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剝中國人的日軍戰犯正法全過程 臨刑前要求不要隨便判死刑'

日本 徐州 抗日戰爭 千知百泰 2019-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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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11月15日,徐州審判戰犯軍事法庭在雲龍山大操場對侵華日軍戰犯徐州憲兵隊長膳英雄大佐及其助手中屋義春依法執行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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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11月15日,徐州審判戰犯軍事法庭在雲龍山大操場對侵華日軍戰犯徐州憲兵隊長膳英雄大佐及其助手中屋義春依法執行了死刑。

活剝中國人的日軍戰犯正法全過程 臨刑前要求不要隨便判死刑

即將被槍決的膳英雄(右)和中屋義春

膳英雄,1893年生於日本愛媛縣,後考入日本士官學校。畢業後在日本憲兵隊服役20多年,堅定的執行侵華策略,極其凶殘。9.18事變以後,擔任錦州憲兵隊長,慘死在其手上的東北同胞極多。武漢會戰以後,膳英雄轉任漢口憲兵隊長期間,殺害平民更是手段殘忍。日軍以其屠殺有功,又將他升為徐州憲兵隊大佐隊長,下轄徐州憲兵分隊,海州、新安鎮、固鎮、碭山等憲兵分遣隊。數年以來,膳英雄在徐淮海地區以極其殘暴的手段大肆屠殺抗日部隊及地下工作者,數目更是不計其數。

中屋義春,1902年生於日本高知縣,被捕時擔任徐州憲兵戰務科長,專門幫助膳英雄執行屠殺政策。

日軍投降以後,山東湖田局長陳建勳前往戰犯集中營指認膳英雄等為殺人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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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11月15日,徐州審判戰犯軍事法庭在雲龍山大操場對侵華日軍戰犯徐州憲兵隊長膳英雄大佐及其助手中屋義春依法執行了死刑。

活剝中國人的日軍戰犯正法全過程 臨刑前要求不要隨便判死刑

即將被槍決的膳英雄(右)和中屋義春

膳英雄,1893年生於日本愛媛縣,後考入日本士官學校。畢業後在日本憲兵隊服役20多年,堅定的執行侵華策略,極其凶殘。9.18事變以後,擔任錦州憲兵隊長,慘死在其手上的東北同胞極多。武漢會戰以後,膳英雄轉任漢口憲兵隊長期間,殺害平民更是手段殘忍。日軍以其屠殺有功,又將他升為徐州憲兵隊大佐隊長,下轄徐州憲兵分隊,海州、新安鎮、固鎮、碭山等憲兵分遣隊。數年以來,膳英雄在徐淮海地區以極其殘暴的手段大肆屠殺抗日部隊及地下工作者,數目更是不計其數。

中屋義春,1902年生於日本高知縣,被捕時擔任徐州憲兵戰務科長,專門幫助膳英雄執行屠殺政策。

日軍投降以後,山東湖田局長陳建勳前往戰犯集中營指認膳英雄等為殺人凶手。

活剝中國人的日軍戰犯正法全過程 臨刑前要求不要隨便判死刑

配圖與文無關

1944年10月13日,陳建勳帶著科長黃濬傑路過徐州,被日軍憲兵隊憲兵隊便衣隊隊長漢奸楊永勝逮捕(該漢奸後被徐州高等法院第三分院判處死刑)。因黃科長攜帶有重要抗日文件,膳英雄等命多名日本憲兵,在大同街拘留所內,對其活活的剝皮致死,日軍暴行慘絕人寰,令人髮指。

該案經徐州審判戰犯軍事法庭庭長陳珊、審判官顧樸先、錢鬆森、陳武略、錢渠軒開庭審判後,於1946年9月3日宣判膳英雄、中屋義春共同謀殺,判處兩戰犯死刑。隨後判決書經老蔣親自簽字核准,決定對兩人執行死刑。

1946年11月15日下午15時,由檢察官祁步騉率數名憲兵將膳英雄及中屋義春驗明正身後,向他們宣佈了死刑的最後判定。

當問兩戰犯有什麼遺言的時候,膳英雄和中屋義春均高喊“冤枉,希望中國以後不要隨便判處死刑了”並要求親眼看一下老蔣簽署的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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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11月15日,徐州審判戰犯軍事法庭在雲龍山大操場對侵華日軍戰犯徐州憲兵隊長膳英雄大佐及其助手中屋義春依法執行了死刑。

活剝中國人的日軍戰犯正法全過程 臨刑前要求不要隨便判死刑

即將被槍決的膳英雄(右)和中屋義春

膳英雄,1893年生於日本愛媛縣,後考入日本士官學校。畢業後在日本憲兵隊服役20多年,堅定的執行侵華策略,極其凶殘。9.18事變以後,擔任錦州憲兵隊長,慘死在其手上的東北同胞極多。武漢會戰以後,膳英雄轉任漢口憲兵隊長期間,殺害平民更是手段殘忍。日軍以其屠殺有功,又將他升為徐州憲兵隊大佐隊長,下轄徐州憲兵分隊,海州、新安鎮、固鎮、碭山等憲兵分遣隊。數年以來,膳英雄在徐淮海地區以極其殘暴的手段大肆屠殺抗日部隊及地下工作者,數目更是不計其數。

中屋義春,1902年生於日本高知縣,被捕時擔任徐州憲兵戰務科長,專門幫助膳英雄執行屠殺政策。

日軍投降以後,山東湖田局長陳建勳前往戰犯集中營指認膳英雄等為殺人凶手。

活剝中國人的日軍戰犯正法全過程 臨刑前要求不要隨便判死刑

配圖與文無關

1944年10月13日,陳建勳帶著科長黃濬傑路過徐州,被日軍憲兵隊憲兵隊便衣隊隊長漢奸楊永勝逮捕(該漢奸後被徐州高等法院第三分院判處死刑)。因黃科長攜帶有重要抗日文件,膳英雄等命多名日本憲兵,在大同街拘留所內,對其活活的剝皮致死,日軍暴行慘絕人寰,令人髮指。

該案經徐州審判戰犯軍事法庭庭長陳珊、審判官顧樸先、錢鬆森、陳武略、錢渠軒開庭審判後,於1946年9月3日宣判膳英雄、中屋義春共同謀殺,判處兩戰犯死刑。隨後判決書經老蔣親自簽字核准,決定對兩人執行死刑。

1946年11月15日下午15時,由檢察官祁步騉率數名憲兵將膳英雄及中屋義春驗明正身後,向他們宣佈了死刑的最後判定。

當問兩戰犯有什麼遺言的時候,膳英雄和中屋義春均高喊“冤枉,希望中國以後不要隨便判處死刑了”並要求親眼看一下老蔣簽署的判決書。

活剝中國人的日軍戰犯正法全過程 臨刑前要求不要隨便判死刑

配圖與文無關

隨後兩戰犯被押上囚車,前往刑場。押送由警備司令部特務團負責,分別乘坐4輛卡車,由中正路經中山路至雲龍山大操場,沿途圍觀群眾可以說是人山人海,兩戰犯背後插著奉令槍決牌,全身五花大綁,路過之處百姓無不歡呼叫好。

膳英雄在押送途中還對圍觀群眾露出不屑一顧的苦笑。抵達刑場後,兩戰犯被押下囚車時極力保持鎮靜,隨著監刑官下令執行槍決。兩戰犯被要求跪下,隨著一聲令下,兩槍齊發,兩戰犯均當場立即斃命。刑場四周圍觀的群眾掌聲四起,個個稱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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