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網約車監管風波:司機戶籍准入再惹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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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美團等網約車平臺被處以高額罰款,平臺若拒不整改甚至面臨被下架APP的風險,上海的此輪監管風波引發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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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美團等網約車平臺被處以高額罰款,平臺若拒不整改甚至面臨被下架APP的風險,上海的此輪監管風波引發熱議

上海網約車監管風波:司機戶籍准入再惹爭議

《財經》記者 黃姝靜|文 魯偉|編輯

“拒不整改的網約車平臺可能被下架APP”的消息引發全民關注。8月14日與8月15日,“網約車平臺或被下架”的話題連續兩天登上新浪微博熱搜榜單。

此前,上海市交通委員會官方微信公眾號“上海交通”發佈文章稱,上海市交通委、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對滴滴、美團、享道、首汽等互聯網出行平臺進行上戶執法檢查,並對滴滴、美團開出罰單。交通執法人員抽查發現,滴滴平臺上的不合規車輛佔比超過82%;美團在“黑名單預警”中佔比也逾15%。此外,執法人員表示,將進一步推進執法,平臺若拒不整改將面臨包括“下架APP”在內的處罰。

前述微信公眾號公佈的兩份《上海市交通委員會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滴滴上海分公司分別於8月12日、8月13日實施了“未取得經營許可的網約車平臺為不具備營運資格的駕駛員或者車輛提供召車信息服務”的行為。

2016年7月,交通運輸部、工信部等七部委聯合發佈《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下稱《網約車暫行辦法》),對網約車平臺的規範與安全經營提出明確要求,這之後各地陸續出臺網約車合規的實施細則,有的趨嚴、有的寬鬆。

有不願具名的業內人士強調,上海的三證合規要求中,以戶籍作為網約車司機准入門檻的做法一直存在爭議。“上海要求網約車司機有本地戶口的規定,其實是參照對出租車司機的相關規定,但其實這些年上海的出租車也很難找到本地人了。”

中新網在今年6月的一次報道中提及,上海出租車非滬籍司機或超三成。

根據滴滴披露的數據,2016年,滴滴在上海網約車司機人數為41萬,其中僅有近1萬人具有上海戶籍,合規比例大概為2.5%。三年間,滴滴在上海的合規率上升到15%,但合規壓力仍然很大。

8月15日,滴滴方面回覆《財經》記者稱,“我們正積極與主管部門溝通,持續推進網約車合規工作。為推動平臺註冊司機的合規化進程,建立了體系化機制,比如統一組織培訓考試、溝通聯繫機制、經費投入、督促檢查機制、舉辦合規推廣活動、增加合規司機權益。”

高額罰款與APP下架風險

上海市交管部門對網約車平臺這一輪查處,早在6月就已開始。6月13日,一名不合規的滴滴司機在被查時抗拒執法,駕車逃逸,後致包括執法人員在內的4人受傷。

6月14日,上海市交通委執法總隊約談滴滴,提出六條網約車平臺合規化要求。7月1日起,上海市交通委執法部門連續多次對平臺公司執法檢查,並多次開出罰單。到7月17日,上海市交通委執法總隊再次對“已經連續9天吃到罰單”的滴滴和美團進行上戶執法檢查。兩個平臺都收到第十張罰單,滴滴面臨每張罰單10萬元罰款。7月22日,交通執法人員共查處非法網約車24輛,滴滴和美團兩個平臺的委託人到交通委執法總隊接受處罰。

在7月的第一輪檢查中,執法部門開出罰單114張,對滴滴處罰550萬元,美團處罰147萬元,兩個平臺合計近700萬元。

據《財經》記者瞭解,上海有關部門曾要求全市網約車平臺於6月30日前清退不合規車輛,滴滴在6月14日至6月30日期間共清退不合規車2萬餘輛;7月1日至7月7日期間,滴滴上海方面繼續清退不合規車5000多輛。

不過綜合來看,滴滴在上海清退的不合規車輛數在網約車總量中佔比仍然不大。據上海市交通委員會發布的信息,從8月10日至8月12日三天的“黑名單預警”數據看,滴滴平臺上的不合規網約車輛佔比均超過82%,而美團在“黑名單預警”中佔比超過15%。

