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臉識別監控不宜隨意進教室'

""人臉識別監控不宜隨意進教室

據《中國青年報》報道,最近,一些能夠識別人臉的攝像頭進入國內學校的院牆,備受輿論指摘。不管學生是逃課,還是上課打瞌睡、玩手機,都逃不過這個人臉識別系統的“法眼”。日前,教育部科學技術司司長雷朝滋在受訪時表示,對於類似人工智能,“要加以限制和管理,希望學校非常慎重”“學生個人信息,能不採集就不採”。

對於校方和教師來說,課堂管理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如果有了人臉識別軟件,就好辦多了。比肉眼還要靈敏的攝像頭被佈置在教室中央,全方位監控所有學生,不需要教師分散精力去思考,下面的學生是聽講還是三心二意,人工智能輕而易舉就能作出判斷。掌握了這些信息,教師就會變身為課堂的主宰,學生想要在課堂上做與學習無關的事情,恐怕難於上青天。

但是,這僅僅是便於校方和教師管理的角度,很容易被淡忘的是學生的合法權益,即學生的個人隱私、人格權益如何保證。《侵權責任法》明確保護公民的肖像權、隱私權等民事權益;《網絡安全法》保護公民對數據信息的知情權、選擇權、退出權,明確網站等對公民數據信息的安全保障義務、告知義務、預警義務等。在刑法及司法解釋中,也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行為和處罰作出明確規定。況且依據《未成年人保護法》,中小學生更應獲得法律的特別保護。

或許,相關解釋是,對於這些人臉識別監控的數據信息,只會用於課堂之上,不會傳出去。但誰又能保證,這些至關重要的數據信息,在校方的手中會萬無一失?去年,劍橋分析公司不正當使用臉書用戶數據的醜聞已拉響警報。新的數據洩露醜聞不久前再度曝出,這次受到威脅的是4.19億臉書用戶的手機號碼。一家擁有強大數據安全防護能力的互聯網公司都尚且未能倖免,校方又如何能確保相關數據固若金湯?

或許,校方還可以解釋,引進人臉識別監控這種新技術是為了學生好,是為了更好的課堂秩序和教學效果。目的固然不錯,可這樣事關學生合法權益的大事,是否徵求了學生意見?《網絡安全法》明確規定,“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公開收集、使用規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範圍,並經被收集者同意”。

人臉識別監控進課堂,還忽視了一個潛在的受害者,那就是教師。在先進儀器冰冷的目光下,受到全方位監控的不僅是講臺下的學生,也包括講臺上的教師。教師的一言一行恐怕都會被系統記錄在案,成為評價教學質量的依據。在被監控的環境下,恐怕或多或少影響教師教學。

從國際經驗看,對於人臉識別監控進校園、進教室,更多采取的是謹慎態度,實施禁令的不在少數。比如,瑞典一所高中使用人臉識別系統記錄學生的出勤,學校董事會被認定違反歐盟《通用數據保護條例》,被處罰款。美國一所學校想安裝監控攝像頭,也被叫停。新技術之所以遭遇梗阻,正因為潛在的侵權風險。

保護公民權利是創新技術的前提。鑑於人臉識別監控進課堂存有侵權之嫌,有必要加以限制和管理,切不可隨意上馬,但願人臉識別監控技術的應用及早得到立法規制,以便在合適的框架內發揮作用。

(作者系空軍軍醫大學副教授)

《中國教育報》2019年09月13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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