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常識》車輛保險中不計免賠的理解與運用

汽車保險 責任保險 交通 用車 社會 吉林省律師陳維國 2018-12-03

一、不計免賠

不計免賠,是指投保了車輛損失險及第三者責任險的車輛,在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事故之後,造成車輛損失(不含盜搶)或第三者責任賠償,由保險人依據《保險合同》中的不計免賠條款,對實際損失金額全額賠償。

《機動車保險條款》第十七條的規定:“根據保險車輛駕駛人員在事故中所負責任,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實行絕對免賠率。負全部責任的免賠20%,負主要責任的免賠15%,負同等責任的免賠10%,負次要責任的免賠5%。”

這個條款明確規定:車輛損失險及第三者責任險在發生事故時,保險人不能獲得100%的賠償,而是根據保險人在事故中所負的責任大小,按比例賠償,例如:在交通事故中負主要責任的保險車輛,只能收到符合規定的賠償金額的80%,其餘20%須自行擔負。因此,保險人如果投保了“不計免賠險”,在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事故時,才可以收到100%的賠償。

二、加扣免賠率

《機動車保險條款》規定:不計免賠險的理賠範圍沒有包括加扣免賠率。加扣免賠率的實施條件是汽車多次出險、非約定駕駛員出險、汽車違反安全裝載規定、在盜搶險理賠過程中由於車主缺少理賠資料而導致增加免賠率等現象。這類加扣免賠率是由於車主違反某些合同約定或自身駕駛技術不過關,保險公司酌情增加的免賠率。這個規定的目的在於告誡車主駕車要注意安全第一。

加扣免賠率未涉及車主事故責任應承擔的免賠金額,不計免賠險對車主應承擔的免賠金額沒有效力。。

三、附加險免賠率

不計免賠險是一款附加險種,是為主險服務的。不計免賠險只對第三者責任險與車損險的免賠率有效,對盜搶險、自燃險與無過失責任險無效。不計免賠險與盜搶險、自燃險與無過失責任險不能通用。

因第三者責任險與車損險的理賠範圍有限,不能覆蓋某些特定事故的理賠事宜,保險公司設立相應的附加險種,以補充汽車主險的理賠面不足。附加險種之間是相互獨立的,不計免賠險對附加險的免賠率沒有效用。

四、不計免賠險的除外責任

不計免賠險雖然能將車主的事故責任所承擔的免賠金額全部轉嫁給保險公司,但不計免賠險對加扣免賠率、附加險免賠率與某些特定事故的免賠率沒有效力。因此,車主應當知道不計免賠險的除外責任,避免發生理賠糾紛。

1、找不到第三者事故

保險公司對於找不到第三者的車損事故設立單獨的絕對免賠率,通常是30%或50%的免賠率,該種情況不屬於不計免賠險理賠範圍。

找不到第三者的交通事故,因難以客觀判定當事車主的實際事故責任,無法將車主事故責任作為理賠參考依據,不計免賠險對於這類事故的免賠率沒有效力。保險公司之所以對這類事故設定單獨免賠率,目的是要規避某些重複賠付的道德風險。如有人在雙車碰撞事故後,先收取對方車主賠償後,再製造一起單車事故假象,向保險公司索賠,以達到雙重賠付的目的。保險公司對這類事故設立單獨免賠率,是依法維護保險公司和車主利益的正確選擇。

2、事故責任無法確定

對一些沒有保留事故現場的汽車事故,因事故責任無法確定,保險公司通常確定30%的免賠率。如雙車碰撞後,有些車主不保護事故現場痕跡,就將汽車駛離現場,直接協商和解。保險公司無法從事故現場痕跡判斷各車主的事故責任,有些保險公司對這種事故責任就會單獨規定30%的免賠率。不計免賠險對這類事故自然無效。因此,事故發生後,車主一定要協助保險公司定損員做好查勘事故車輛與現場痕跡,車主可以協商處理事故,但妥善保護事故現場同樣重要。

3、小額車損絕對免賠

保險公司通常對於500元以下的小額車損不作理賠的。保險公司設立絕對免賠額,對車主有益。

對500元以下車損事故不作理賠,維持理賠空白記錄,可以享受續保車險的保費優惠。由於事故定損理賠程序比較繁瑣,處理小額賠款可能給車主增加的索賠成本或花費時間成本大於索賠額時,放棄小額索賠實際收益更大。車主放棄小額索賠,更有利於保險公司完善車險服務功能,使車主享受到更多車險增值服務。另外,車主想要獲得所有事故的全部賠償,可以選擇不計約定額特約險;通過多繳保費,享受最全面的理賠服務。

五、基本險不計免賠特約條款

基本險不計免賠特約條款是對基本險規定的按責任免賠金額的補充,是對主險服務的。如客戶選擇投保了基本險不計免賠特約條款,保險公司將負責賠償客戶自行承擔的部分。如“車身劃痕險”和“搶盜險”就是一種附加險。在此情況下,車主如購買“附加險不計免賠險”就可以向保險公司轉嫁風險。

基本險不計免賠率特約條款

第一條 保險責任

經特別約定,保險事故發生後,按照投保人選擇投保的商業第三者責任保險、車輛損失險或車上人員責任險的事故責任免賠率計算的,或按照全車盜搶險的絕對免賠率計算的,應當由被保險人自行承擔的免賠金額部分,保險人負責賠償。

基本險各險種的不計免賠率特約責任彼此獨立存在,投保人可選擇分別投保,並適用不同的費率。

第二條 責任免除

下列金額,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一)因違反法律法規中有關機動車輛裝載規定而增加的免賠金額;

(二)因保險車輛實際行駛區域超出保險單的約定範圍而增加的免賠金額;

(三)因投保時指定駕駛人但保險事故發生時為非指定駕駛人駕駛保險車輛而增加的免賠金額,因提供的指定駕駛人信息不真實而增加的免賠金額;

(四)因應當由第三者負責賠償但無法找到第三者而增加的免賠金額;

(五)保險車輛全車被盜竊、搶劫、搶奪,因被保險人如不能提供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購車發票等機動車來歷證明、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而增加的免賠金額;保險車輛全車被盜竊,因原配的全套車鑰匙缺失而增加的免賠金額;

(六)根據多次事故免賠特約條款的絕對免賠率計算的應當由被保險人自行承擔的免賠金額。

六、附加險不計免賠特約條款

附加險不計免賠特約條款是對附加險種免賠金額的補充。因基本保險時車主自己要承擔“絕對免賠”部,稱為加扣免賠率。因此,車主如果選擇了附加險不計免賠特約條款,就可以獲得事故的全部賠償。

附加險不計免賠率特約條款

第一條 保險責任

經特別約定,保險事故發生後,按照投保人選擇投保的附加險的事故責任免賠率和絕對免賠率計算的,應當由被保險人自行承擔的免賠金額部分,保險人負責賠償。

附加險各險種的不計免賠率特約責任作為整體存在,投保人不可選擇分別投保。

第二條 責任免除

下列金額,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一)因違反法律法規中有關機動車輛裝載規定而增加的免賠金額;

(二)因保險車輛實際行駛區域超出保險單的約定範圍而增加的免賠金額;

(三)因投保時指定駕駛人但保險事故發生時為非指定駕駛人駕駛保險車輛而增加的免賠金額,因提供的指定駕駛人信息不真實而增加的免賠金額;

(四)因應當由第三者負責賠償但無法找到第三者而增加的免賠金額;

(五)根據多次事故免賠特約條款的絕對免賠率計算的應當由被保險人自行承擔的免賠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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