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殘疾職工不能提前五年退休?

社會保險 養老保險 基金 社會 暖心人社 2018-12-06

我們國家已經規定了失去勞動能力可以提前退休或者退職,再規定殘疾職工提前退休,似乎是多此一舉了。

在我們國家殘疾職工有兩套標準,很多人可能不知道。

第一套標準實際上指的是勞動部門的標準。根據傷殘對勞動能力的影響情況,分為1到10級傷殘。具體的評判是以當地的勞動技能鑑定中心的結論為準。

一般我們發生工傷後,都要去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確保我們的利益不受損失。畢竟傷殘等級關乎到我們的工傷待遇。

為什麼殘疾職工不能提前五年退休?


像工傷1到4級職工,就屬於直接退出工作崗位的了。每月享受相應的傷殘津貼待遇,生活不能自理,可以享受相應的護理費。工傷1到4級的職工沒有退休一說,直接是由工傷保險基金供養到去世為止。

為什麼殘疾職工不能提前五年退休?


現在難點就是,1到10級工傷傷殘,差距非常懸殊。有的人康復後,對於勞動能力沒有太大影響。而且都是具有相應工作能力的。所以,提前退休也不合適。

而第二套標準是我們國家殘疾人等級認定。國家的殘疾人分為1到4級,分為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語言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和肢體殘疾。

為什麼殘疾職工不能提前五年退休?


所以,具體認定標準跟勞動部門的相差很懸殊。

所以,勞動部門對退休的唯一標準就是失去勞動能力。但前提仍然是養老保險繳費滿15年。如果我們因殘疾,再加上身體其他疾病,可以提出勞動能力鑑定。如果確定是去勞動能力的話,就可以辦理退休或者退職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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