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一名19歲男子一夜連砸12輛豪車盜竊被批捕 此前多次砸車被判刑

半島記者 孫桂東 報道

本報6月11日訊 近日,市南區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對連續砸破十餘輛車窗玻璃實施盜竊、造成車輛毀損價值1.5萬餘元的犯罪嫌疑人樸某某依法批准逮捕。

樸某某,男,19歲,小學文化程度,待業,目前無固定住處。2015年10月到2018年12月,樸某某因砸車窗玻璃實施盜竊,三次被判刑。2019年3月14日,他再次因涉嫌盜竊被青島市公安局市南分局拘留。4月18日,市南區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依法對其批准逮捕。

經審查查明:2019年3月13日零時至2時許,樸某某預謀盜竊後,在本市大堯三路、逍遙三路、閩江二路、閩江路、福州南路等道路沿線尋找作案對象,先後多次使用隨身攜帶的鑽頭將停放在路旁車輛的車窗玻璃打碎後,進入車輛翻找有價值物品,造成王某某等人的路虎、雷克薩斯、寶馬、奔馳、大眾等品牌的12輛車財產損失共計1.5萬餘元。同時,樸某某從王某某車上盜取香菸2條,後銷贓。

3月8日20時30分許,樸某某預謀盜竊後,在李滄區某小區附近,使用上述手段將臧某某的奔馳轎車車窗玻璃打碎,進入車內未發現有價值物品。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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