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猝死!家屬圍堵!老闆跳窗逃往香港!線人出手,家屬獲賠46.5萬!

社會保險 法律 時裝 基金 工人在線 2017-06-15
員工猝死!家屬圍堵!老闆跳窗逃往香港!線人出手,家屬獲賠46.5萬!

員工上班猝死

家屬圍堵工廠

老闆跳窗逃生

線人出手

助家屬拿到46.5萬賠償

······

日前,

“工人在線”接到一則特殊的維權訴求。

員工猝死!家屬圍堵!老闆跳窗逃往香港!線人出手,家屬獲賠46.5萬!

鄒先生反映,其妹夫王某在廣州番禺裕富時裝有限公司工作8年,廠方一直沒有為其繳交社保。今年5月3日,王某上班時突然猝死,廠方也不願給個說法,老闆還躲到了香港不敢露面!

員工猝死!家屬圍堵!老闆跳窗逃往香港!線人出手,家屬獲賠46.5萬!

接到投訴後,線人於5月25日趕往位於廣州番禺石樓鎮的裕富時裝有限公司實地調查。

▍員工上班期間突然猝死

在王某生前工作過的包裝車間門口,線人看到此處正擺設著靈位和祭拜品,廠內的牆面上還噴著紅漆字,寫著“無良老闆,還我爸爸”。

員工猝死!家屬圍堵!老闆跳窗逃往香港!線人出手,家屬獲賠46.5萬!

△家屬在廠內牆面噴上聲討老闆的紅漆字。

“我爸爸在這裡死的,為什麼不能讓我討回公道?”王某未成年的兒子一邊叫喊著,一邊欲拉下工廠電閘斷電。在被廠方工作人員制止後,王某妻子隨即上前與之“講理”,現場吵作一團。

據王某同事講述,5月3日11點左右,王某因身體不適借天草油擦拭,3個小時後被同事發現躺在包裝部的長凳上不省人事,現場搶救無效後死亡。經廣州番禺區人社局查核認定,王某死亡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一)規定,視為工傷(亡)。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

▍初步協商未果,家屬圍堵老闆

事發第二天(5月4日),該工廠老闆陳某與王某家屬協商賠償事宜。“陳某否認因工猝死的事實,但願意先給3.8萬元料理後事。在勞動仲裁機構介入後,陳某改口願意賠償20萬元,由於工廠資金週轉不過來,還得分期付款。”王某的妻子哭著告訴線人,“和廠方交涉了5次,拖到現在快一個月,屍體還擱在殯儀館冷凍著。”

王某家屬指責老闆陳某潛逃到香港不肯積極應對。對此,陳某助理迴應,老闆已委託律師代理此案,但王某家屬見賠償未達到要求,就把老闆圍堵在廠裡不讓離開。“老闆人身安全無法保障,只能爬逃生窗離開。”王某家屬則稱,這是擔憂老闆企圖轉移資產一走了之的無奈之舉。

▍雙方達成和解,家屬獲賠46.5萬

線人調查的當日下午,廠方代表董律師到石樓鎮勞動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與家屬協商,但雙方在賠償金額上依然沒有達成一致。

5月30日,經過多次協商之後,雙方達成和解,廠方願意支付46.5萬元賠償金。

律師有話說

勞動者因工死亡的可享受工傷保險賠償待遇,已經繳交社保的,保險賠償由社保基金支出,否則由用人單位支出。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因為工傷(亡)賠償不能達成一致的,應當通過勞動仲裁程序依法維權,不建議過激維權。

工人在線·維權案例

採寫 | 南方工報見習記者林婷玉 全媒體記者許接英

編輯 | 李冠傑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