當地中院開庭審理本案,張萌再次敗訴。走出法院,她問律師,不是還可以申訴嗎?律師回答,當然可以。

原本兩年的官司並不在張萌的計劃內,漫長的過程消耗著她,但她覺得有意義。2019年7月8日, 張萌向當地高院寄出了再審申請書,請求高院依法判決給單身媽媽張萌發放生育保險待遇。


一位非婚媽媽的生育保險官司:有關孩子的一切,我都不願妥協 | 深度報道

▷廣東省司法廳的回覆函




非婚生育媽媽的權利

在維權道路上,張萌得到過幫助,也幫助過其他人。看到網上的求助,她會留下一些認為正確的信息給別人參考。她建了一個群,大家彼此交流經驗,有人會對她說,這個群幫了我很多。

31歲的展瀅瀅是一名助理律師,也是女性權益的關注者,她和志願者自發建立一個小團隊,幫助非婚生育的女性。展瀅瀅表示,目前單身生育需求的人很多,“直接找我們諮詢的,一個月可能有幾例。”

2019年5月,她和成員一起做生育保險政策及現狀的調查研究,申請對《廣州市職工生育保險規定》進行合法性審查。

2019年7月5日,她收到廣東省司法廳的回覆,回覆函中表明,目前我國仍然實行計劃生育的基本國策,超計劃生育的違法行為不受法律保護的。《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關於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應當提供“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證明”並不存在違法問題。這也意味著,從法律政策上來說,在廣東非婚生育的媽媽依然不能拿到自己的生育保險。

在展瀅瀅看來,“生育保險不能申請,也就意味著產假工資都沒有,對於一個單身非婚媽媽而言,會帶來不小的影響。”

幾天前,在張萌發布的帖子下面,她收到一位陌生人的回覆:讀法律期間,老師說過一條法律的制定要經過一個漫長艱難的過程。法律的任務在於保護權利,當人民願意為主張自己的權利而鬥爭時,這是一種發自內心的對既存法律的的擁護、肯定與捍衛。倘若每個人對於權利態度冷淡,當權利受損之時,因懼怕、膽怯而不奮起反抗,任由權利的消損,那麼法律的威嚴跌落和銳氣盡失,法律的生存也會因此而岌岌可危。

張萌看了之後很受觸動。

(應受訪者要求,文中張萌、展瀅瀅為化名)


本文由樹木計劃作者【北青深一度】創作,在今日頭條獨家首發,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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