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首例“套路貸”惡勢力犯罪集團案公開宣判

蒲城 刑法 人生第一份工作 渭南青年門戶網 2019-06-25

2019年6月20日下午,蒲城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史偉等6人涉嫌詐騙罪、敲詐勒索罪一案在蒲城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史偉等6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年四個月至二年不等,並均處以罰金。該案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蒲城縣首例“套路貸”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

案情回顧

2016年以來,被告人史偉等人利用蒲城縣中昌汽車服務有限公司,長期非法從事汽車質押貸款業務。在與車主間簽訂質押合同時,只讓車主簽寫個人信息、車輛信息、貸款金額、貸款期限等內容,違約金欄只讓車主在空白處按指印,故意隱瞞違約金的計算辦法,為其索要鉅額違約金創造條件。在籤質押借款合同的同時讓車主簽寫轉押協議和車輛買賣協議,為其無法收到違約金便處分質押車輛創造條件。在車主還完本息要車時,肆意認定車主違約,在違約金空白欄補籤高額徵收比例,向車主強行索要鉅額違約金。史偉等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先後作案11起,涉案金額達336402元,採取霸佔財物、不平等“協商”等軟暴力手段,敲詐勒索他人財物,獲取高額利益,嚴重擾亂了金融管理及社會生活秩序,造成了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於辦理“套路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於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精神,該案已構成“套路貸”惡勢力犯罪集團,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檢察官溫馨提示:

面對不良小額貸、“套路貸”等市場借貸行為,檢察機關建議廣大人民群眾增強防範意識,不去無資質的小額貸公司借款,警惕打著諮詢公司、資金管理公司幌子來從事小額貸的公司。借款時要明白看清、問清合同文本,並留存一份借款合同在手裡,發生被暴力索債等行為注意留存證據,並在第一時間尋求司法機關的幫助。

蒲城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首例“套路貸”惡勢力犯罪集團案公開宣判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