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委巡察組向11家單位黨組織反饋巡察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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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衢州市委同意,近日衢州市委巡察組分別向衢州市水利局(市烏引局、市銅水局)、市住建局(市政府投資項目建設中心)、市民政局、市僑聯、市發改委、市文聯、市經信局、市生態環境局等11家單位黨組織反饋了巡察和“回頭看”情況,並就落實反饋意見、抓好整改工作提出具體要求。

在衢州市水利局

衢州市委巡察組發現,市水利系統黨組織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治水的重要論述有差距,在推進綠色發展中發揮水利作用不夠,貫徹落實市委抓人促事相關精神不到位;統籌謀劃能力不強,缺乏“一盤棋”思想;民主集中制落實不到位,黨內組織生活不嚴肅,選人用人不規範,存在混編混崗問題和“近親繁殖”現象;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禁而不絕,存在公車使用管理不規範、違規公務接待等問題;工程項目管理混亂,直接發包項目未經集體決策比例高,竣工決算滯後現象突出;執行財經紀律不嚴,有關費用轉嫁下屬企業。

在衢州市住建局

衢州市委巡察組指出,市住建系統黨組織落實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省重大部署和市委打造最優營商環境、創建文明城市等決策部署有短板;市區建設管理體制沒有理順,部分工程驗收嚴重滯後,群眾反映強烈問題解決不力;選人用人工作不規範,混崗混編現象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多發,存在違規領取勞務報酬、超標準報銷差旅費等問題;公房租金欠繳現象嚴重,公房調整回收不及時且空置現象突出,違規出租時有發生;工程建設領域存在應公開而未公開招標、先發包後評審、先變更施工後審批等問題,資金支出不規範、資產管理混亂。

在衢州市民政局

衢州市委巡察組發現,市民政局黨委落實中央脫貧攻堅精準扶貧指示不夠有力,貫徹“民政為民、民政愛民”工作理念不夠到位;一些黨員幹部特別是少數領導幹部理想信念滑坡,違紀違法問題頻發;選人用人不規範,混崗混編嚴重,系統內存在“近親繁殖”現象;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貫徹不力,對下屬單位、協會等監管缺失;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依然存在,一些重大事項討論、內部審計、協會年檢走過場,特權現象禁而未絕;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壓力傳導遞減,“一崗雙責”履責不力;合同管理不規範,物資與服務採購漏洞大。

在衢州市僑聯

衢州市委巡察組指出,市僑聯黨組領導核心作用有所弱化,“三重一大”決策機制落實不到位,存在黨政不分現象,黨組會、主席辦公會、業務會、支部會混在一起開;黨內組織生活不規範,“重業務、輕黨建”現象明顯;幹部隊伍建設不夠有力,選人用人不規範;擔當有為意識淡化,主觀能動性發揮不夠;內部管理偏鬆偏軟,存在合同簽訂不規範等問題。

在衢州市發改委

衢州市委巡察組發現,市發改委黨委學習貫徹上級重大決策部署不到位,推進清廉衢州建設有差距,落實中心工作存在短板;黨委領導核心作用弱化,以主任辦公會或班子會代替黨委會研究違紀幹部處理、黨建工作、“三重一大”等事項;選人用人規矩意識淡薄,編制紀律執行不嚴肅;落實“三會一課”制度不到位,普遍存在支部會代替黨小組會、業務學習代替理論學習等情況;黨委主體責任落實不力,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依然存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多發;“四種形態”運用不夠精準,黨紀政務處分執行不嚴;重點領域存在重大廉政風險,財務、資產管理混亂。

在衢州市文聯

衢州市委巡察組指出,市文聯黨組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文藝工作重要論述有差距,黨組會與主席辦公會套開、混開現象普遍,“文藝之家”作用發揮不充分,意識形態工作落實不到位;組織生活不夠嚴肅,黨員發展和黨建陣地建設有短板,幹部人事工作不規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依然存在,清廉衢州建設落實不到位,幹部監督管理寬鬆軟,項目資金管理使用不規範。

在衢州市經信局

衢州市委巡察組“回頭看”發現,市經信局黨組對上一輪巡察整改缺乏主動擔當,整改責任未壓實,整改舉措落實不到位,問題整改不徹底、打折扣,治本效果不佳;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意識不強,落實市委市政府要求有差距;黨內組織生活不規範,個別黨員發展程序違規;幹部監督管理缺位,選人用人工作不規範;公房租金收繳不力,下屬公司對房產失管;違規公務接待、違規轉嫁費用、套取會議費發放補貼等現象依然存在,一些行政執法職能履行不力。

在衢州市生態環境局

衢州市委巡察組“回頭看”指出,市生態環境局黨組在上一輪巡察整改中,缺乏主動擔當,整改責任未壓實,整改標準打折扣,整改措施難以治本,問題整改不徹底,沒有舉一反三;黨組總攬全局能力不夠,環境監管信訪件處置不力;幹部選任程序執行不到位,黨建陣地建設不重視;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仍然存在,變相補貼手機通訊費;依法行政意識不強,行政敗訴案件多;專項資金管理存在薄弱環節,存在“以補償罰”現象。

衢州市委巡察組要求,被巡察黨組織要提高思想認識,增強整改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主動擔起整改主體責任,切實做好巡察整改“後半篇文章”。黨組織主要負責同志要以上率下,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對整改事項和重要問題要認真研究決策、周密部署推進、積極協調督辦、逐一檢查驗收。要強化巡察整改的日常監督,切實發揮標本兼治的戰略作用,使巡察成果真正轉化為正風反腐、取信於民的實際效果。

(原標題《市委巡察組向11家單位黨組織反饋巡察情況》。編輯 邵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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