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農業災害,救災資金的申請、分配、使用、管理都更規範了

三農 農村 農業 農資 中國鄉村之聲 中國鄉村之聲 2017-08-29

面對農業災害,救災資金的申請、分配、使用、管理都更規範了

近日,財政部、農業部、水利部和國土資源部聯合印發《中央財政農業生產救災及特大防汛抗旱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辦法》提出,救災資金是中央財政預算安排的用於支持應對農業災害的農業生產救災、應對水旱災害的特大防汛抗旱和應對突發地質災害發生後的地質災害救災3個支出方向的專項補助資金。

面對農業災害,救災資金的申請、分配、使用、管理都更規範了

今年第13號颱風“天鴿”在廣州珠海市金灣區沿海地區登陸後,給周邊地區的農牧業生產造成了嚴重影響。

廣東省農業廳計劃下撥1500萬元資金用於救災復產,並及時下撥120噸消毒藥物和應急種子,支持受災地區開展畜禽養殖場消毒滅原。

救災資金怎麼用?如何管理好這筆錢?我們看看專家怎麼說!

對外經貿大學教授李長安認為,對於受災的農村地區來說,救災資金就是救命稻草,如何用好,管理好這筆錢,關係著每一名災區群眾的切身利益。雖然我國已有較完善的管理制度,但在具體操作中,仍有救災款物發放不及時、救災款物分配不規範等問題。

李長安:我國是一個自然災害頻發的國家,每年都對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較大的損失,特別是廣大農村地區,往往是各種自然災害的主要受災區。

為此,中央財政預算專門劃撥大量資金用於支持地方政府各項救災工作。因此,加強對救災資金的管理與監督十分重要。

目前,我國對自然災害救助資金的管理已形成了比較完善的管理使用的政策法規和制度,但是,在具體的操作過程中也存在著許多問題,比如救災款物發放不及時、救災款物分配不規範、監督機制不健全等,個別地區甚至還出現擠佔挪用或者冒領中央財政救災資金的現象。

面對農業災害,救災資金的申請、分配、使用、管理都更規範了

在李長安看來,這次《管理辦法》強調了救災資金的申請、分配、使用和管理的規範化,突出了地方政府必須承擔的主體責任。此外,在落實上還要強化監督和問責,保證錢花在該花的地方,保障受災群體的權益。

李長安:這次四部委聯合印發的《管理辦法》,強調了中央財政救災資金的使用方向,強調了救災資金的申請、分配、使用和管理的規範化,突出了地方政府必須承擔的主體責任。

搞好中央財政救災資金的管理,一方面要求各地對救災實行標準化,也就是要嚴格資金補助對象和使用範圍。

比如農業生產救災補助資金主要用於補助受災農民購買恢復農業、漁業生產所需的種子、種苗、化肥、農藥、柴油等生產資料以及修復農田供排水設施等等,都要有具體的標準、具體的程序,也便於接受社會監督。

面對農業災害,救災資金的申請、分配、使用、管理都更規範了

另一方面是要強化監督和責任追究。要加強災情的核查,對虛報、瞞報災情要按規定問責。要求地方黨委政府,對在救災資金使用上出現問題的,進行堅決糾正、嚴肅查處、絕不姑息,確保救災資金用到受災群眾身上。


圖文來源:中國鄉村之聲《三農中國》

編輯:程秀蓉(實習) // 責編:劉思思 // 監製:曹暢

中國鄉村之聲原創作品,歡迎轉發轉載,但請務必註明來源:微信公眾號「中國鄉村之聲」,並保持轉載內容的單獨完整呈現。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