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舊動能轉換是一項關乎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由頂層設計、系統謀劃、協同推進的系統性工程。山東將以《條例》出臺為契機,協同各相關部門積極制定、採取配套制度措施,做好貫徹落實工作,確保法規落地實施,有效推動新舊動能轉換。

中國經濟導報、中國發展網記者|殷曉旭 尹明波

由山東省發展改革委負責調研、起草的《山東省新舊動能轉換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於2019年7月26日經山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將於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

新舊動能轉換是一項關乎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由頂層設計、系統謀劃、協同推進的系統性工程。山東將以《條例》出臺為契機,協同各相關部門積極制定、採取配套制度措施,做好貫徹落實工作,確保法規落地實施,有效推動新舊動能轉換。

中國經濟導報、中國發展網記者|殷曉旭 尹明波

由山東省發展改革委負責調研、起草的《山東省新舊動能轉換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於2019年7月26日經山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將於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努力為推動高質量發展提供“山東方案”

濟南超級雲計算中心。山東省發展改革委/供圖

《條例》緊緊圍繞“走在前列,全面開創”的目標和山東省八大發展戰略的部署安排,旨在為新舊動能轉換提供法治保障。“《條例》是一部引領和推動改革的創設性立法,是全國首部以新舊動能轉換為主題、促進高質量發展的地方性法規。”山東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石曉介紹,《條例》共30條,針對問題立法,用立法解決問題,著力確保制度創新的實施效果,對推進山東新舊動能轉換綜合試驗區建設的法治保障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確立差異化資源配置制度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為有效破解能源資源、土地空間等傳統生產要素的制約,《條例》根據優化存量資源配置和擴大優質增量並舉的動能轉換思路,對提高要素資源配置效率進行了制度安排。

《條例》規定,建立健全以用地、用水、能耗、汙染物排放等單位資源要素產出效益為導向的企業績效評價制度和畝均效益企業分類評價制度,提高投入產出效率,推動資源要素向優質高效領域集中。《條例》明確,建立用能指標省級統一調配製度和全省統一的能耗大數據平臺,為全省目前正在推進的新能源產業大數據中心建設指明瞭方向,對促進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目標完成具有重要推動作用。

《條例》細化國資國企改革措施,確立了國有資本投資負面清單、監管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管理制度,對列入清單的事項履行監管權責,未列入清單的事項原則上由企業自主決策,體現了以管資本為主的國資監管體制改革要求。同時規定,國有企業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除國家規定必須保持國有資本控股的企業外,其他企業可以根據實際確定國有股權比例,允許非國有資本控股。

為給民營經濟發展提供長期穩定的法治保障,《條例》從權利平等、機會平等的角度,規定“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在招標投標、政府採購、國有土地和礦業權出讓、國有產權交易等過程中“不得設置限制和排斥民營企業的條件”;規定“公平競爭審查制度”,防止出臺排除、限制競爭的政策措施。《條例》還針對民營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規定建立完善融資風險補償機制。

針對目前山東各市產業同質化的問題,《條例》規定,設區的市要結合實際選擇確定本地區優先發展的產業集群,山東省人民政府將根據全省生產力佈局予以統籌,並在土地、資金、能耗指標等方面予以重點支持。

為傳統產業優化提升和新興產業培育壯大提供路徑

《條例》對支持產業集群發展制定了具體措施,強調“改造提升傳統動能”和“培育壯大新動能”協同推進、優勢互補。

《條例》規定,重點培育“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新能源新材料、現代海洋、醫養健康”五大新興產業;立足傳統產業轉型升級,發展“高端化工、現代高效農業、文化創意、精品旅遊、現代金融服務”五大優勢產業。同時,實施“互聯網+”、人工智能、大數據行動計劃,加快發展網絡經濟、標準經濟、品牌經濟、融合經濟等新業態,優化品牌建設環境,提升產業創新能力和品牌競爭力。

為解決山東省“獨角獸”“瞪羚”企業偏少、科技成果轉化激勵不足、產教融合度不高等問題,《條例》從創新主體、創新投入和體制改革等方面作出了規定。

《條例》規定,鼓勵以企業為主導建立產業技術創新聯盟,引導龍頭企業聯合中小企業、科研機構和高等學校系統佈局創新鏈,聯合實施產業關鍵共性技術攻關,促進技術開發和轉化應用;支持科研機構和高等學校科研人員到企業兼職從事研發和成果轉化工作。同時,《條例》規定,“落實激勵企業研發的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應用、稅前加計扣除、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以及企業研發投入後補助等普惠性政策”,建立創新服務平臺,健全科技資源有序開放、安全共享的激勵機制;完善“知識產權權益分配和獎勵制度”,並規定“發揮政府在科技投入中的引導和推動作用,積極安排並逐步加大研究與試驗發展的財政經費支出”。

此外,《條例》還規定,高等學校“增設面向新經濟、新產業、新技術的學科專業,推動教育和產業統籌融合”,同時規定“加大高精尖領軍人才、高素質實用型技能人才培養和柔性引才力度”,促進教育鏈、人才鏈與產業鏈、創新鏈的有機銜接。

營造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

山東出臺《條例》,正是希望通過立法,做好法律上平等、政策上一致、服務上優化的頂層設計,從而營造持久的吸引力和競爭力。

另一方面,隨著山東新舊動能轉換進入關鍵期,必須營造支持改革、激勵創新、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條例》根據地方立法權限,作出了激勵和導向性的規定。

一是簡化行政審批流程,“推行一個窗口受理、集中辦理、限時辦結、一次辦好”,並推進工商註冊便利化,簡化企業註銷程序,完善企業年報信息信用修復機制。

二是建立司法信息公開機制,審慎規範採取刑事手段。為增強企業信心和預期,加強政務誠信建設,《條例》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全面履行依法訂立的合同和作出的政策承諾”。

三是建立政務服務平臺,推廣“互聯網+政務”服務和公共數據平臺服務,解決信息系統彼此割裂、互不聯通的“信息孤島”問題。同時,建立招商引資專業平臺,推動精準招商和優質投資項目落地。

為鼓勵構建擔當作為、幹事創業的制度體系,《條例》規定,“建立區域差異化督導考核制度”,“完善國家工作人員激勵機制”,對在新舊動能轉換中成效突出或者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相應獎勵,從正面鼓勵大膽探索、先行先試。《條例》還明確界定了容錯免責標準,規定對在推進新舊動能轉換工作中因缺乏經驗、先行先試出現的失誤錯誤,尚無明確限制的探索性試驗中的失誤錯誤等,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從輕、減輕和免予追責。

山東省新舊動能轉換綜合試驗區建設辦公室副主任孫來斌表示,新舊動能轉換是一項關乎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由頂層設計、系統謀劃、協同推進的系統性工程。“我們將以《條例》出臺為契機,協同各相關部門積極制定、採取配套制度措施,做好貫徹落實工作,確保法規落地實施,有效推動全省新舊動能轉換。”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