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鑑定自己是否屬於“掛證”
不屬於“掛證”行為的情形
(一)兩個單位存在特定關係的
1.總公司與分公司同屬一個法人,不屬於掛證。
2.事業單位與下屬一層級單位的,確因改制產生的歷史原因,可不認定為“掛證”,但需證明在改制前就已註冊,改制後再註冊的屬於“掛證”。
(二)證書和社保不一致的
即《補充通知》所列的幾類情形:對實際工作單位與註冊單位一致,但社會保險繳納單位與註冊單位不一致的人員,以下6類情形,原則上不認定為“掛證”行為: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
即退休人員在A公司工作退休後能不能轉註冊到B公司工作?社保還用不用交?按國家相關規定,我國退休年齡:男性60週歲、女生55週歲,退休人員不需要繳納社保費。《註冊建造師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153號)第十五條和第十六條明確:年齡超過65週歲,不能申請註冊,已註冊的其註冊證書和執業印章失效。因此,退休之後,年齡沒有超過65週歲是可以註冊和轉註冊的。
但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要注意人事檔案的問題,雖然沒有社保交納信息,但通過人事檔案可以確定你所在單位,人證是否分離。
2.因事業單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業單位身份,實際工作單位為所在事業單位下屬企業,社會保險由該事業單位繳納的;
3.屬於大專院校所屬勘察設計、工程監理、工程造價單位聘請的本校在職教師或科研人員,社會保險由所在院校繳納的;
4.屬於軍隊自主擇業人員的;
5.因企業改制、徵地拆遷等買斷社會保險的;
6.有法律法規、國家政策依據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情形
1、企業破產,個人提交申請,並出具工商方面的企業破產有關證據,主管部門需進行核實,可辦理註銷手續。
2.人、證、社保分離,但未在新單位就業
證在a省,交了社保一年,目前停了;人在b省,沒工作,自己交著社保,算掛證嗎?
原本人、證、社保是統一的,由於離職後,原來的證、社保仍在原單位,但此時並未在新單位就業,如果此時沒有將社保掛靠在單位繳納,而是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納社保費,則不屬於“掛證”。如果將社保掛靠在某單位,則可能構成“掛證”。但如果原單位仍然在用該證書,而人實際不在單位上班,本質上仍然屬於“掛證”。
3.只兼職、不掛證和社保
如證書註冊與社保都在A單位, B單位兼職籤非全日制合同做其他工作,只繳納工傷保險費,算掛證嗎?
由於人在A單位工作,證、社保都在A單位,屬於人、證、社保統一。至於在B單位兼職,只要證書沒有掛靠在B單位,只作為兼職,沒有用證書,自然和“掛靠“無關。
4.已離職,但未註銷信息
如已離職,證書和執業印章拿回來了,但是在省住建廳網站還能查到信息。對於專業技術人員與用人單位沒有勞動關係或已解除勞動關係,但因各種原因未辦理註銷註冊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註冊管理部門可依據用人單位或個人申請及提交的與原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書面證明、勞動仲裁、司法判決等材料,直接辦理註銷手續。
當你均不在上述情形之列,那麼“掛證”風險極高!看看有哪些方式可以查到你是否“掛證”吧!
02 瞭解相關部門如何查“掛證”
相關部門用這三種途徑查處“掛證”
根據《通知》內容,本次“掛證”專項整治中,在“全面排查(2019年4月至2019年8月底)”階段的三種查處“掛證”的方法如下:
方法一
《通知》原文:要完善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信息,利用建築市場監管信息平臺和相關信用信息平臺數據進行比對,發現問題線索並及時查處。
該方法通過目前住房城鄉建設部和各省市建設的建築市場監管信息平臺,住建部門內部信息數據比對,主要查處的是“一人多單位註冊的‘掛證’”。
一人多單位註冊,無論是一人多證多單位註冊,還是一人一證多單位註冊,都將被發現查處。有人說,我在兩個省不同單位註冊,這種情況省監管平臺是查不到的,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監管平臺是可以查出的。
方法二
《通知》原文:要結合參保繳費、人事檔案等相關數據和信息,對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全面比對排查,重點排查參保繳費單位與註冊單位不一致情況。
該方法將稅收信息系統的社保信息與住建部門建築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的人員註冊信息進行比對。
社保信息確定人員工作單位,註冊信息確定證書註冊單位,兩者一致,確定為人證合一;兩者不一致,確定為人證分離,將被認定為“掛證”。該方法主要查處的是“人證分離的‘掛證’”。
方法三
《通知》原文:對排查中發現人員“掛證”問題突出的單位,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其承建項目主要管理技術人員到崗履職情況進行全面排查,對存在違規行為的依法依規處理。
該方法是在“人證合一”的情況,通過到崗履職情況進行查處,查處成本相對較高,主要手段有以下幾種:
1.通過檢查指紋、人臉識別等考勤信息,主管部門瞭解執業人員到崗履職情況;
2.主管部門工作人員直接到達項目現場,瞭解執業人員是否在崗,向相關人員詢問項目信息,若不知曉,則判定為“掛證”。
03 如何確定“掛證”名單有沒有你
社保對比結果大出爐!自查自糾階段在各省開展省內整治工作中得以變相地延續,快來看看社保對比結果中,存在“掛證”風險的名單中,有沒有你!待全國的自查自糾結束,就是處罰了!有自知之明的快去註銷註冊吧!後面證書到底如何使用,請看後續通知與市場最新動向,建查查會持續關注併為大家帶來深度解讀。
手機查詢方法
一、建查查薇信小程序直接查詢!
建查查:一鍵查詢全國建築工程人員“掛證”名單
二、“建查查”薇信公眾號後臺菜單,進入建查查小程序,全國建築工程領域註冊人員“掛證”存疑名單查詢功能,可自查“掛證”存疑名單。
功能指引說明
1.關注建查查公眾號後,點擊菜單功能按鈕——查掛證;
2.進入建查查小程序,點擊微信快捷登錄;
3.授權微信綁定號碼;
4.輸入人員姓名與身份證號,即可快速查詢!
5.查看詳細內容,可保存圖片或分享給好友。
操作步驟圖解:
電腦查詢方法
“建查查”網站:www.jiancc.cn,查詢全國“掛證”存疑人員。
功能指引說明
搜索建查查網站,登錄後,輸入人員姓名和身份證號,即可快速查詢全國範圍內人員是否存在多家社保、社保不一致、無社保等疑似“掛證”行為,並且可以保存圖片或在線分享給好友。
04 單位不配合註銷註冊怎麼辦?
1.如果與證書註冊單位無用工關係或已解除用工關係
《通知》強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違規發佈虛假就業信息、以職業介紹為名提供“掛證”信息服務、扣押勞動者職業(專業)資格(註冊)證書的行為進行全面排查,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從嚴查處。
《通知》明確:對於專業技術人員與用人單位沒有勞動關係或已解除勞動關係,但因各種原因未辦理註銷註冊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註冊管理部門可依據用人單位或個人申請及提交的與原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書面證明、勞動仲裁、司法判決等材料,直接辦理註銷手續。
2.如果證書註冊單位憑相關合同不肯配合註銷
那麼不用擔心,按各省市的強制註銷程序進行即可。(關注建查查微信訂閱號即可獲取各省市強制註銷的方法!)因為本來“掛證”就是違法的,即使簽訂合同也是無效的。具體請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節選)明文規定如下:
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節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