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人注意了,如果您的社保繳費中間斷繳了會發生什麼?

廊坊智慧醫保APP宣

廊坊人注意了,如果您的社保繳費中間斷繳了會發生什麼?

廊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於調整城鎮醫療保險相關政策的通知

廊人社發[2016]51號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為進一步完善醫療保險政策,減輕參保人員負擔,方便參保人員就醫,經研究決定城鎮醫療保險相關政策調整如下:

一、 調整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補繳政策

參保職工中止醫療保險關係後,被用人單位錄用或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恢復參保繳費的,其中斷期間醫療保險費(含大病保險費)不再強制補繳,職工可按自願原則進行補繳。其中選擇補繳的,參保職工從補繳費用的次月起享受統籌基金報銷待遇(中斷時間在3個月以內的,補繳費用後中斷期間的醫療費可以按規定報銷)。不補繳中斷期間費用的,再次參保時設立3個月待保期,待保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統籌基金不予報銷,但中斷前的繳費年限予以累加計算。

參保職工選擇補繳與不補繳,一旦選定不得變更。

二、提高城鎮居民大病保險起付線

將城鎮居民大病保險起付線由27000元提高到30000元。

三、調整重性精神病界定標準

納入門診特殊疾病管理的重性精神病界定標準調整為:重性精神病經住院治療明確診斷後,精神狀況明顯好轉,出院後需要堅持門診長期服藥治療的重性精神類疾病。

上述調整後的政策從發佈之日起執行。

2016年3月15日

廊坊人注意了,如果您的社保繳費中間斷繳了會發生什麼?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