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10元錢砍了人”男子徒步70公里舉牌自首

瓊海 海口 徒步 法律 海南 餘杭檢察 2019-06-29

男子徒步70公里舉牌到派出所自首:我為10元錢砍了人


6月24日,一名男子一瘸一拐地走到海口鐵路公安處海口站派出所門口,手上還舉著一塊紙牌,上面寫著:我要自首。見此情景,民警馬上將其帶進派出所內調查。


“我為10元錢砍了人”男子徒步70公里舉牌自首


經瞭解,這名男子叫羅某,23歲,江西人,於今年5月份在網上認識了海南省瓊海市的潘某(化名,男,31歲)。潘某提出由羅某為其玩遊戲、打裝備,每月支付羅某3000元工資,羅某欣然前往。不料,一個月過去了,潘某卻不願支付“工資”。近期,羅某向潘某索要10元被拒絕後,一直想不開,6月21日早晨,羅某拿了住處的一把菜刀砍傷潘某頭部後逃離了現場。

“我為10元錢砍了人”男子徒步70公里舉牌自首

經民警查證,羅某已因涉嫌故意傷害被瓊海大路鎮派出所網上通緝,潘某傷情並不致命,正在進行司法鑑定。

民警詢問得知,該男子名叫羅某(23歲,江西人),於今年5月份在網上認識了家住海南省瓊海市的潘某(化姓,男,31歲)。潘某提出由羅某為其玩遊戲、打裝備,每月支付羅某3000元工資。羅某覺得既能玩遊戲又能掙錢,遂欣然前往潘某住處為其“工作”。

“我為10元錢砍了人”男子徒步70公里舉牌自首

不料,一個月過去了,潘某卻不願支付“工資”

近期,羅某向潘某索要10元被拒絕後,一直想不開,遂於數日前拿了住處的一把菜刀砍傷潘某頭部,潘某被砍傷後立即逃走,羅某見其逃走後也逃離了現場。

“我為10元錢砍了人”男子徒步70公里舉牌自首

隨後,羅某沿著國道步行70餘公里潛逃到海口秀英港,乘坐37路公交車到達海口火車站。

在海口火車站,羅某見到站崗民警後意識到自己已無處可逃,想到自己還年輕,不應從此陷入犯罪的深淵,遂向海口鐵路公安處海口車站派出所自首。經民警查證,羅某已因涉嫌故意傷害被瓊海市大路派出所網上通緝。潘某傷情並不致命,具體情況有待司法鑑定。目前羅某已被移交瓊海大路鎮派出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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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外出務工應保留好能夠證明務工關係的證據,以便出現勞資糾紛時通過合法途徑討薪。切勿意氣用事,以免觸犯法律。

來源中新網、梨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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