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男子與人籤“協議”交了30萬元保證金,過了半年多卻連工地都沒見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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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個多月來,柳州男子李先生一直憂心忡忡——今年1月,他與張文初簽訂了一紙“土石方工程合作協議”,約定由其承接融水苗族自治縣四榮鄉200萬立方米的土石方工程,併為此繳納了30萬元“履約保證金”。如今雙方約定的開工期早已過去,李先生卻連工地都沒見著!為此,李多次聯繫張文初,要求對方返還“履約保證金”,始終未果。

1所籤合同涉假 保證金難追回

日前,李先生委託其朋友莫女士,向記者提供了4份合同複印件,稱這就是李先生“承接”土石方工程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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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個多月來,柳州男子李先生一直憂心忡忡——今年1月,他與張文初簽訂了一紙“土石方工程合作協議”,約定由其承接融水苗族自治縣四榮鄉200萬立方米的土石方工程,併為此繳納了30萬元“履約保證金”。如今雙方約定的開工期早已過去,李先生卻連工地都沒見著!為此,李多次聯繫張文初,要求對方返還“履約保證金”,始終未果。

1所籤合同涉假 保證金難追回

日前,李先生委託其朋友莫女士,向記者提供了4份合同複印件,稱這就是李先生“承接”土石方工程的依據。

柳州男子與人籤“協議”交了30萬元保證金,過了半年多卻連工地都沒見著"

7個多月來,柳州男子李先生一直憂心忡忡——今年1月,他與張文初簽訂了一紙“土石方工程合作協議”,約定由其承接融水苗族自治縣四榮鄉200萬立方米的土石方工程,併為此繳納了30萬元“履約保證金”。如今雙方約定的開工期早已過去,李先生卻連工地都沒見著!為此,李多次聯繫張文初,要求對方返還“履約保證金”,始終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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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李先生委託其朋友莫女士,向記者提供了4份合同複印件,稱這就是李先生“承接”土石方工程的依據。

柳州男子與人籤“協議”交了30萬元保證金,過了半年多卻連工地都沒見著柳州男子與人籤“協議”交了30萬元保證金,過了半年多卻連工地都沒見著

中建五局負責人稱,他們從未與翔煌公司簽訂過合同,且合同上的公章涉嫌偽造,他們公司也沒有覃先宇其人。

記者看到,第一份合同是中國建築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建五局)與廣西翔煌建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翔煌公司)簽訂的“土石方工程施工合同書”,約定中建五局將融水縣四容鎮(注:應為四榮鄉)480萬立方米的土石二期工程項目交給翔煌公司施工,覃先宇和韋寶增分別代表中建五局和翔煌公司在協議上簽字;第二份為翔煌公司與石有民和潘銀輝兩人簽訂分包合同,約定分包200萬立方米土石方工程,工程造價為3300萬元;第三份合同為石、潘兩人與張文初簽訂,約定200萬立方米工程造價2800萬元;第4份合同則是2019年1月28日,李先生與張文初簽訂的200萬立方米土石方轉包協議,約定協議簽訂當日由李先生向張文初繳納30萬元履約保證金。協議上還附有張文初收取李先生30萬元“履約保證金”的憑據。協議約定,如協議簽訂兩個月未能開工,張文初應返還李先生30萬元履約保證金,逾期返還還將對張文初加罰3%的月息。

記者注意到,第一份合同上約定的施工地點為融水縣四容鎮,但是,融水縣只有四榮鄉並無四容鎮。莫女士告訴記者,合同簽訂後,她和李先生多次聯繫張文初,就是聯繫不上。現在7個多月過去了,連工地在哪都不知道;後來好不容易打電話聯繫上張文初,要求其返還30萬元“履約保證金”,但對方不加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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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個多月來,柳州男子李先生一直憂心忡忡——今年1月,他與張文初簽訂了一紙“土石方工程合作協議”,約定由其承接融水苗族自治縣四榮鄉200萬立方米的土石方工程,併為此繳納了30萬元“履約保證金”。如今雙方約定的開工期早已過去,李先生卻連工地都沒見著!為此,李多次聯繫張文初,要求對方返還“履約保證金”,始終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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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五局負責人稱,他們從未與翔煌公司簽訂過合同,且合同上的公章涉嫌偽造,他們公司也沒有覃先宇其人。

