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的“彩禮”和“嫁妝”算不算“夫妻共同財產”?

情感 光明網 2019-01-28

2018年還剩最後一個月了,90後也要到而立之年了,也都到了被催婚的年紀。但說到結婚,很多人都會想到“彩禮”,跟彩禮對應的叫“嫁妝”。婆家給的叫“彩禮”,孃家陪嫁的叫“嫁妝”。

男方在求娶女方的時候一般會給彩禮,然後女方結婚的時候會帶著嫁妝回來。不管是彩禮還是嫁妝,都是一筆非常可觀的金額,於是很多人會迷惑於自己的所有權,彩禮和嫁妝是不是夫妻的共同財產?

結婚的“彩禮”和“嫁妝”算不算“夫妻共同財產”?

首先,我們需要知道夫妻之間的共同財產是什麼?它指的是夫妻關係仍然存在時,男女雙方所擁有的工作和財產的合理收入。除了約定的禮物之外,他們聚集在一起的資產屬於雙方。夫妻有權處分共同擁有的財產。當一方想要處分財產時,需要另一方同意,不能自行分配財產。

其次,彩禮是男方給女方家庭的一種約定。如果女方接受婚約,她會接受男方的求婚並準備嫁給他。在某些方面,這是女方的婚前財產,不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結婚的“彩禮”和“嫁妝”算不算“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所收的彩禮由一方個人接收或購置結婚物品的,應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受贈的財物無特殊約定,應為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男女雙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據最高院1993年《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5條規定,考慮財產的來源予以合理分割。

如果雙方婚姻持續時間短,並且給予彩禮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難的,可根據《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第8條規定精神處理,分割共同財產時給予生活困難的一方適當傾斜。

結婚的“彩禮”和“嫁妝”算不算“夫妻共同財產”?

嫁妝是由女人從她母親家帶到男人家的。對於這種行為,我們把它定義為禮物行為,至於贈與是婚前財產還是婚後財產,應當根據具體情況加以判斷。夫妻雙方在領取結婚證後同居的,除約定財產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取得結婚證之前財產不能歸屬的,屬於一方的財產。因此,婚前贈與的嫁妝屬於女方,離婚後可以撤回。只有婚後登記居住,才能被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總之,婚姻是我們感情的另一個開端。希望我們能有一個和諧的關係和幸福的生活,不要因為這些爭執而爭吵,影響我們的感情。

版權聲明:如涉及版權問題,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