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推10項交管便民舉措:臨牌可在4S店代辦,沒有居住證也能在上海考駕照

好消息:臨牌核發推行“4S店代辦”、小車駕駛證全國通考、分科目考試異地可辦等10項交管業務便民利民措施,將於6月1日起正式實施。

今天上午,記者從上海市公安局新聞通氣會獲悉,根據公安部統一部署,本市公安交管部門將於6月1日起再推出10項便民措施。包括駕駛考試、車輛登記檢驗5類業務“異地通辦”,以及車輛抵押登記、臨牌發放等5項服務“便捷快辦”。同時,公佈了相關細化實施方案。

上海公安機關表示,今後仍將不斷推進各項公安“放管服”改革,進一步提高管理服務水平,切實提升市民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駕駛考試、車輛登記檢驗5類業務“異地通辦”

小車駕駛證“全國通考”。申請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證在全國任一地直接申領小型汽車駕駛證,不再需要提交居住登記憑證,實現全國“一證通考”。

分科目考試異地可辦。申請人報考小型汽車駕駛證已通過部分科目考試後,因工作、學習、生活等原因居住地變更到外地的,可以申請變更考試地,繼續參加剩餘科目考試,減輕往返考試負擔。

大車駕駛證省內異地申領。上海不涉及省內異地申領問題,全市都可進行申領。

車輛變更轉籍異地可辦。包括上海在內,全國共計120個城市納入此次改革試點範圍,非營運小微型客車在試點城市間轉籍,所有權不發生變更的,可以直接到車輛遷入地申請,不再需要到遷出地車管所提取檔案、查驗車輛,減少群眾兩地間往返。

摩托車檢驗“全國通檢”。在已推行汽車全國通檢的基礎上,進一步放開摩托車跨省(區、市)異地檢驗。同時,對註冊登記6年以內的摩托車,免予到檢驗機構檢驗,切實減輕群眾特別是郊區車主檢車負擔。

車輛抵押登記、臨牌發放等5項服務“便捷快辦”

抵押登記推行“兩個簡化”。簡材料,對商業銀行、汽車金融公司作為抵押權人的,不需要再提交營業執照原件,改為提交加蓋公章的複印件,抵押合同可以使用電子印章,並積極推進抵押信息聯網核查。簡環節,逐步推行銀行等金融機構代辦機動車抵押登記,提供貸款、抵押、辦登記一站式服務,免去群眾往返車管所和金融機構的奔波。

號牌號碼便捷互換。同一車主名下的同號牌種類的非營運車輛,可以申請互換一次號牌號碼,滿足群眾和單位需求。

臨牌核發推行“4S店代辦”。逐步推行汽車4S店代發臨時行駛車號牌,方便群眾現場購車、現領臨牌,既方便群眾購車登記後上路行駛,又營造良好營商環境,實現企業獲益、群眾滿意。

車購稅信息實行“聯網核查”。全面推行與稅務部門信息聯網,實現車購稅信息網上傳遞、網上核查,群眾辦理機動車登記無需提交紙質完稅證明,減手續、提效率、降負擔。

交管語音服務熱線加快推廣。逐步推廣全國統一交管服務電話號碼“12123”,為群眾提供交管業務諮詢、信息查詢、業務受理等服務,搭建集網頁、短信、手機APP、語音“四位一體”的交管信息化服務體系。

10項便民服務措施相關政策解讀

問:此次交管“放管服”改革在便利小型汽車駕駛證異地申領方面有什麼新的舉措?

答:近年來,為適應人員大流動、交通大發展的新形勢,公安部門不斷放寬駕駛證異地申領條件,簡化申請手續,方便在戶籍地以外地方生活、工作、學習的人員學車考證。

6月1日起,公安部門進一步放寬小型汽車駕駛證異地申領條件,推行全國“一證通考”。申請人可以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在全國範圍內任一地市直接申領小型汽車駕駛證(C1、C2、C5),不再需要提交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進一步便利群眾就近、自主考試領證。在內地生活、工作的港澳臺居民也可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在全國範圍內“一證通考”,在任一地市直接申領小型汽車駕駛證。

新政實施後,小型汽車駕駛證所有業務實現全國“一證通辦”,申請人可持居民身份證或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在全國範圍內任一地既可以新申請考領駕駛證,也可以補領、換領、審驗駕駛證,無需返回戶籍地,無需提交其他憑證。

問:駕駛證異地分科目考試會給大家帶來什麼便利?