記者看到,第一份合同是中國建築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建五局)與廣西翔煌建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翔煌公司)簽訂的“土石方工程施工合同書”,約定中建五局將融水縣四容鎮(注:應為四榮鄉)480萬立方米的土石二期工程項目交給翔煌公司施工,覃先宇和韋寶增分別代表中建五局和翔煌公司在協議上簽字;第二份為翔煌公司與石有民和潘銀輝兩人簽訂分包合同,約定分包200萬立方米土石方工程,工程造價為3300萬元;第三份合同為石、潘兩人與張文初簽訂,約定200萬立方米工程造價2800萬元;第4份合同則是2019年1月28日,李先生與張文初簽訂的200萬立方米土石方轉包協議,約定協議簽訂當日由李先生向張文初繳納30萬元履約保證金。協議上還附有張文初收取李先生30萬元“履約保證金”的憑據。協議約定,如協議簽訂兩個月未能開工,張文初應返還李先生30萬元履約保證金,逾期返還還將對張文初加罰3%的月息。

記者注意到,第一份合同上約定的施工地點為融水縣四容鎮,但是,融水縣只有四榮鄉並無四容鎮。莫女士告訴記者,合同簽訂後,她和李先生多次聯繫張文初,就是聯繫不上。現在7個多月過去了,連工地在哪都不知道;後來好不容易打電話聯繫上張文初,要求其返還30萬元“履約保證金”,但對方不加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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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五局負責人稱,他們從未與翔煌公司簽訂過合同,且合同上的公章涉嫌偽造,他們公司也沒有覃先宇其人。

記者看到,第一份合同是中國建築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建五局)與廣西翔煌建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翔煌公司)簽訂的“土石方工程施工合同書”,約定中建五局將融水縣四容鎮(注:應為四榮鄉)480萬立方米的土石二期工程項目交給翔煌公司施工,覃先宇和韋寶增分別代表中建五局和翔煌公司在協議上簽字;第二份為翔煌公司與石有民和潘銀輝兩人簽訂分包合同,約定分包200萬立方米土石方工程,工程造價為3300萬元;第三份合同為石、潘兩人與張文初簽訂,約定200萬立方米工程造價2800萬元;第4份合同則是2019年1月28日,李先生與張文初簽訂的200萬立方米土石方轉包協議,約定協議簽訂當日由李先生向張文初繳納30萬元履約保證金。協議上還附有張文初收取李先生30萬元“履約保證金”的憑據。協議約定,如協議簽訂兩個月未能開工,張文初應返還李先生30萬元履約保證金,逾期返還還將對張文初加罰3%的月息。

記者注意到,第一份合同上約定的施工地點為融水縣四容鎮,但是,融水縣只有四榮鄉並無四容鎮。莫女士告訴記者,合同簽訂後,她和李先生多次聯繫張文初,就是聯繫不上。現在7個多月過去了,連工地在哪都不知道;後來好不容易打電話聯繫上張文初,要求其返還30萬元“履約保證金”,但對方不加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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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注意到,第一份合同上約定的施工地點為融水縣四容鎮,但是,融水縣只有四榮鄉並無四容鎮。莫女士告訴記者,合同簽訂後,她和李先生多次聯繫張文初,就是聯繫不上。現在7個多月過去了,連工地在哪都不知道;後來好不容易打電話聯繫上張文初,要求其返還30萬元“履約保證金”,但對方不加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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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李先生委託其朋友莫女士,向記者提供了4份合同複印件,稱這就是李先生“承接”土石方工程的依據。

