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出戶籍新政:進城農民持居住證可申請公租房,義務教育、醫保等服務市民化

社會保險 農民 租房 三農 生活報 2017-07-17

進城農民持居住證也可申請公租房

生活報訊(記者 劉瑩)13日,生活報記者從哈爾濱市政府獲悉,哈市發佈關於實施支持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財政政策的意見,將持有居住證人口納入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基本養老、就業服務等基本公共服務保障範圍,這就意味著,持有居住證的農業轉移人口將逐漸成為哈爾濱的“新市民”。

教育

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經費政府支付

在統一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基礎上,將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經費納入公共財政保障範圍,實現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補助資金和“兩免一補”資金隨學生流動可攜帶。對在公辦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就讀且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按政策規定免除學雜費和發放國家助學金;對在民辦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就讀且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要按照當地同類型公辦學校免學雜費標準給予補助和發放國家助學金。在公辦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就讀的隨遷子女平等享受學前教育各類資助政策。

醫保

參保後享城鎮居民同等補助標準

支持將進城農業轉移人口納入當地基層公共衛生服務體系。統一籌資政策、經辦規程和信息系統,確保城鄉居民在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標準、補助標準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對居住證持有人選擇參加所在地城鄉居民醫保的,各級財政要按照參保城鎮居民相同標準給予補助。

支持加快落實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辦法、異地就醫結算辦法、付費方式改革、業務檔案規範和全民參保計劃,積極推進參保人員跨制度、跨地區轉移接續基本醫療保險。實施城鄉一體的醫療救助制度,確保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因遭遇臨時性、突發性原因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困難時,能夠及時得到救助。

住房

符合條件將納入城鎮住房保障範圍

鼓勵農業轉移人口通過市場購買或租賃住房等方式解決居住問題,將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納入本地城鎮住房保障範圍,大力推進城中村棚戶區改造,促進城中村居民市民化,將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範圍擴大到持有居住證的農業轉移人口。市級財政在安排基礎設施建設、住房保障等相關資金時,要對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較多的地區給予傾斜支持。

就業

提供職業培訓、技能鑑定等服務

支持進城落戶農業轉移人口中的失業人員進行失業登記,並落實職業指導、介紹、培訓及技能鑑定等公共就業服務和扶持政策。不得強行要求進城落戶農民轉讓其在農村的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或以此作為進城落戶條件。要通過健全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逐步建立進城落戶農民在農村的相關權益退出機制,積極引導和支持進城落戶農民依法自願有償轉讓相關權益,促進相關權益的實現和維護,但現階段要嚴格限定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要多渠道籌集資金,支持進城落戶農民在城鎮居住、創業和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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