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沒有為職工繳納社保,現在可以補繳以前的欠賬嗎

首先明確一點,社保不可以躉交,也就是說以前沒有參加社會保險,現在意識到今後的養老、醫保、失業等保障問題,想一次性補交以前的社保費用,這種方式以前可以,現在社保部門已經停止了這種做法,想一次性繳清,然後享受相關保障,已經不可行了。尤其是社保轉稅務部門徵收後,目前沒有任何跡象表明,補繳的可能性。

其次 ,如果是以前開設了社保賬戶,企業也按時繳納,但按最低標準繳納,現在也不能再行補繳。目前的社保費用是按100%繳納的,嚴格按照個人工資收入標準,按比例繳納。社保政策執行初期,社保繳納的比例是60%—300%,可以少繳,也可以多繳。如果當時按60%的最低標準繳納,現在想足額繳納,也是不可行的。

企業沒有為職工繳納社保,現在可以補繳以前的欠賬嗎

當然,如果社保政策執行後,企業沒有按照《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相關規定,為職工按時足額繳納“五險一金”等社保費用,出現不繳、少繳、漏項等責任問題,企業都應該足額補繳,並承擔因此產生的利息、滯納金和罰金,個人只需要按規定承擔個人承擔的部分即可。

企業違反法律,就應該及時糾正,繳納社保的主要責任在企業一方,和職工是否與企業達成協議或者諒解沒有關係。如果企業不願意履行自己的義務和責任,職工可以直接向社保部門舉報,要求查處。五險由社保部門負責查處,住房公積金由管理中心負責查處,社保繳納出現問題,都由專門的部門負責直接查處。即使先法院起訴,也要先經過社保部門查證並處理後,才由法院接手,處理社保費用以外的法律責任。

企業沒有為職工繳納社保,現在可以補繳以前的欠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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