柳州男子與人籤“協議”交了30萬元保證金,過了半年多卻連工地都沒見著柳州男子與人籤“協議”交了30萬元保證金,過了半年多卻連工地都沒見著

中建五局負責人稱,他們從未與翔煌公司簽訂過合同,且合同上的公章涉嫌偽造,他們公司也沒有覃先宇其人。

記者看到,第一份合同是中國建築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建五局)與廣西翔煌建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翔煌公司)簽訂的“土石方工程施工合同書”,約定中建五局將融水縣四容鎮(注:應為四榮鄉)480萬立方米的土石二期工程項目交給翔煌公司施工,覃先宇和韋寶增分別代表中建五局和翔煌公司在協議上簽字;第二份為翔煌公司與石有民和潘銀輝兩人簽訂分包合同,約定分包200萬立方米土石方工程,工程造價為3300萬元;第三份合同為石、潘兩人與張文初簽訂,約定200萬立方米工程造價2800萬元;第4份合同則是2019年1月28日,李先生與張文初簽訂的200萬立方米土石方轉包協議,約定協議簽訂當日由李先生向張文初繳納30萬元履約保證金。協議上還附有張文初收取李先生30萬元“履約保證金”的憑據。協議約定,如協議簽訂兩個月未能開工,張文初應返還李先生30萬元履約保證金,逾期返還還將對張文初加罰3%的月息。

記者注意到,第一份合同上約定的施工地點為融水縣四容鎮,但是,融水縣只有四榮鄉並無四容鎮。莫女士告訴記者,合同簽訂後,她和李先生多次聯繫張文初,就是聯繫不上。現在7個多月過去了,連工地在哪都不知道;後來好不容易打電話聯繫上張文初,要求其返還30萬元“履約保證金”,但對方不加理會。

柳州男子與人籤“協議”交了30萬元保證金,過了半年多卻連工地都沒見著柳州男子與人籤“協議”交了30萬元保證金,過了半年多卻連工地都沒見著柳州男子與人籤“協議”交了30萬元保證金,過了半年多卻連工地都沒見著柳州男子與人籤“協議”交了30萬元保證金,過了半年多卻連工地都沒見著

虛假合同,最後讓李先生繳納了30萬元履約保證金

8月12日,記者與莫女士一道,找到張文初的工作單位——柳州氣象局。

據柳州氣象局紀檢組安組長介紹,張文初是他們單位一名後勤工作人員。接到紀檢組的通知後,張文初很快來到紀檢組辦公室,見到莫女士和記者後,張文初承認自己確實收取了李先生的30萬元履約保證金,但對工程遲遲未能如期進場施工,他解釋稱,主要是中建五局施工工地存在交叉,由於會相互影響,導致目前無法安排施工。

其後,記者與融水縣政府取得聯繫,將上述合同複印件傳給縣政府主要負責人,並通過該負責人與中建五局負責人寧經理取得了聯繫。據寧介紹,中建五局根本沒有跟翔煌公司簽訂過土石方施工合同,合同裡的“中建五局”公章並非他們公司的公章,而且他們公司也沒有覃先宇此人。此前,他們也接到反映,有人假冒中建公司名義與翔煌公司簽訂所謂土石方分包合同,他們為此還向融水縣紀委作過書面解釋。

鑑於此,莫女士作為李先生的代理人,當即向張文初提出,要求其立即返還30萬元履約保證金。但張卻稱,30萬元履約保證金的三分之二已交給他的上家石、潘兩人,他自己只留下30萬元的三分之一,即10萬元。而且自己截留的10萬元已經花光,目前無法償還,最快也要10天才能解決。最後,在莫女士要求下,張承諾次日中午前提供其支付上家石、潘兩人的付款憑據。

13日下午,莫女士告訴記者,張文初拒絕提供支付石、潘兩人的付款憑據。同時,張還稱莫女士找到其單位對其聲譽造成影響,並稱如導致其受單位處分,會找莫女士賠償。為核實莫女士的說法,記者隨後多次撥打張文初的電話,但聽到記者表明身份時,張立即將電話掛斷。

2工程層層轉包 開工幾無可能

那麼,這層層轉包的合同,到底是如何“運作”的呢?記者根據4份合同上留下的聯繫方式,逐一聯繫合同轉包過程中的相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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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個多月來,柳州男子李先生一直憂心忡忡——今年1月,他與張文初簽訂了一紙“土石方工程合作協議”,約定由其承接融水苗族自治縣四榮鄉200萬立方米的土石方工程,併為此繳納了30萬元“履約保證金”。如今雙方約定的開工期早已過去,李先生卻連工地都沒見著!為此,李多次聯繫張文初,要求對方返還“履約保證金”,始終未果。

