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調整多項社保待遇標準

社會保險 民生 社會 中國勞動保障報 2017-07-16

7月13日,北京市人社局發佈本市2017年多項社會保障待遇標準調整方案,進一步提升了社會保障待遇水平,促進群眾增收。

北京調整多項社保待遇標準

退休人員養老金7月15日發放到位

從2017年1月1日起,北京市為本市2016年底前退休、退職、退養的企業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調整後,北京市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將提高到每月3770元。此次調整從1月開始補發,7月15日即可發放到廣大企業退休人員手中。

失業保險金每檔上調80元

為提高失業人員收入水平,保障其基本生活,北京市今年的失業保險金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每檔上調80元,自2017年9月1日起執行。

北京調整多項社保待遇標準

工傷職工傷殘津貼月人均達4387元

調整一至四級工傷人員傷殘津貼。根據傷殘等級,一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335元,二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315元,三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295元,四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275元。由現行平均每人每月4099元調整到4387元,平均每人每月增加288元。

調整供養親屬撫卹金。工亡人員供養親屬撫卹金的調整,每人每月增加175元。由現行平均每人每月1994元調整到2169元。

工傷人員傷殘津貼和工亡人員供養親屬撫卹金調整,自2017年1月1日起執行。

調整工傷人員生活護理費。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護理費每人每月增加310元,調整到3853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護理費每人每月增加248元,調整到3082.4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護理費每人每月增加186元,調整到2311.8元。由現行平均每人每月2548元調整到2770元,平均每人每月增加222元。工傷人員生活護理費調整,自2017年7月1日起執行。

調整五、六級工傷人員傷殘津貼。用人單位未安排工作的五、六級工傷人員,用人單位應當為其增加傷殘津貼,每人每月增加額不得低於170元。

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每月2000元

今年,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由目前的每月1890元調整為2000元,增加110元。

同時,相應提高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最低工資標準,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小時21元提高到每小時22元;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法定節假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小時49.9元提高到每小時52.6元。

本次最低工資標準調整自2017年9月1日起執行。

記者:公曉紅 編輯:李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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