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快“城中村”改造、提升城市品質的決定

三農 農業 經濟 購房 湖州在線新聞網站 2017-06-26

(2017年6月23日湖州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市人大常委會認為,“城中村”改造攻堅和建設項目遺留問題“清零”專項行動,是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深入貫徹省委“決不把髒亂差、汙泥濁水、違章建築帶入全面小康”的戰略部署的重要舉措,是加快湖州趕超發展的有效載體,合乎市情、順應民意。會議指出,要按照市委的決策部署,以“四新”主題實踐為動力,以改善人居環境、提升城市品質、增進群眾福祉為目標,全面推進攻堅行動,為高質量建設現代化生態型濱湖大城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堅實保障。為此,會議作如下決定:

一、統一思想,切實增強幹事創業的責任擔當。加快“城中村”改造,外地有經驗、群眾有期盼、建設有要求、上級有政策。全市各級人民政府、各責任主體要充分認識到“城中村”改造任務艱鉅、意義深遠,加強組織領導,統一思想行動,建立健全“領導掛帥、主體實施、分級管理、上下聯動”的工作機制,科學謀劃、全力推進;各級職能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落實目標責任,健全信息互通機制,加強工作溝通,定期通報情況,協調聯動,形成合力;廣大黨員幹部和各級人大代表要積極響應,主動參與,發揚“鐵軍”精神和先鋒示範,打好改造攻堅戰,改出城鄉新面貌、經濟新優勢和發展新機遇。

二、攻堅克難,著力破解“城中村”改造的要素瓶頸。以“城中村”徵遷、建設項目遺留問題“清零”、房地產“爛尾”項目盤活為重點,著力破解資金保障、房源供應、政策銜接、維穩控價等“四難”矛盾。要進一步拓寬融資渠道,抓住政策窗口期,採取政策性銀行融資為主、商業銀行和其他社會融資為輔的多元化籌資方式,多方爭取支持,緩解資金緊缺矛盾。要統籌各地現有存量房、開發待售房和新增需求房等因素,加大政策和土地等要素的供給,要充分尊重居民原住地附近購房的意願,確保符合基礎民意;要合理安排時序,按照“保基本、留空間”的思路,確保房源供應充足。要圍繞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利益問題、生存發展問題,制定公平政策,注重新老政策銜接過渡,更好地體現“讓利於民”的理念。“城中村”改造將進一步加大中心城區住房需求,可能導致房價上漲預期,要高度重視短期內需求與供給的不平衡,加快安置房建設進度,嚴格限制房價過快上漲,維護房地產市場平穩有序。

三、講究方法,有序推進“城中村”改造的各項工作。要加強規劃引導,優化城市功能佈局,既充分考慮村民的戀土情結,加大原駐地安置的比重,又實現資源要素和城市功能最大限度的整合提升。要講究工作方式方法,以遵循法規為依據,以尊重群眾意願為基礎,協調好徵遷、建設、安置等環節,使“拆”的力度、“建”的進度與“安置”的需求基本相匹配。要重視信訪維穩工作,抓好項目風險評估,堅決防止因政策把關不嚴、工作方法簡單造成群體性事件。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做到決策程序透明、補償安置公平、操作分配公開,切實提升公信力和滿意度。要制訂相應的激勵機制和容錯機制,充分調動各方積極性。要發揮試點的示範作用,探索經驗做法,樹立樣板典型,讓成果有目共睹。

四、營造氛圍,廣泛凝聚社會各界的強大合力。“城中村”改造需要全市上下齊心協力、共同參與。要輿論先行,廣泛宣傳“城中村”改造的目的意義、解讀政策法規、展示“城中村”改造帶來的實惠和好處,充分調動廣大市民參與的積極性,營造社會協同、全民參與、上下聯動的濃厚氛圍。全市各級人大常委會要綜合運用調研、督查等方式,依法監督推動,鼓勵支持各級人大代表在推進“城中村”改造中積極履職、發揮作用、作出貢獻。各級人民政府要認真貫徹執行本決定,定期向同級人大常委會報告落實情況。各級司法機關要依法服務和保障“城中村”改造工作,及時出臺具體保障措施,為順利開展攻堅行動提供良好法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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