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減持新規後暫無大宗交易減持|新京報財訊

上交所 深交所 基金 股票 新京報 2017-06-07

新京報快訊 (記者金彧)6月2日,上交所披露減持新規實施後首周大宗交易情況,經上交所統計,本週三個交易日尚無大股東或特定股東通過特定股份大宗減持平臺進行相關減持。此外,通過競價交易系統的日均減持金額較實施前出現了顯著下降,降幅為67%。

上交所統計數據顯示,本週減持新規實施後,共有35家上市公司的股東進行過減持,涉及86個賬戶,累計減持4716萬股,合計金額 5.7億元,日均1.9億元,均為通過競價系統進行的減持,沒有通過大宗交易進行的減持。

截至5月26日證監會減持新規實施前,今年滬市共有278家上市公司的股東進行過減持,涉及2422個賬戶,累計減持102億股,總金額 900億元。其中通過競價系統減持551億元,日均5.76億元;大宗交易減持349億元,日均3.65億元。

因此,整體上看,減持新規實施後,通過競價交易系統的日均減持金額較實施前出現了顯著下降,降幅為67%。

上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證監會減持新規的出臺,對於大股東的無序減持對二級市場帶來的衝擊初現抑制效果,有利於完善資本市場的基礎性制度。上交所作為證券市場的一線監管者,將繼續秉承組織管理證券交易的基本職責,切實落實減持新規的實施,引導有序合規減持、防控異常減持行為,共同營造穩定健康的市場環境。

上述負責人稱,在完成與證券公司技術系統聯合調試前,上交所為大股東及特定股東減持特定股份專門設立了特定股份大宗減持平臺,凡通過大宗交易減持特定股份,須通過該平臺進行申報。

校對:郭利琴

“截至目前,尚無大股東或特定股東通過特定股份大宗減持平臺進行相關減持”。該負責人說。

近期,上市公司不斷被爆出大股東、董監高人員清倉式減持、斷崖式減持等現象引起廣泛關注,對市場穩定運行造成一定的衝擊。

對此,5月26日,證監會宣佈將修改《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若干規定》),引導上市公司有關股東減持行為規範有序進行。

5月27日晚,證監會聯手上交所、深交所披露修訂版的《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下文簡稱“新規”),首次明確大宗交易制度,完善協議轉讓、集中競價減持,防範“過橋減持”等5大隱患。

針對此前“漏網之魚”,滬深交易所發佈《實施細則》,第五條明確規定大股東減持或者特定股東減持,採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連續90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

交易所要求,大宗交易的出讓方與受讓方,應當明確其所買賣股份的數量、性質、種類、價格,並遵守本細則的相關規定。受讓方在受讓後6個月內,不得轉讓所受讓的股份。

業內人士普遍認為,新規將明顯影響大宗過橋的減持模式。華商基金張博煒認為,2016年以來,據上市公司披露的減持交易數據顯示,通過大宗方式進行的減持規模約3000億,佔全部減持規模近80%。

在張博煒看來,本次的新規細則對大宗交易部分做了嚴格規定,由於目前大宗交易受讓方的主要盈利模式是承接打折股份後擇機在二級市場賣出以賺取價差,如果受讓方鎖定6個月,將承擔更大的市場波動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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