答:目前,群眾在報名申領駕駛證,參加部分科目考試後,由於工作、學習、生活等原因需要到外地去居住,後續考試無法正常進行。現在通常做法是,將原有考試成績作廢,在現居住地重新申請、重新考試;或者專程返回原考試地繼續考試,多次往返奔波,十分不便。

針對這一問題,公安部門在推進考試成績全國聯網基礎上,推行小型汽車駕駛證異地分科目考試。申請人申領小型汽車駕駛證(C1、C2、C5)期間,已通過部分科目考試後,到外地工作、學習、生活的,可以申請變更考試地。

申請人可直接到現居住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考試地,無需返回原考試地。考試地可變更一次。辦理變更考試地後,申請人就可以直接在現居住地預約參加剩餘科目考試,已通過的考試科目繼續有效。全部科目考試通過後,直接在現考試地領取駕駛證。

問:車輛異地轉籍試點情況如何?

答:目前,車輛異地轉籍需要車主在遷出地交驗車輛、交回號牌、提取檔案、申領臨牌,再到遷入地提交檔案、交驗車輛、選號領牌,車主和車輛兩頭跑,往返周折多、週期長、成本高。

車輛異地轉籍措施,是通過檔案網上轉遞,對機動車遷出登記地的,申請人不再需要到遷出地車輛管理所提取紙質檔案,檔案信息通過網絡轉遞給遷入地車輛管理所,減少了提取檔案的等候時間,也減少了攜帶、保管、轉交檔案的種種不便。同時,機動車檔案由紙質形式改為電子化形式,更有利於嚴格規範管理,降低偽造、篡改以及遺失的風險。

此外,在實現電子檔案網上轉遞的基礎上,簡化遷出、遷入車輛登記程序。對機動車遷入異地登記的,申請人可以直接到車輛遷入地車輛管理所申請,不再需要回到遷出地車輛管理所驗車,變“遷出、遷入地兩次驗車”為“遷入地一次驗車”,減少群眾兩地間往返。

該項措施將在開展試點的基礎上逐步推廣。目前全國已納入試點的有120個城市,申請轉籍業務的機動車遷出地和遷入地均為試點城市的,且機動車所有權未發生變更的,適用該措施。

問:便利摩托車檢驗方面有哪些新的便利舉措?

答: 此次改革,公安部門進一步擴大機動車全國“通檢”範圍,推行摩托車跨省異地檢驗,同時推行註冊登記6年以內的摩托車免予檢驗。

與小汽車6年免檢一樣,對新註冊登記6年以內的摩托車,車主僅需在第2年、第4年、第5年分別按期領取一次檢驗標誌,免予到檢驗機構上線檢驗。對註冊登記超過6年(含6年)的,仍按規定每年檢驗1次。申請人可以在摩托車使用地直接檢驗,申領檢驗合格標誌,無需辦理委託檢驗手續,方便群眾就近檢驗。

問:針對車輛抵押登記有哪些新的便利政策?

答: 目前,辦理機動車抵押登記需提供機動車所有人、抵押權人雙方身份證明原件、抵押合同等材料,群眾和企業反映提交資料多,特別是每筆業務均提交銀行等抵押權人《營業執照》原件,多有不便。

新政實施後,當事人申請辦理機動車抵押登記時,對商業銀行、汽車金融公司作為抵押權人的,在當地車輛管理所辦理備案後,提交的身份證明可以為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複印件;營業執照複印件、抵押合同上的公章不僅可以使用實物印章,也可以使用具有法律效力的電子印章。

此外,還將積極推行在銀行、汽車金融公司等金融機構設立登記服務站,群眾可直接在金融機構辦理機動車抵押業務,不需要再到車管所辦理業務,免於往返奔波。

問:在機動車號牌號碼使用管理上,有哪些新的便民舉措?

答: 主要是同一車主不同車輛號牌互換使用。對登記在同一機動車所有人(個人或者單位)名下同號牌種類的非營運車輛,可以申請車輛間互換機動車號牌號碼,一年內同一車輛可以變更一次號牌號碼。

需要提醒的是,使用原號牌號碼需要將涉及原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安全技術檢驗和交強險均處於有效期內。此外,鑑於本市特有的機動車額度政策,額度性質不相同的車輛互換號牌時存在一定限制,具體號牌互換範圍可諮詢公安交通車輛管理部門。

欄目主編:簡工博 文字編輯:簡工博 題圖來源:視覺中國 圖片編輯:笪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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