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工作啟動

人力資源 大學 幼兒園 農村 教師吧 2017-06-16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7年度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

人社廳發〔2017〕6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教育廳(教委、教育局),中央有關部門(單位)人事部門、有關部門所屬高校:

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中辦發〔2016〕77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教育部《關於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5〕79號)有關精神和要求,為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含幼兒園,下同)教師隊伍建設,優化中小學教師資源配置,加強基礎教育師資保障,推進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向縱深發展,現就做好2017年度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完善評價標準

各地要根據本地區中小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實際,充分考慮不同地域、不同學段、不同學科的特點和要求,進一步改進完善評價標準。堅持把師德放在中小學教師評價的首位,通過個人述職、考核測評、徵求學生和家長意見等方式全面考察教師的職業操守,師德有問題的實行“一票否決制”。注重考察教師教書育人的工作業績和實際貢獻,更加符合一線教師工作實際,切實改變過分強調學歷、論文的傾向,不將論文作為限制性條件,探索以教案、研究報告、工作總結等教學成果替代論文要求。要進一步完善正高級教師評價標準,發揮正高級教師在城鄉各地區的引領作用,讓更多優秀教師“跳一跳能夠得著”。要加大對農村和艱苦邊遠地區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工作的支持,促進教育資源配置更加公平、更加均衡,評價標準要綜合考慮鄉村學校和教學點實際。對長期在農村和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中小學教師,可放寬學歷要求,不作論文、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要求,側重考察其工作業績,提高實際工作年限的考核權重。

二、進一步創新評價機制

堅持以同行專家評審為基礎的業內評價機制,注重參考工作單位考核推薦意見,探索學校、學生、家長共同參與的多方評價形式。堅持採用說課講課、面試答辯、專家評議等多種評價方式相結合,倡導“推門聽課”、“隨機抽題說課”等形式,增加基本能力素質的考核。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單獨建立農村和艱苦邊遠地區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委員會或評審組,進行單獨評審。

三、進一步做好正高級教師職稱評審工作

各地要按照培養和造就教育家的政策導向做好中小學正高級教師職稱評審工作,高標準嚴要求,樹立中小學教師發展的標杆和楷模。2017年中小學正高級教師數量仍實行總量控制,由兩部統一確定各地中小學正高級教師數量(見附件)。根據中央有關部門所屬高校(以下簡稱“部屬高校”)附屬中小學教師情況,部分地區正高級教師指標數量進行了適當增加。要加大對一線教師特別是農村教師的傾斜力度,評審通過的正高級教師中,擔任學校和教研機構行政領導職務的原則上不超過30%。要嚴格履行正高級教師評審結果備案手續,未經備案的,兩部不予認可。

四、推動部屬高校附屬中小學教師職稱改革入軌

部屬高校附屬中小學按照國家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要求開展教師職稱評審。原則上不改變現有管理模式,行政隸屬關係和人事管理權限在高校的,可由高校組織實施,也可委託地方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委員會開展評審。行政隸屬關係和人事管理權限在地方教育行政部門的,納入地方統一實施。

部屬高校要妥善做好新舊政策銜接和人員過渡工作。現有在崗中小學教師按照現聘任的職務等級,直接過渡到改革後的職稱(職務)體系。改革前評聘的正高級職稱(職務),按照“老人老辦法”管理,符合條件的可通過評審委員會認定取得新的中小學正高級職稱。

自行組織評審的部屬高校要嚴格按照崗位結構比例控制附屬中小學正高級教師數量,不得開展與崗位聘用相脫離的資格評審。納入地方統一實施的,在各地中小學正高級教師指標內統籌安排。正高級教師評審結果通過相應主管部門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備案。

中央和國家機關、團體、軍隊和國有企事業單位設置的幼兒園按照國家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要求開展教師職稱評審。

五、進一步加強監督管理

要進一步完善職稱評審公開、公示制度,確保政策公開、標準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充分發揮廣大教師的主體作用,廣泛聽取教師的意見建議,合理引導教師預期。進一步完善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迴避制度,建立投訴機制,打通教師維權渠道。嚴格落實退休人員不得評職稱的規定,防止退休前突擊評定職稱。嚴厲查處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中的違紀違規行為,學校領導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為本人或他人評定職稱謀取利益。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教師日常考核和聘後管理,通過崗位聘用、崗位考核、競爭上崗、解聘辭聘,建立退出機制,實現能上能下。

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教育部門是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共同的責任主體,要加強溝通、密切配合,早部署、早開展,共同做好2017年度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各項工作,正高級教師職稱評審結果年底前報兩部備案。各地要加強對職稱評審工作的督查。改革中遇到的問題和重要情況及時向兩部報告。

附件:2017年度各省(區、市)中小學正高級教師指標數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

2017年6月1日

附表

2017年度各省(區、市)中小學正高級教師指標數

序號省(區、市)正高級教師指標數
1北京市71
2天津市41
3河北省208
4山西省113
5內蒙古自治區71
6遼寧省88
7吉林省83
8黑龍江省88
9上海市53
10江蘇省179
11浙江省133
12安徽省148
13福建省83
14江西省99
15山東省232
16河南省261
17湖北省126
18湖南省147
19廣東省300
20廣西壯族自治區113
21海南省26
22重慶市113
23四川省186
24貴州省112
25雲南省115
26西藏自治區10
27陝西省111
28甘肅省79
29青海省10
30寧夏回族自治區17
31新疆維吾爾自治區73
32新疆生產建設兵團7
合計3496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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