交通運輸部曾聯合公安部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網絡預約出租汽車和私人小客車合乘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要求2018年12月31日前全面清退不符合條件的車輛和駕駛員,並基本實現網約車平臺公司、車輛和駕駛員合規化。多位業內人士在前述期限前接受《財經》記者採訪時強調,網約車在短時間內全部合規幾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此次上海方面短時間內對幾大網約車平臺累計罰款達數百萬元,的確是比較高的額度。可以看出,上海市監管部門的措施愈發嚴厲。”國家發改委綜合運輸研究所城市交通中心主任程世東對《財經》記者表示。

至於上海市交通委員會強調的“拒不整改可能面臨APP下架的處罰”,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政法部副教授王靜告訴《財經》記者,“真正實施起來並不容易。根據通報中所列條款,由於滴滴公司的註冊地不在上海,上海交委需要上報國家主管部門,可能涉及網信辦、工信部等多個部門。”

如何優化准入條件

當前,各地監管部門針對網約車的態度不盡相同。與北京、上海對網約車司機要求本地戶籍不同,黑龍江省大慶市完全放開對戶籍的要求。大慶在今年6月更進一步——成為全國首個將網約車由“辦證”改為“備案”的城市,當地僅要求平臺證和“人證”,而“車證”則暫停辦理。大慶規定:從事網約車的運營車輛不需要辦理營運證,只需做車輛備案登記。

前述《網約車暫行辦法》給了地方監管很大的空間。這個空間,既可以使監管進一步收緊;也可能突破傳統條框,發揮地方監管能動性。

儘管政策已出臺多年,但上海等地要求網約車司機具有本地戶籍的規定爭議猶存。王靜認為,“這其實是地方規定本身的不合理造成了司機無法合規。有調查數據顯示,上海出租車司機中的本地人就非常少,遑論網約車。地方准入門檻規定過高,就會造成普遍性違法,再之後,就必然是選擇性執法。”

此外,王靜表示,“網約車行業的底線是安全,沒有證據表明,本地司機就比外地司機更加安全。”

程世東則認為,要求本地戶籍是城市人口政策在行業政策上的疊加,不符合勞動力自由流動的市場原則,於行業的公平發展也不利。此外,上海、北京等地以本地戶籍作為準入門檻而實現合規化後,很可能會帶來運力不足的問題,或導致網約車不能滿足城市居民的合理需求。

“這一點需要行業主管部門進行必要的評估,若真的出現,也應考慮對政策進行必要的調整。其次要斟酌的是車輛標準,在考慮城市交通擁堵的基礎上,也要考慮公眾打車需求的多元化和主流消費層次。總體看,目前中低端的打車需求佔主流。”程世東表示。

近日,國務院印發《關於促進平臺經濟規範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下稱《平臺經濟指導意見》)。《平臺經濟指導意見》指出,要合理設置行業准入規定和許可。指導督促有關地方評估網約車等領域的政策落實情況,優化完善准入條件、審批流程和服務,加快平臺經濟參與者合規化進程。

8月8日,國新辦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介紹了《平臺經濟指導意見》的有關情況。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負責人蔡團結在發言中指出,要進一步優化網約車准入條件,指導督促地方全面評估網約車政策的落實情況,指導各地強化服務意識,優化完善准入條件、審批流程和服務,打破“玻璃門”和“旋轉門”,為平臺經濟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

他也同時指出,要加快網約車合規化進程,落實平臺公司的主體責任,嚴守行業安全穩定的底線。

據此,程世東對記者分析稱,從《平臺經濟指導意見》的文本邏輯看,應當先評估政策,若有需要就完善准入條件,最後才是加快合規化。如果順序顛倒,先推動合規化,則可能出現不能滿足公眾合理需求、平臺內部阻力過大導致合規難以推進等問題。

“《平臺經濟指導意見》的發佈反映了整個經濟大背景之下,中央促進就業和鼓勵新業態發展的導向。這一點,需要從更宏觀的經濟角度去考量。如果地方交管部門只從本部門的管理便宜角度去制定和實施政策,這個事情(司機合規難題)就很難有解。”王靜對《財經》記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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