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開啟“家庭共濟”模式

社會保險 民生 社會 光明網 2017-06-15

■記者 楊 薇 通訊員 王紅衛

本報訊 昨天,記者從桐鄉市人力社保局瞭解到,今年起,桐鄉醫保個人賬戶開啟“家庭共濟”模式,參保人員授權綁定市民卡後,近親屬可直接在醫療機構使用其歷年個人賬戶。

什麼是“家庭共濟”?據桐鄉市人力社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家庭共濟”是指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個人賬戶歷年結餘資金可用於支付配偶、子女、父母的費用,實現家庭成員之間共濟互助。

市民陸先生在今年4月20日到社保局醫保窗口辦理了授權歷年賬戶給同樣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妻子施女士使用的綁定手續,本月6日,施女士來到桐鄉二院門診看病,共花費395.01元,在醫院窗口刷卡結算費用時,施女士本人個人賬戶和醫保統籌基金共支付253.02元,其餘的141.99元由丈夫陸先生的歷年賬戶支付。

自今年1月“家庭共濟”試運行以來,像施女士這樣使用親屬歷年賬戶的人不在少數。截至目前,桐鄉有31.6萬多人蔘加了職工醫療保險,已有1407人在窗口辦理“家庭共濟”授權手續,授權給1905人使用,通過“家庭共濟”使用歷年賬戶39.8萬元。

那麼,符合怎樣的條件可以啟用“家庭共濟”模式呢?授權人必須是參加我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且歷年個人賬戶有結餘資金的人員。被授權人必須是其參加我省基本醫療保險的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授權人可以同時授權多人使用,但被授權人只能被一個人授權,若需更改授權人,需先由原授權人辦理解綁,再由新授權人辦理綁定。

如何實現綁定?據該負責人介紹,授權人只要攜帶本人及被授權人的身份證、市民卡、戶口本到醫保窗口(市公共服務中心2號樓二樓)辦理授權綁定。授權人及被授權人不在一個戶口本上的,需提供出生證明、結婚證等關係證明材料。授權人與近親屬不在一個戶口本上,且無法提供關係證明材料的,可到醫保窗口簽署書面申明。

據瞭解,被授權人僅在我省定點醫療機構普通門診費用結算時方可享受“家庭共濟”,按本人蔘保險種計算待遇後,其餘符合我省規定歷年賬戶可支付的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由授權人歷年賬戶餘額支付。比如被授權人如果在本市定點醫療機構普通門診費用,被授權人持本人市民卡結算時實現“一次結算”,信息系統按本人蔘保險種計算待遇,同時計算共濟賬戶金額,從授權人歷年個人賬戶扣除;被授權人如果在省內聯網的市外定點醫療機構刷卡結算的普通門診費用,不能直接使用共濟賬戶,在醫療機構持卡結算後,由授權人攜帶本人市民卡、銀行卡及被授權人醫療費用發票(含明細清單)、病歷、市民卡到醫保窗口申請核銷;被授權人在省內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普通門診費用,未刷卡結算,職工醫保人員在醫保窗口申請報銷,居民醫保人員在各鎮人力社保所申請報銷,結算時一併計算共濟賬戶金額。

該負責人提醒,我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人員的近親屬參加省內其他統籌地區基本醫療保險,可以享受共濟政策,但因系統所限無法辦理綁定,需待近親屬發生普通門診醫療費用並按當地政策報銷後,由授權人攜帶本人市民卡、銀行卡和被授權人醫療費用資料、近親屬證明材料等到醫保窗口申請核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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