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的司機拉客期間盜竊手機 志輝讓他雞犬不寧羊跑狗吠'

三亞 摩托車 刑法 三亞警方 2019-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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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的司機拉客期間盜竊手機 志輝讓他雞犬不寧羊跑狗吠

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警方抓獲

8月18日,三亞市公安局吉陽分局河東派出所林志輝行動中隊用時19小時,破獲1起盜竊手機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名。

8月17日上午7時15分,受害人陳先生向河東派出所報警稱,其在商品街十一巷口處被盜價值4000多元的手機1部。接警後,該所三級路長段強立即安排林志輝行動中隊趕赴現場開展偵查。

約1個小時的路面相關資料排查後,林志輝發現有1名男子在凌晨4時5分許將失主手機盜走。

林志輝在仔細觀察後,認為該男子的體貌和作案特徵比較明顯,其駕乘的1輛車牌號為瓊BJ31**的摩托車,但該車車主信息與作案人不符。於是,林志輝帶領隊員走訪商品街一帶的群眾,逐漸查出該男子經常於每日凌晨0時至6時許在酒吧街、港門村、商品街一帶拉客。

因排查範圍比較廣,林志輝立即將王威赫、曹聰聰、陳積軍、陳運揮、符奮、陳灼傑、陳平等隊員分組,在這些重要路段進行祕密佈控,蹲點守候,伺機抓捕。

18日凌晨2時09分,隊員王威赫、陳灼傑、陳平發現1名可疑男子和作案人的體貌特徵極為相似,當他們準備靠近盤查時,該男子迅速開車往天涯區第一市場方向逃竄。

經過林志輝等人22分鐘的快速圍堵,該男子王某在天涯區某海鮮廣場停車場附近被當場抓獲,隊員們在現場繳獲作案工具摩托車1輛。

經訊問,王某對其盜竊他人手機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據王某交代,其平時在市區以騎摩托車拉客為生計,8月17日凌晨,其在商品街十一巷口拉客過程中,發現一名男子醉酒坐在公路旁邊,旁邊放有1部手機,王某見財起意,將手機盜走後出售。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82條規定,三亞市公安局吉陽分局依法對李某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正進一步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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