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保費”換“大保障” 老人意外傷害險將全國推廣

人壽保險 社會保險 金融 保險 光明網 2017-07-17

窗外陰雨綿綿,廣東地區又進入了持續長久的雷雨季節。“這種天氣真難受喔,我們老年人吃不消的呀。”今年83歲高齡的鄭婆婆操著一口廣東普通話向記者訴苦,“一到這種天氣,就不敢出門,年齡大了怕摔跤,摔出個好歹的就要一直花錢來養了。”像鄭婆婆這樣60歲以上的老人在廣東大約有1千多萬,佔戶籍人口的14%。生了病怎麼養,如何養,成了他們晚年生活的“頭等大事”。

“政府幫買了老年意外傷害保險,去年下雨天我不小心摔跤住院了34天,花費醫療費26247.26元,除去社保報銷的21009.45元,政府贈送和我個人都投保的“銀齡安康”老年人意外險賠付了5000多元,剛好幫我支付了自負的部分,減輕了不少負擔啊。”鄭婆婆開心的說。

“小保費”換“大保障” 老人意外傷害險需求旺

為確保老年人能獲得真正的保障,據廣東省民政廳王長勝副廳長介紹,廣東省民政廳、省老齡辦聯合中國人壽廣東省分公司自2014年起在全省啟動了老年人意外傷害綜合保險項目(即“銀齡安康行動”),採取“政府引導,企業運作,社會參與,百姓受益”的方式,經過兩年半時間,實現了全省參保人數超過630萬人,覆蓋率達到53%,讓過半數的老年人享受到政策紅利,彌補了社保、基本醫療在保障範圍和保障程度方面的不足,提升了老年人抵禦風險能力。

據瞭解,廣東省的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以每人每年20元的保障方案為例,參保的老年人不單可以享受意外住院津貼,還有意外傷害身故、意外傷殘、意外傷害醫療三類保障項目。參保老年人一旦發生意外傷害或身故,最高可以獲得5000元的保險金;如果因為意外傷害住進醫院,能獲取30元/天,全年內最多180天的意外住院津貼。

目前,廣東省部分地區以政府團購的方式為老年人購買了意外傷害保險,在各個社區進行贈送,老年人無需辦理任何手續即可參保。人民金融在調研時發現,此類保費低、保障全的保險,深受老年人喜愛。

“65歲以上的長者難以購買商業人壽保險,發生意外住院後,照護費用不能由醫保支付,可以說老人意外險有效彌補其他保障方式的不足。而且津貼可用於伙食補貼或請護工護理,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護理費用高昂的難題。”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業務總監,廣東省分公司總經理陳向榮向人民金融表示。

“很多社區的老人試用後得到理賠,都主動自費又購買了一份,多一份保障,老人心裡也踏實嘛。”廣東省中山市花苑社區的理賠員說道,“以前大家都不怎麼來社區取政府贈送的保單,通過口口相傳,慢慢知道了這個保險,才過來諮詢、理賠。往往是早晨一開門就排起了大長隊。”

目前,老人意外傷害險正在全國範圍內推廣。除廣東外,北京、上海等地也積累了很多經驗。專家表示,通過保險產品設計,將眾多老人閒置資金和政府小額資金歸集後,再對有真正需要的人進行集中保障支付,小保費換取大保障,真正實現了“花小錢,辦大事”。同時,保險公司與政府合作針對老年人推出的產品,有利於老年人獲得真正的保障實惠,資金放大效應將更加凸顯,可進一步減輕老年人個人和家庭醫療費用負擔。

老年人意外傷害險彌補社保、商保缺口

老有所養、老有所醫,是每個人關心的問題。近年來,人口老齡化帶來的老年人保障體系不夠健全等問題,僅靠政府的一己之力遠遠不夠,依靠市場這隻無形的手才是解決問題的“金鑰匙”。

6月21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原則通過《關於加快發展商業養老保險的若干意見》,確定加快發展商業養老保險的措施,要求大力發展老年人意外傷害、長期護理等商業養老保險,逐步建立養老服務保障體系。

陳向榮在調研中向人民金融介紹,老年人是疾病和意外傷害風險較高的特殊群體,是最迫切需要保險保障的弱勢群體。從當前實際情況看,我國的基本醫保等社保制度缺乏身故和傷殘責任的保障,現有的商業險種投保年齡大多都限制在65歲以下,或者從經營風險角度考慮要求老年人繳納高額保費,老年人可保的險種非常少,商業保險在老年產業中長期出現集體缺位。

記者調研發現,市面上涉及60歲以上的老年人群,投保終身型的壽險和重疾險並不划算。因為壽險產品的費率都是隨著年齡的增加而提高,老年人投保終身型壽險,甚至可能出現保費“倒掛”的現象,也就是所繳的總保費比保額還高。

2016年5月,全國老齡辦、民政部、財政部、保監會等4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開展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中提到,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遭受意外傷害的風險遠高於其他年齡群體,不但會增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支付壓力,也會加重老年人及其家庭的經濟負擔。開展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工作,既有利於發揮商業保險的補充作用,拓展金融保險業新領域,推動現代保險服務業發展,又有利於緩解社會保障壓力,提高老年人及其家庭抗風險能力,減少因老年人意外傷害引發的矛盾和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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