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分包項目中工人受傷致九級傷殘 沈濰幕牆與中高置業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信網7月4日訊 被個人僱傭到工地現場幹活,不料卻被裝玻璃的架子砸傷進了醫院,劉先生因此被鑑定為九級傷殘。意外發生後,雖然山東沈濰幕牆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以下簡稱“南通分公司”)的工作人員承擔了醫療費,但事故扔給劉先生造成了多項其他經濟損失。經過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判決,劉先生因在施工中未盡到謹慎的注意義務,應自擔30%責任,僱傭李先生的李姓工作人員承擔70%責任。同時,由於李姓工作人員沒有資質和安全生產條件,發包方南通分公司和青島中高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高置業”)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因南通分公司不具備法人資格,則由山東沈濰幕牆裝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沈濰幕牆”)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施工中被砸傷住院治療14天致九級傷殘

2013月,劉先生被平度琴輝公司招用從事鋼結構焊接安裝工作。2015年6月,劉先生被公司通知與南通分公司的工作人員李先生協商安裝焊接工程之事,隨後便到中高國際名人花園工地從事地下車庫出入口通道鋼結構焊接安裝工作,劉先生的工資以現金形式由另一位李姓工作人員支付。

2016年1月,在中高名人國際花園工地焊接安裝地下車庫出入口通道鋼結構時,劉先生被旁邊裝玻璃的架子砸傷,隨即被送往平度市人民醫院搶救治療,因傷勢較重又轉入醫院骨一科住院治療四天,被診斷為骶骨骨折、左側趾骨上下支骨骨折、軟組織挫傷。隨後,劉先生又轉青島大學附屬醫院住院治療10天,出院診斷為腰椎峽部裂、左趾骨骨折、 胸腔積液、5.骨盆骨折、骶骨骨折。劉先生兩次住院治療產生的醫療費均由李先生經辦支付。

在一審審理階段,平度市人民法院根據南通分公司的申請,委託青島惠民司法鑑定所就劉先生的傷殘等級做鑑定,結果為劉先生的脊柱損傷內固定術後構成九級傷殘,骨盆損傷構成十級傷殘。

事後,劉先生就受傷導致的一系列損失將沈濰幕牆、南通分公司、中高置業、李姓工作人員等告上法庭,要求依法承擔各項損失。

中間存在違法分包

平度市人民法院審理過程中綜合多項證據,認定劉先生是受李姓工作人員僱傭、在南通分公司的中高名人國際花園受傷。

同時法院審理查明,南通分公司將這一工程項目發包給沒有資質和安全生產條件的李姓工作人員,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僱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之規定,南通分公司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中高置業作為專業的房地產開發商與南通分公司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南通分公司不具有建築工程施工資質,中高置業將該工程發包給南通分公司,而且實質施工單位也是南通分公司,中高置業作為發包人亦應與南通分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南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民事責任應由沈濰幕牆承擔。

綜上,平度市人民法院判決李姓工作人員賠償劉先生住院補助費、護理費、誤工費、後續治療費、精神撫慰金、傷殘鑑定費、殘疾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交通費共計397919.84元,沈濰幕牆和中高置業對李姓工作人員的賠償義務承擔連帶責任。

終審判決沈濰幕牆與中高置業擔責七成

一審判決後,沈濰幕牆、中高置業對判決不符,向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本案系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爭議的焦點問題是一審判決對劉某某受傷地點、賠償標準、賠償責任主體及責任比例的認定是否正確。

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的事實,一審判決認定劉某某在城市從事電焊工作,其主要生活來源是靠城鎮打工收入,其損失應按城鎮居民標準計算並無不當。根據一、二審庭審查明,可以認定劉先生系受李姓工作人員僱傭,在中高名人國際花園中工作並受傷的事實。

但劉先生做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其在沒有安全防護的情況下在高處施工,未盡到謹慎的注意義務,對事故的發生亦具有一定過錯。一審判決未對劉先生的過錯予以認定不當,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予以糾正,酌定劉先生自擔30%的責任。

同時,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地下車庫及出入口通道設施屬於房屋建築的附屬設施,承包工程的單位應具有相應資質。李姓工作人員無相應工程施工資質,南通分公司對其與李姓工作人員系加工承攬關係,且該工程不需要資質的主張,無事實和法律依據,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經法院審查,南通分公司雖有為其總公司承接工程的經營項目,但該分公司自身並無相應施工資質。南通分公司承包涉案工程時,是以其名義簽訂承包合同,亦是由其組織施工,並非為其總公司承接項目,故中高置業認為其將涉案工程發包給南通分公司不屬於違法分包的主張不能成立。

綜上,一審判決南通分公司、中高置業與李姓工作人員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並無不當。依據責任劃分,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李姓工作人員賠償劉先生各項經濟損失共計277903.89元,沈濰幕牆和中高置業就李姓工作人員的賠償義務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信網首席記者 於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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