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青海這19家社會組織擬被行政處罰

青海省民政廳

《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送達公告

青民發〔2019〕42 號

下列社會組織存在未按照規定參加青海省民政廳2016年度、2017年度社會組織年度檢查的行為,違反了《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二 十八條、《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 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構成《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第(三)項、《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三)項所述 “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規定接受監督檢查的”違法行為且情節嚴重。依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條,《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第二十五條之規定,本機關擬對下列19家社會組織作出撤銷登記的行政處罰。現依法公告送達《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被公告的社會組織應到青海省民政廳社會組織管理局領取《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電話0971--6106760),逾期即視為送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有關規定,當事人享有以下權利:

1、陳述和申辯權;

2、聽證權。需陳述、申辯以及聽證的,可在公告送達之日起3日內向本機關提出書面申請,逾期則視為放棄上述權利。

擬給予撤銷登記處罰的社會組織名單:

青海省供貨商聯盟會

青海企業發展促進會

青海省碳化硅行業協會

青海省詩歌學會

青海省藝術民俗攝影學會

青海(浙江)永康商會

青海體育攝影學會

青海省文藝評論家協會

青海臻美攝影愛好者協會

青海大音花兒藝術合唱團

青海省雲尚農業科學研究院

青海省天山藝術雕塑研究院

青海馨慈扶貧救助服務中心

青海省佳和輪滑運動俱樂部

青海省石油成品油流通行業協會

青海省石油文化藝術工作者聯合會

青海省興鼎特種養殖研究中心

青海古金唐熱貢文化發展研究中心

黃河上游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職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

本行政機關地址:西寧市西關大街60號,2019年5月27日搬遷至西寧市城西區五四西路69號。

聯繫電話:6106760。

特此公告。

青海省民政廳

2019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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