1所籤合同涉假 保證金難追回

日前,李先生委託其朋友莫女士,向記者提供了4份合同複印件,稱這就是李先生“承接”土石方工程的依據。

柳州男子與人籤“協議”交了30萬元保證金,過了半年多卻連工地都沒見著柳州男子與人籤“協議”交了30萬元保證金,過了半年多卻連工地都沒見著

中建五局負責人稱,他們從未與翔煌公司簽訂過合同,且合同上的公章涉嫌偽造,他們公司也沒有覃先宇其人。

記者看到,第一份合同是中國建築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建五局)與廣西翔煌建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翔煌公司)簽訂的“土石方工程施工合同書”,約定中建五局將融水縣四容鎮(注:應為四榮鄉)480萬立方米的土石二期工程項目交給翔煌公司施工,覃先宇和韋寶增分別代表中建五局和翔煌公司在協議上簽字;第二份為翔煌公司與石有民和潘銀輝兩人簽訂分包合同,約定分包200萬立方米土石方工程,工程造價為3300萬元;第三份合同為石、潘兩人與張文初簽訂,約定200萬立方米工程造價2800萬元;第4份合同則是2019年1月28日,李先生與張文初簽訂的200萬立方米土石方轉包協議,約定協議簽訂當日由李先生向張文初繳納30萬元履約保證金。協議上還附有張文初收取李先生30萬元“履約保證金”的憑據。協議約定,如協議簽訂兩個月未能開工,張文初應返還李先生30萬元履約保證金,逾期返還還將對張文初加罰3%的月息。

記者注意到,第一份合同上約定的施工地點為融水縣四容鎮,但是,融水縣只有四榮鄉並無四容鎮。莫女士告訴記者,合同簽訂後,她和李先生多次聯繫張文初,就是聯繫不上。現在7個多月過去了,連工地在哪都不知道;後來好不容易打電話聯繫上張文初,要求其返還30萬元“履約保證金”,但對方不加理會。

柳州男子與人籤“協議”交了30萬元保證金,過了半年多卻連工地都沒見著柳州男子與人籤“協議”交了30萬元保證金,過了半年多卻連工地都沒見著柳州男子與人籤“協議”交了30萬元保證金,過了半年多卻連工地都沒見著柳州男子與人籤“協議”交了30萬元保證金,過了半年多卻連工地都沒見著

虛假合同,最後讓李先生繳納了30萬元履約保證金

8月12日,記者與莫女士一道,找到張文初的工作單位——柳州氣象局。

據柳州氣象局紀檢組安組長介紹,張文初是他們單位一名後勤工作人員。接到紀檢組的通知後,張文初很快來到紀檢組辦公室,見到莫女士和記者後,張文初承認自己確實收取了李先生的30萬元履約保證金,但對工程遲遲未能如期進場施工,他解釋稱,主要是中建五局施工工地存在交叉,由於會相互影響,導致目前無法安排施工。

其後,記者與融水縣政府取得聯繫,將上述合同複印件傳給縣政府主要負責人,並通過該負責人與中建五局負責人寧經理取得了聯繫。據寧介紹,中建五局根本沒有跟翔煌公司簽訂過土石方施工合同,合同裡的“中建五局”公章並非他們公司的公章,而且他們公司也沒有覃先宇此人。此前,他們也接到反映,有人假冒中建公司名義與翔煌公司簽訂所謂土石方分包合同,他們為此還向融水縣紀委作過書面解釋。

鑑於此,莫女士作為李先生的代理人,當即向張文初提出,要求其立即返還30萬元履約保證金。但張卻稱,30萬元履約保證金的三分之二已交給他的上家石、潘兩人,他自己只留下30萬元的三分之一,即10萬元。而且自己截留的10萬元已經花光,目前無法償還,最快也要10天才能解決。最後,在莫女士要求下,張承諾次日中午前提供其支付上家石、潘兩人的付款憑據。

13日下午,莫女士告訴記者,張文初拒絕提供支付石、潘兩人的付款憑據。同時,張還稱莫女士找到其單位對其聲譽造成影響,並稱如導致其受單位處分,會找莫女士賠償。為核實莫女士的說法,記者隨後多次撥打張文初的電話,但聽到記者表明身份時,張立即將電話掛斷。

