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自己的東西強行拿走還不覺得有錯
村幹部來調解了也不理不睬
不是自己的東西強行拿走還不覺得有錯
村幹部來調解了也不理不睬
警察傳喚回警局調查
不僅不配合
還把警察咬傷!
不是自己的東西強行拿走還不覺得有錯
村幹部來調解了也不理不睬
警察傳喚回警局調查
不僅不配合
還把警察咬傷!
朗朗乾坤豈容你目無法紀
你敢咬警察
就敢送你進班房!
近日,福建省沙縣人民法院審結了這起“咬警察”案件,被告人陳某因犯妨害公務罪,被判處拘役五個月。
案情介紹
陳某,男,今年53歲,沙縣青州鎮人。2018年11月4日6點左右,陳某未經他人允許,自行到沙縣青州鎮勝地村中鐵十四局項目部工地偷盜電線,群眾發現之後報了警。
不是自己的東西強行拿走還不覺得有錯
村幹部來調解了也不理不睬
警察傳喚回警局調查
不僅不配合
還把警察咬傷!
朗朗乾坤豈容你目無法紀
你敢咬警察
就敢送你進班房!
近日,福建省沙縣人民法院審結了這起“咬警察”案件,被告人陳某因犯妨害公務罪,被判處拘役五個月。
案情介紹
陳某,男,今年53歲,沙縣青州鎮人。2018年11月4日6點左右,陳某未經他人允許,自行到沙縣青州鎮勝地村中鐵十四局項目部工地偷盜電線,群眾發現之後報了警。
陳某指認拿到的電線、椅子和拿電線的地點
沙縣公安局青州派出所接到有電纜線被附近村民偷盜的警情後,民警張某帶領輔警朱某、康某前往案發地沙縣青州鎮勝地村中鐵十四局項目部執行公務,在案發現場,派出所工作人員瞭解相關情況後發現陳某涉嫌盜竊,隨後,民警依法對其進行傳喚。
怎知,陳某情緒激動並拒不配合,派出所工作人員上前欲將其控制帶上警車,此時,驚人的一幕發生了……
不是自己的東西強行拿走還不覺得有錯
村幹部來調解了也不理不睬
警察傳喚回警局調查
不僅不配合
還把警察咬傷!
朗朗乾坤豈容你目無法紀
你敢咬警察
就敢送你進班房!
近日,福建省沙縣人民法院審結了這起“咬警察”案件,被告人陳某因犯妨害公務罪,被判處拘役五個月。
案情介紹
陳某,男,今年53歲,沙縣青州鎮人。2018年11月4日6點左右,陳某未經他人允許,自行到沙縣青州鎮勝地村中鐵十四局項目部工地偷盜電線,群眾發現之後報了警。
陳某指認拿到的電線、椅子和拿電線的地點
沙縣公安局青州派出所接到有電纜線被附近村民偷盜的警情後,民警張某帶領輔警朱某、康某前往案發地沙縣青州鎮勝地村中鐵十四局項目部執行公務,在案發現場,派出所工作人員瞭解相關情況後發現陳某涉嫌盜竊,隨後,民警依法對其進行傳喚。
怎知,陳某情緒激動並拒不配合,派出所工作人員上前欲將其控制帶上警車,此時,驚人的一幕發生了……
陳某情緒激動極力反抗
在傳喚過程中陳某極力反抗,用嘴咬傷民警張某及輔警朱某,造成民警張某右手淤青紅腫、輔警朱某右手大拇指破皮出血。
不是自己的東西強行拿走還不覺得有錯
村幹部來調解了也不理不睬
警察傳喚回警局調查
不僅不配合
還把警察咬傷!
朗朗乾坤豈容你目無法紀
你敢咬警察
就敢送你進班房!
