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公司弄丟顧客身份證 欲賠償200元遭拒'

人生第一份工作 跳槽那些事兒 南方都市報 2019-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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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訊 記者葉孜文 實習生鄧慧珍 近日,市民陳女士遭遇了一件煩心事:7月中旬,她將去世父親的身份證委託快遞公司進行投寄,身份證卻在快遞公司的站點遺失了。現在想辦理父親的一些事務卻因缺失身份證而無法辦理。對此,快遞公司只願給陳女士賠款200元,陳女士拒絕後,目前雙方依然協商未果。

亡父身份證遺失,無法補辦

陳女士的父親今年4月因病去世。7月14日,因為茂名老家需要她父親的身份證辦理漁民補貼等相關手續,陳女士於是找來長期合作的優速快遞來幫她寄快件。“因為我是開服裝店的,店內的衣物和私人物品都是通過礦泉街的快遞點進行發貨”,當天陳女士就將身份證交給優速的快遞員,並再三叮囑,身份證的重要性。隨後身份證被用紙巾包好放進了快遞員的包中。

然而當晚12點左右,陳女士並沒有像往常一樣收到快遞點發來的單號和價格。於是陳女士發微信詢問快遞員單號和價格,次日上午11點左右,對方迴應稱身份證已遺失。

陳女士從快遞公司得知,身份證被快遞公司的一位員工誤當垃圾弄丟了。當時快遞公司表示會再去找找,並一直聲稱身份證是可以補辦的。陳女士諮詢老家的親戚,對方回覆死者的身份證是無法補辦的。

陳女士與快遞點僵持不下,雙方在21日到附近的礦泉街派出所求證身份證可否補辦一事。最終確定補辦身份證需要拍照和錄入指紋,死者是無法補辦身份證的。家屬可以使用死者戶口本和死亡證明等資料辦理相關事務。陳女士表示,父親當時選擇的是土葬,並沒有死亡證明。

快遞公司:誤當垃圾,弄丟了身份證

8月4日,南都記者就此事向快遞公司站點負責人吳女士瞭解情況。吳女士稱,事發當日是她負責打包貨物,當快遞員將身份證交給她時,她查看了收貨地址,發現要寄到鄉鎮下面,“我們的快遞不到鎮上”,吳女士解釋到,她當時把身份證放在一旁的堆著打包袋的籃子上,心想等自己打包完後第二天把身份證歸還給顧客。

但在打包過程中,包好的身份證不小心被帶出來了,和各種散落的打包紙混在一起,吳女士並沒有察覺。之後,她通過快遞點的監控器看到,14日晚11點左右,快遞點的同事將散落一地的打包紙和各種垃圾掃在一起,並將這些垃圾丟放到附近的垃圾收集站。這堆“垃圾”裡面,就有陳女士父親的身份證。

陳女士稱,這次寄父親的身份證是為了領取漁民補貼等11000元以及辦理其他相關事務,但現在沒了身份證,這些都無法辦理。而快遞公司的吳女士表示,按照公司的賠償條款,可以賠付運費的十倍甚至二十倍的金額給陳女士,但陳女士並不接受。7月29日,吳女士在微信上發了兩百元紅包給陳女士,說這是和總公司商量的身份證遺失賠償款,陳女士依然不接受該賠償。

律師說法

身份證丟失 賠付要按實際情況而定

廣東保典律師事務所律師廖建勳認為,此次事件中丟失的物品比較特殊,身份證不是直接可以用價值來衡量的物品。快遞公司提出的賠付金額是依據該公司快遞運輸的規定,以運費的10倍金額來進行賠償,廖建勳認為這並不合理:“除非是陳女士明確知道該條款的存在,並且還在上面簽名,否則這個條款是無法約束她的。”

廖建勳指出,身份證丟失賠償的具體責任,還需要視情況而定。如果因身份證丟失導致實質產生的損失,比如說辦理一些能夠證明身份的替代證件,如死亡證明或者戶口本等,在辦理過程中產生了必要的支出費用,那麼這些費用就可以要求對方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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