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了車牌ETC繞城包年隨之作廢 西安車主:這不合理

社會 華商網 2017-06-25

“我們單位的車辦過戶後換了車牌,去三秦通未央營業廳辦理ETC業務的車牌變更,卻被告知車牌變更了舊車牌的600元繞城包年業務也隨之作廢,只能再交600元重新辦理。舊車牌還有半年才到期,這樣規定是否合理?”西安市民王先生說。

“還有半年包年費,為什麼就不能退或轉?”

“我們是新單位,以前法人代表證等手續沒下來,所以用上級單位名義買的車,並辦理了600元ETC繞城高速包年業務。現在我們單位的手續下來了,按照規定應該辦理車輛過戶。因為如果不過戶就會給上級單位帶來很多影響,比如車輛配置數字超標,還有財務上的支出該從哪裡來算等問題。這輛車本身什麼都沒變,只是辦理過戶後更換了車牌。”

王先生說,22日上午,他去位於未央收費站南邊路西的三秦通未央營業廳,想把ETC繞城高速包年業務的車牌號更改一下。工作人員告知說,車牌變更了,舊車牌的600元繞城包年業務也就隨之作廢了。“但工作人員把我卡里之前預存的900元錢都給我退了,還有半年的包年費用為什麼就不能退,或者轉到新車牌?同時因此事讓我感到不便的,不僅僅是半年包年費不給退、不給轉的問題,由於車輛之前已辦理繞城高速包年,如果再去單位財務那裡報銷繞城高速的過路費就無法審核通過,另外審計上肯定也過不去。而我們單位存在同樣情形的不止這一輛車,還有好幾輛。”

這種情況其實不僅僅對單位的車輛有影響,對市民也一樣。王先生說:“我姐姐家有兩輛車,原來都在姐姐名下。去年單雙號限行的說法出現後,擔心會給出行帶來不便,把其中一輛車過戶給姐夫名下,將兩輛車的車牌單雙號岔開。辦理過過戶手續後,想去變更ETC繞城高速包年業務時,也遇到同樣的問題。在諮詢辦理此事時,我發現旁邊好幾個人都在議論此事。這樣規定究竟是否合理?”

省高速公路收費管理中心:

通行ETC車道時需要以車牌號碼為依據

省高速公路收費管理中心工作人員解釋稱,年費包繳業務僅是針對“陝A車牌且7座以下的一型客車”在通行固定線路時給予的優惠減免。辦理年費包繳業務的車輛在一次性繳納年度包繳金額(600元/年)後可不限次數通行包繳路段,類似於一次性對固定車輛(即車牌號碼)進行了固定線路通行服務的買斷優惠。車輛在通過收費車道時,唯一進行車輛核驗和判定的依據就是車輛的牌照或者行駛證。特別是在通行ETC不停車收費車道時,行駛證都無法判定,就更需要以車牌號碼為依據。如果更換了車牌或者車輛,意味著車輛屬性已經發生了變化,買斷的服務也就不能繼續享受優惠。“所以在辦理業務時,用戶簽字的書面內容就有相關約定的。”

這位工作人員說,以車牌為依據也是為了和公安系統要求的更換車輛必須交回舊車牌號碼的政策保持一致。同時,以車牌為核准的年費包繳業務,也是為了規避一些作弊行為。比如某一用戶名下有若干輛車,只辦理一個包年,如果不以車牌加以區分,僅以用戶名為區分,那麼其他車輛也可以轉換使用。如此一來,通行費流失以及用戶單位的利益就無法保證。

“沒注意到有關條款,明顯對用戶不利”

既然有書面約定,那麼究竟該怎麼看?有市民認為,既然簽了字就要按照書面約定來執行。

但王先生表示,當時辦理包年業務時因為排隊的人很多,只顧簽字了,那幾張紙根本就沒有仔細看,沒注意到這些條款,這些制式合同條款明顯對用戶不利。再說現在技術如此發達,其實只需把和卡捆綁的車牌號更改一下就行。“相信要解決這樣的問題,實際困難並不大。”

華商記者 馬虎振

編輯:華商報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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