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害民警別立福犯罪嫌疑人受審 此案將擇期宣判'

青島 刑法 民法 青島日報 信網 2019-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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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殺害民警別立福犯罪嫌疑人受審

本報8月14日訊 殺害青島民警別立福的犯罪嫌疑人今天受審——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玉某涉嫌故意殺人、故意毀壞公私財物一案。青島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玉某及其辯護人,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到庭參加訴訟。

2019年1月19日,青島民警別立福在抓捕犯罪嫌疑人玉某時遇害。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玉某故意殺人,致三人死亡,一人輕傷,一人輕微傷;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故意毀壞財物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被告人玉某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針對玉某犯故意殺人罪、故意毀壞財物罪的證據,公訴人、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及其訴訟代理人、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分別進行了舉證、質證。各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辯論意見。

最後,法庭宣佈休庭,將對此案擇期宣判。

青島日報/青島觀/青報網記者 戴 謙 通訊員 何文婕 呂 佼

[來源:青島日報 編輯: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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