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江蘇將上調最低工資標準,重點影響六群人收入!

社會保險 失業保險 經濟 法律 速新聞 2017-07-16

據江蘇省人社廳消息,7月1日起,江蘇將實行新的月最低工資標準,新標準延續往年的做法,按區域經濟發展水平,在省內劃分為三檔:其中,一類地區1890元,二類地區1720元,三類地區1520元,從數額上看,三類地區均上調了120元。

下月起,江蘇將上調最低工資標準,重點影響六群人收入!

這一次,你該不會又拖後腿了吧?!不過,最低工資標準的發佈可不是讓你判斷是否拖後腿的,這是為保護勞動者而設立,為“被動”的工資上調,能反映江蘇最基層的用工成本。更重要的是,不管你處於哪種收入水平,最低工資標準的上調都會影響你的錢袋子!

三類地區均上調120元,你家最低工資是多少?

“一類地區1890元,與目前的1770元相比,增加120元,增長6.78%;二類地區1720元,增加120元,增長7.50%;三類地區1520元,增加120元,增長8.57%......”與往常一樣,江蘇按照區域經濟發展水平,將月最低工資標準分為三檔,儘管三類地區均上漲120元,但從漲幅看,比較偏向經濟相對薄弱的二三類地區。

下月起,江蘇將上調最低工資標準,重點影響六群人收入!

與此同時,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也有相應調整,新標準為:一類地區17元,增加1.5元,增長9.67%;二類地區15.5元,增加1.5元,增長10.7%;三類地區13.5元,增加1.5元,增長12.5%。

在江蘇,最低工資標準裡是否包含“五險一金”?記者從人社廳瞭解到,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以及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勞動者保險、福利待遇和企業通過貼補伙食、住房等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收入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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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在江蘇,住房公積金不納入最低工資標準,而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則包含在內。

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將重點影響江蘇六類人

一般,在最低工資標準出爐後,相關部門也會相應對職工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平均工資、社會救濟金等標準進行必要的修正。根據勞動法及相關規定,目前,有六類人群的收入與最低工資標準關係最密切,分別為:領取最低工資的勞動者、病假員工、帶薪休假員工、試用期員工、停工停產單位員工和失業人員。

下月起,江蘇將上調最低工資標準,重點影響六群人收入!

1.領取最低工資的勞動者

最低工資標準是為保護勞動者而設立,為“被動”的工資上調,反映最基層的用工成本。許多基層勞動者,如清潔工、推銷員、服務員等,他們工資往往處於社會最低層。

《勞動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因此,最低工資標準上調,也意味著他們到手工資會跟著上漲。

2、病假員工

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治療的員工也是政策調整最直接的受益人群。

按照《江蘇省工資支付條例》,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也就是說,從下月起,江蘇一類地區,病假工資至少為1512元,二類地區為1376元,三類地區為1216元。

3、帶薪休假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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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來了,又到了職工休年假避暑的高峰期,最低工資標準的上調,可能會讓你的休假期間的錢包更鼓些呢!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勞動法》規定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若你基本工資是按最低工資標準設定的話,最低工資標準上調,你的到手帶薪休假工資也會有所增加。

4、失業人員

4月初,江蘇再次降低失業保險費率,進一步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增強企業活力。而最低工資標準的上調,則讓失業者嚐到甜頭。

根據《江蘇省失業保險規定》,失業保險金最高不得超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最低不得低於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3倍。最低工資上調後,失業員工領取的失業保險金也會相應增長。以南京為例,從7月1日起,南京市的新最低工資標準和新低保標準算下來,南京市失業金髮放標準最高為1890元,最低為1053元。

5、試用期員工

最低工資標準的上調,對於正處於試用期的員工,也是重大利好。記者獲悉,與用人單位形成或建立勞動關係後,試用、熟練、見習期間,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工作,其所在單位應當支付其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暑期實習的小夥伴們,也要注意了,根據規定,企業支付給頂崗實習學生的實習報酬和勤工助學學生的勞動報酬按照小時計酬,並不得低於當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比如,在南京的單位頂崗實習,小時工資最低17元。

6、停工停產單位員工

同樣獲益的還有停工停產單位的員工,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今年已有八省市上調最低工資,江蘇位居全國第五

記者梳理髮現,今年以來,至少已有上海、深圳、陝西、山東、青海、福建、天津、江蘇等8省市上調了最低工資標準。其中,上海以2300元的月最低工資標準位列為全國最一。

而隨著本次江蘇提高2017年最低工資,江蘇(一類地區)的最低工資在全國位列第五,與北京齊名。排在前四的,分別為:上海、深圳、天津和廣東。

下月起,江蘇將上調最低工資標準,重點影響六群人收入!

根據現行規定,最低工資標準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不過,從調整省份數量和調增幅度看,近兩年,兩個指標均呈“雙降”,最低工資調整趨於穩慎。根據人社部公佈的數據,2014年共有19個地區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2015年為20多個,2016年只有9個地區提高了最低工資標準。

從江蘇省最低工資上調情況進行對比,2016年1月調整後,江蘇一、二、三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為1770元、1600元和1400元,其中,一類和二類地區均增長140元,三類地區增加了130元。再往前推,2014年11月,江蘇一、二、三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分別調整為1630元、1460元和1270元,比上一年分別增長10.1%、14.1%和15.5%。無論是漲幅還是實際增加的金額,均逐步放緩、減少。

“最低工資是一把雙刃劍,”南京大學社會學院教授陳友華認為,最低工資標準對江蘇低收入群體的影響最大,應該辯證看待,一方面保護了勞動者的利益,另一方面,上調最低工資導致用工成本加工,會使部分低收入勞動者失去工作。“最低工資調快了,企業承受不了,職工可能就要失業。調慢了,職工的基本生活可能得不到保障,需要在兩者之間找到平衡。”

針對最低工資標準的上漲愈趨“保守”的情勢,陳友華表示,任何薪酬標準的調整都應該和經濟大環境相匹配,如今經濟形勢放緩,在這樣的新常態下,最低工資增長的絕對值和相對值減少,漲幅放緩是一種理性的迴歸。如果在經濟下行的條件下,最低工資仍保持之前高速增長的狀態,才是不正常的表現。轉自:交匯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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