近日,福建省沙縣人民法院審結了這起“咬警察”案件,被告人陳某因犯妨害公務罪,被判處拘役五個月。
案情介紹
陳某,男,今年53歲,沙縣青州鎮人。2018年11月4日6點左右,陳某未經他人允許,自行到沙縣青州鎮勝地村中鐵十四局項目部工地偷盜電線,群眾發現之後報了警。
陳某指認拿到的電線、椅子和拿電線的地點
沙縣公安局青州派出所接到有電纜線被附近村民偷盜的警情後,民警張某帶領輔警朱某、康某前往案發地沙縣青州鎮勝地村中鐵十四局項目部執行公務,在案發現場,派出所工作人員瞭解相關情況後發現陳某涉嫌盜竊,隨後,民警依法對其進行傳喚。
怎知,陳某情緒激動並拒不配合,派出所工作人員上前欲將其控制帶上警車,此時,驚人的一幕發生了……
陳某情緒激動極力反抗
在傳喚過程中陳某極力反抗,用嘴咬傷民警張某及輔警朱某,造成民警張某右手淤青紅腫、輔警朱某右手大拇指破皮出血。
不是自己的東西強行拿走還不覺得有錯
村幹部來調解了也不理不睬
警察傳喚回警局調查
不僅不配合
還把警察咬傷!
朗朗乾坤豈容你目無法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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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沙縣人民法院審結了這起“咬警察”案件,被告人陳某因犯妨害公務罪,被判處拘役五個月。
案情介紹
陳某,男,今年53歲,沙縣青州鎮人。2018年11月4日6點左右,陳某未經他人允許,自行到沙縣青州鎮勝地村中鐵十四局項目部工地偷盜電線,群眾發現之後報了警。
陳某指認拿到的電線、椅子和拿電線的地點
沙縣公安局青州派出所接到有電纜線被附近村民偷盜的警情後,民警張某帶領輔警朱某、康某前往案發地沙縣青州鎮勝地村中鐵十四局項目部執行公務,在案發現場,派出所工作人員瞭解相關情況後發現陳某涉嫌盜竊,隨後,民警依法對其進行傳喚。
怎知,陳某情緒激動並拒不配合,派出所工作人員上前欲將其控制帶上警車,此時,驚人的一幕發生了……
陳某情緒激動極力反抗
在傳喚過程中陳某極力反抗,用嘴咬傷民警張某及輔警朱某,造成民警張某右手淤青紅腫、輔警朱某右手大拇指破皮出血。
民警受傷情況:經三明市公安局物證鑑定所檢驗,被害人朱某右手大拇指破皮出血,損傷程度評定為輕微傷;被害人張某右手手背淤青紅腫,損傷程度未及輕微傷。
案件審理
不是自己的東西強行拿走還不覺得有錯
村幹部來調解了也不理不睬
警察傳喚回警局調查
不僅不配合
還把警察咬傷!
朗朗乾坤豈容你目無法紀
你敢咬警察
就敢送你進班房!
近日,福建省沙縣人民法院審結了這起“咬警察”案件,被告人陳某因犯妨害公務罪,被判處拘役五個月。
案情介紹
陳某,男,今年53歲,沙縣青州鎮人。2018年11月4日6點左右,陳某未經他人允許,自行到沙縣青州鎮勝地村中鐵十四局項目部工地偷盜電線,群眾發現之後報了警。
陳某指認拿到的電線、椅子和拿電線的地點
沙縣公安局青州派出所接到有電纜線被附近村民偷盜的警情後,民警張某帶領輔警朱某、康某前往案發地沙縣青州鎮勝地村中鐵十四局項目部執行公務,在案發現場,派出所工作人員瞭解相關情況後發現陳某涉嫌盜竊,隨後,民警依法對其進行傳喚。
怎知,陳某情緒激動並拒不配合,派出所工作人員上前欲將其控制帶上警車,此時,驚人的一幕發生了……
陳某情緒激動極力反抗
在傳喚過程中陳某極力反抗,用嘴咬傷民警張某及輔警朱某,造成民警張某右手淤青紅腫、輔警朱某右手大拇指破皮出血。
民警受傷情況:經三明市公安局物證鑑定所檢驗,被害人朱某右手大拇指破皮出血,損傷程度評定為輕微傷;被害人張某右手手背淤青紅腫,損傷程度未及輕微傷。
案件審理
沙縣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以暴力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陳某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應當從重處罰。
綜合考慮被告人陳某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危害結果及悔罪表現,判決如下:被告人陳某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拘役五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