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幹部成涉黑“保護傘”!福建平潭審理首起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

平潭 黑社會 福建 法律 海峽都市報 2019-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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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都訊(記者 陳銘 通訊員 周智聰) 7月24日、25日,平潭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高某美等14名惡勢力犯罪集團犯敲詐勒索罪、職務侵佔罪、聚眾鬥毆罪一案,該案系平潭綜合實驗區首起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

公訴機關指控,2009年以來,高某美等14人經常糾集在一起,通過“老人會”以強佔國有、集體土地,組織村民持械驅趕他人,與他人鬥毆,脅迫他人交付“租金”、錢款等方式,在平潭縣北厝鎮務裡村竹嶼口多個碼頭堆場等處多次實施職務侵佔、聚眾鬥毆、敲詐勒索等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社會生活秩序,侵佔國有集體財物人民幣480多萬元,勒索錢款人民幣86萬餘元,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高某美為首要分子,張某華、高某何、高某濟等人為重要成員。其中,高某泉、高某宜時任村黨支部、村民委員會主要負責人,他們夥同高某美等人“入股分紅”、侵吞國有、集體資產,放縱高某美等人實施聚眾鬥毆犯罪活動,為高某美等人充當“保護傘”。

案件審理期間,高某濟等11人均在辯護人或值班律師的幫助下籤署認罪認罰具結書,庭審中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表示認罪悔罪,自願接受法律處罰。

編輯:毋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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