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公司董監高任職資格管理辦法修訂'

期貨 中國證監會 人生第一份工作 中國證券報 2019-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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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昝秀麗 張利靜

8月30日,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常德鵬表示,證監會對《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行了修訂,以加強對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備案管理。值得關注的是,本次《辦法》中取消了境外人士擔任經理層人員數量不超過30%的比例限制,將進一步鼓勵外資進入國內期貨行業。

常德鵬介紹,此次《辦法》修訂內容,一方面明確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備案管理的各項要求,優化備案流程,簡化備案材料,體現了“放管服”改革以來證監會行政監管方式的轉變。另一方面,根據監管實踐和市場發展,調整相關人員任職條件,允許期貨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在期貨公司全資或控股的多家子公司兼職,取消境外人士擔任經理層人員數量不超過30%的比例限制。再者,強化事中事後持續監管,規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和履職行為,切實提升監管有效性。

中輝期貨鄭州營業部總經理嚴保明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本次《辦法》修訂與國內期貨市場近幾年的快速發展有關。

風險管理子公司是期貨公司未來發展的一片藍海。業內人士表示,管理層的流動有利於公司資源整合,也是部分公司的現實需要。根據中國期貨業協會數據,截至今年6月末,共有80家期貨公司設立了合計82家風險管理子公司,可以開展五大類業務,包括倉單服務、基差貿易、合作套保、場外衍生品業務和做市業務。

證監會表示,將根據公開徵求意見的情況,對《辦法》作進一步修改並履行程序後發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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