2工程層層轉包 開工幾無可能

那麼,這層層轉包的合同,到底是如何“運作”的呢?記者根據4份合同上留下的聯繫方式,逐一聯繫合同轉包過程中的相關人員。

柳州男子與人籤“協議”交了30萬元保證金,過了半年多卻連工地都沒見著"

7個多月來,柳州男子李先生一直憂心忡忡——今年1月,他與張文初簽訂了一紙“土石方工程合作協議”,約定由其承接融水苗族自治縣四榮鄉200萬立方米的土石方工程,併為此繳納了30萬元“履約保證金”。如今雙方約定的開工期早已過去,李先生卻連工地都沒見著!為此,李多次聯繫張文初,要求對方返還“履約保證金”,始終未果。

1所籤合同涉假 保證金難追回

日前,李先生委託其朋友莫女士,向記者提供了4份合同複印件,稱這就是李先生“承接”土石方工程的依據。

柳州男子與人籤“協議”交了30萬元保證金,過了半年多卻連工地都沒見著柳州男子與人籤“協議”交了30萬元保證金,過了半年多卻連工地都沒見著

中建五局負責人稱,他們從未與翔煌公司簽訂過合同,且合同上的公章涉嫌偽造,他們公司也沒有覃先宇其人。

記者看到,第一份合同是中國建築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建五局)與廣西翔煌建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翔煌公司)簽訂的“土石方工程施工合同書”,約定中建五局將融水縣四容鎮(注:應為四榮鄉)480萬立方米的土石二期工程項目交給翔煌公司施工,覃先宇和韋寶增分別代表中建五局和翔煌公司在協議上簽字;第二份為翔煌公司與石有民和潘銀輝兩人簽訂分包合同,約定分包200萬立方米土石方工程,工程造價為3300萬元;第三份合同為石、潘兩人與張文初簽訂,約定200萬立方米工程造價2800萬元;第4份合同則是2019年1月28日,李先生與張文初簽訂的200萬立方米土石方轉包協議,約定協議簽訂當日由李先生向張文初繳納30萬元履約保證金。協議上還附有張文初收取李先生30萬元“履約保證金”的憑據。協議約定,如協議簽訂兩個月未能開工,張文初應返還李先生30萬元履約保證金,逾期返還還將對張文初加罰3%的月息。

記者注意到,第一份合同上約定的施工地點為融水縣四容鎮,但是,融水縣只有四榮鄉並無四容鎮。莫女士告訴記者,合同簽訂後,她和李先生多次聯繫張文初,就是聯繫不上。現在7個多月過去了,連工地在哪都不知道;後來好不容易打電話聯繫上張文初,要求其返還30萬元“履約保證金”,但對方不加理會。

柳州男子與人籤“協議”交了30萬元保證金,過了半年多卻連工地都沒見著柳州男子與人籤“協議”交了30萬元保證金,過了半年多卻連工地都沒見著柳州男子與人籤“協議”交了30萬元保證金,過了半年多卻連工地都沒見著柳州男子與人籤“協議”交了30萬元保證金,過了半年多卻連工地都沒見著

虛假合同,最後讓李先生繳納了30萬元履約保證金

8月12日,記者與莫女士一道,找到張文初的工作單位——柳州氣象局。

據柳州氣象局紀檢組安組長介紹,張文初是他們單位一名後勤工作人員。接到紀檢組的通知後,張文初很快來到紀檢組辦公室,見到莫女士和記者後,張文初承認自己確實收取了李先生的30萬元履約保證金,但對工程遲遲未能如期進場施工,他解釋稱,主要是中建五局施工工地存在交叉,由於會相互影響,導致目前無法安排施工。

其後,記者與融水縣政府取得聯繫,將上述合同複印件傳給縣政府主要負責人,並通過該負責人與中建五局負責人寧經理取得了聯繫。據寧介紹,中建五局根本沒有跟翔煌公司簽訂過土石方施工合同,合同裡的“中建五局”公章並非他們公司的公章,而且他們公司也沒有覃先宇此人。此前,他們也接到反映,有人假冒中建公司名義與翔煌公司簽訂所謂土石方分包合同,他們為此還向融水縣紀委作過書面解釋。

