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遇是有一點點差別。
其實我們的養老金計算公式,多數情況下是沒有考慮的獨生子女的特殊情況,基本上貫徹的原則是多繳多得,長繳多得。
基本養老金主要包括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三部分。
基礎養老金跟繳費年限、繳費指數、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等因素掛鉤。
個人賬戶養老金等於退休時個人賬戶的餘額除以退休年齡確定的計發月數。
過渡性養老金是針對沒有建立個人賬戶養老金之前的繳費年限的補償。
所以,全國統一的養老保險計算公式裡面,沒有體現對獨生子女的特別優惠。
不過獨生子女父母到達退休年齡時,多數省份都規定了對其父母的獎勵。以前的時候都是一次性補償,比如北京市1000元,上海市5000元,黑龍江省和河北省是3000元,山東省是30%的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目前是19000元左右。
這些補償都是用人單位給予,只有少數地區對於失業和下崗職工才由政府財政負擔相應的獎勵費用。
國家有統一標準,對農村戶籍的獨生子女家庭進行補貼。目前全國統一的標準是每一名獨生子女父母80元每月。這一部分錢是由中央財政和地方共同承擔相應的標準。
對城鎮失業人員和無業人員,很多地區也參照農村居民的標準給予相應養老補助。不過各省市是鼓勵地方政府在能力範圍之內提升有關標準。比如,廣州市居民的養老補貼標準是150元每月。
除了這種補貼之外,在基本養老金上也有個別省份做出了調整。比如四川省是每年繳費年限增發本人指數化繳費工資的0.1%,30年是3%,每月也能有一百五六十元。重慶市是增發本人基本養老金的3%。海南省增發本人基本養老金的5%。
機關事業單位以前是增加基本養老金的5%,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後,改為一次性發放180個月的標準,能有1萬到2萬元。
現在確實對獨生子女父母的獎勵政策不夠高,但是畢竟獨生子女時代已經過去,國家可能會繼續提高有關獎勵標準,未來越來越高也說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