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會能夠作為民事主體對外簽訂合同嗎?

三農 定西普法 定西普法 2017-09-28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

第一百零一條第一款: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具有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法人資格,可以從事為履行職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動。

村委會能夠作為民事主體對外簽訂合同嗎?

為了適應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建設和發展,各地不少村子引入公司化運營機制,建立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民法總則》也專門設立了“特別法人”一章,規定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具有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法人資格,可以從事為履行職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動。

定西市司法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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