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調整商車費率浮動範圍

汽車保險 非銀金融行業 保險 投資 信息時報 2017-06-13

信息時報訊(記者 李晶晶) 關於調整商車費率浮動係數的監管“靴子”終於落地。6月9日,保監會網站發佈《關於商業車險費率調整及管理等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稱,決定進一步擴大保險公司自主定價權,下調商業車險費率浮動係數下限,進一步降低商車費率水平,減輕消費者保費負擔。

保監會表示,本次下調商車費率浮動係數下限後,根據前期的行業測算,最低折扣率將進一步下調至0.3825,部分地區更將低至0.3375(即具有良好駕駛習慣和安全記錄的車主在一家穩健經營的保險公司投保,保費可能下浮20%左右)。同時,經過本輪改革,保險行業商業車險賠付率可能提高3.6個百分點。保監會指出,下一步,將加強保險公司車險綜合成本率、綜合費用率、未決賠款準備金提轉差率等指標的回溯分析,打擊市場違規套費等各種違法違規問題,積極推進治理車險“理賠難”問題。

《通知》分別對不同地區的商車費率自主係數的浮動空間作出規定,從而進一步釋放此前商業車險改革的紅利。具體來說,各地改革方案如下:

1.在深圳保監局轄區內,自主核保係數調整範圍為0.70~1.25,自主渠道係數調整範圍為0.70~1.25。

2.在河南保監局轄區內,自主核保係數調整範圍為0.80~1.15,自主渠道係數調整範圍為0.75~1.15。

3.在天津、河北、福建、廣西、四川、青海、青島、廈門等保監局轄區內,自主核保係數調整範圍為0.75~1.15,自主渠道係數調整範圍為0.75~1.15。

4.在境內其他地區,自主核保係數調整範圍為[0.85~1.15],自主渠道係數調整範圍為0.75~1.15。

其中,廣東地區應屬於第四種改革方案的範疇,自主核保係數浮動範圍與此前一致,而自主渠道係數浮動下限則進一步下調至0.75,即實行“單75”係數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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