鑑於此,莫女士作為李先生的代理人,當即向張文初提出,要求其立即返還30萬元履約保證金。但張卻稱,30萬元履約保證金的三分之二已交給他的上家石、潘兩人,他自己只留下30萬元的三分之一,即10萬元。而且自己截留的10萬元已經花光,目前無法償還,最快也要10天才能解決。最後,在莫女士要求下,張承諾次日中午前提供其支付上家石、潘兩人的付款憑據。

13日下午,莫女士告訴記者,張文初拒絕提供支付石、潘兩人的付款憑據。同時,張還稱莫女士找到其單位對其聲譽造成影響,並稱如導致其受單位處分,會找莫女士賠償。為核實莫女士的說法,記者隨後多次撥打張文初的電話,但聽到記者表明身份時,張立即將電話掛斷。

2工程層層轉包 開工幾無可能

那麼,這層層轉包的合同,到底是如何“運作”的呢?記者根據4份合同上留下的聯繫方式,逐一聯繫合同轉包過程中的相關人員。

柳州男子與人籤“協議”交了30萬元保證金,過了半年多卻連工地都沒見著柳州男子與人籤“協議”交了30萬元保證金,過了半年多卻連工地都沒見著

虛構的合同,開始分包

第一份轉包人員為“中建五局代表”覃先宇,由於其未在合同上留下聯繫方式,記者無法與其取得聯繫。

第二份轉包合同的翔煌公司代表韋寶增,在合同上留有聯繫電話,記者撥通其電話後,剛表明身份對方立即掛斷了電話。之後,記者多次撥打,對方均不接電話。

第三份轉包人為潘、石兩人,兩人均接聽了電話。但在記者表明身份後,潘銀輝表示不願意多說;石有民則稱他與上一層轉包人韋寶增是多年好友,籤合同前,韋寶增出示了其與中建五局的合同,由於合同上加蓋了公章,他相信該項目是真的,並向韋寶增繳納了3萬元保證金。後來,他們將土石方工程轉包給張文初時,兩人共收到張文初交來的6萬元保證金。至於張文初後來如何將工程轉包,是否收取他人保證金等情況,石表示自己並不知情。

石有民還說,原來韋寶增說過年後會開工;後又稱清明雨水多,開不了工;再後來,他們開車去融水縣四榮鄉現場,看到施工區域道路破爛不堪確實難以施工。就在上個月,他還去過施工地點,當時韋寶增說還有一千米的一段路沒有修好,要等路修好才能開工。而在前幾天,韋向他表示,過了中元節就可以進場開工了。

記者問石,他隨韋寶增多次到融水縣四榮鄉工地現場,是否有中建五局的負責人與他們對接時,石答稱沒有。石最後表示,過些日子再不能進場,他和潘打算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

3涉嫌刑事犯罪 律師建議報案

針對這起層層“轉包”工程出現的怪象,記者專程採訪了中建五局負責人寧經理。寧表示,他們公司在融水縣四榮鄉承建的落久水庫移民工程建設項目真實存在,該工程將於今年10月竣工,早在今年初,土石方工程就已竣工。

寧經理還說,根據他們公司的規定,不會輕易將工程外包其他公司。從記者提供給融水縣政府的合同複印件看,是有人假冒他們公司名義與翔煌公司簽訂了合同,加蓋的也是偽造的中建五局的公章。

融水縣政府相關負責人表示,融水縣政府就中建五局公章被偽造一案,建議該公司儘快向警方報案。而柳州氣象局紀檢組安組長則稱,他們會對張文初涉嫌違規違紀行為進行調查核實,並作出相應處理。但對其涉嫌犯罪行為,建議受害人儘快向警方報案。

對於他人假冒中建五局與翔煌公司簽訂合同的行為,廣西眾維律師事務所韋秋健律師認為,只要行為人實施了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的行為,就構成犯罪,應當立案追究,建議中建五局及時向警方報案。同時,由於行為人在層層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採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七十七條規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應按合同詐騙罪立案追訴。因此,建議受害人及時報案,由警方介入偵查破案,以儘可能挽回受害人的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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