瀛湖派出所嚴密排查轄區“牙籤弩”玩具 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近日來,中小學學生中流行一種玩具“牙籤弩”,其看似是一種小玩具,但其威力巨大,對學生人身安全帶來極大隱患。瀛湖派出所為確保轄區學生不因“牙籤弩”發生意外傷...
一種叫“牙籤弩”的玩具,正在一些校園流行開來。
它是金屬做成的,外形很像裝有臂的弓,看著只有巴掌大小,卻可以發射“利箭”。
這種“利箭”不難找,就是家裡常見的牙籤。所以,這種玩具被稱為“牙籤弩”。
然而,有的爸爸媽媽看到它,不禁嚇出了一身冷汗。這哪裡是玩具,明明就是一把“凶器”!
雲南多地警方著手整治“牙籤弩”,昆明警方最近就在學校周邊商鋪中查獲了134把這樣的“牙籤弩”。
"牙籤弩”包裝中配備的多為牙籤,據昆明警方介紹:經檢測,從“牙籤弩”上射出的木製牙籤在短距離內能射穿紙板、紙盒等物體,如射出的是金屬針甚至能射穿石膏板等硬物,具有一定殺傷力,對人身安全構成威脅,屬於危險物品。
昆明市公安局新聞發言人辦公室21日表示,最近昆明警方針對部分中小學校周邊商店、玩具店售賣的“牙籤弩”等危險玩具物品展開專項整治行動,截至6月20日,警方共排查城區512所學校周邊1327家商店、玩具店、文具店,查獲“牙籤弩”134把,塑料及木製玩具弓弩69把等一批違禁物品,並依法對售賣經營者作出了處理。
公安機關提醒:若發現非法生產、銷售“牙籤弩”的情況,可撥打“110”或到轄區派出所報警,警方將依法查處。
《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
第三十二條 非法攜帶槍支、彈藥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的,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非法攜帶槍支、彈藥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玩這種牙籤弩面臨兩大風險:
1、被他人傷害自己的小朋友,或自己的小朋友傷害別人的孩子。
2、還可能面臨治安拘留十日以下的違法風險
提醒各位家長,為了孩子的安全,讓小朋友遠離“牙籤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