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電動滑板車上路被罰了1000元,冤不冤?

平衡車 交通 上觀新聞 2019-04-10

因為車身設計輕盈靈活、便於攜帶,摺疊電動滑板車、電動平衡車受到當下不少上班族和“代駕”一族的青睞。但是,方便之餘,有多少人知道:電動滑板車、平衡車不符合我國機動車安全標準,也不在非機動車產品目錄內,因而不得在公共道路上行駛。騎著上路,隨時可能會被罰。

最高能罰到1000元是真的嗎?能否上牌變成合法上路?繳了罰款怎麼取車?解放日報·上觀新聞記者在12345市民服務熱線發現,有不少市民諮詢滑板車等新型通行工具的上路行駛問題,也有不少已經吃了罰單的市民有話要說。

不僅被罰1000元,3個多月車取不回

長寧區樑先生騎著滑板車上路,不僅車被扣留,還被罰了1000元。不過,樑先生覺得有些冤,他向12345反映,自己被“誤判”了。

2018年12月12日,樑先生像往常一樣騎著小米品牌的滑板車前往3公里外的公司。行駛到虹橋路時,路上沒什麼車輛,樑先生於是龍頭一轉,駛入馬路中間,試圖穿過馬路。附近的交警當即阻攔,告知其滑板車不能上路。樑先生確實聽聞過限制滑板車行駛的說法,意識到自己違法了,因此配合交警執法,上交車輛。由於違法“情節較為嚴重”,樑先生還被處以罰款1000元。但他查詢相關條例得知,自己屬第一次被罰,罰款金額應該是100元,且不應被扣車。

樑先生找到長寧區交警支隊,對處罰結果提出申訴。據他回憶,過了一週,工作人員告知其申訴成功,可將處罰金額改成100元,但得等交警總隊操作改判。但等到2019年3月5日,仍然沒有改判的消息。期間,樑先生撥打了數次12345請求加快辦理,但長寧交警支隊始終反饋,總隊還在走流程中。

罰款的問題解決了,車怎麼辦?據他進一步瞭解,如果要取回扣留車輛,必須要提供合格證。樑先生記得,合格證單獨放在包裝盒裡,但包裝盒早扔了。樑先生注意到,滑板車的說明書上有合格證的鋼印團,能否替代?交警部門拒絕,稱需要讓廠家或工商部門重開證明。於是他聯繫廠家,對方表示無法補發合格證。取車的事情陷入了僵局,這讓樑先生十分惱火:提供合格證是為了確保產品質量安全,還是方便認領?

滑板車一旦被扣取回不容易

2018年年底,浦東的張女士從某電商平臺也購買了一款價值800元的電動滑板車作為上下班的通勤工具。不久,她被交警攔下。交警告知其,不準騎滑板車上路,第一次碰到是警告,下次就要處罰了。今年1月2日,沒當回事的張女士又騎著電動滑板車到金科路附近時,再次被交警攔下。這次,交警向其開具了違法告知書,編號為6821363013,要罰款、扣車。交警讓其攜帶身份證複印件、電動滑板車發票,前往龍東大道1920號的浦東分局交警支隊第五大隊進行處理。

由於交警部門僅在工作日上班,張女士就特意在當週的週五請假處理罰單。可到了辦理窗口,卻被告知無法受理,扣留的滑板車也並不在支隊。窗口人員建議張女士到華夏東路2077號的浦東分局交警支隊第四大隊問問。於是,張女士又跑到11公里外的交警支隊第四大隊,抵達後卻發現未開門辦公。按照告知書上的電話打過去,也無人接聽。

跑了一大圈,不知道哪裡處理罰單。張女士說她沒了耐心,無奈只能放棄了取車的念頭。

電動滑板車、平衡車不具有路權,別心存僥倖

按照《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七十四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九條第一款規定,非機動車未按規定註冊登記的,由公安機關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其他通行工具未按規定註冊登記的,由公安機關處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市公安局交警總隊曾表示,電動滑板車、平衡車、電動獨輪車等屬於未按規定註冊登記通行工具。交警對首次查獲使用電動滑板車、平衡車、電動獨輪車等在道路上行駛的,按照“其他通行工具未按規定註冊登記上道路行駛,情節較輕”,對當事人處100元罰款;第二次及以上查獲使用電動滑板車、平衡車、電動獨輪車等在道路上行駛的,按照“其他通行工具未按規定註冊登記上道路行駛”,先予扣留車輛後通知違法人員到指定地點接受處理。違法人員前來處理的,對其處以500元罰款。

法規規定,電動平衡車沒有路權,不能在道路上使用。但是其作為代步工具,可以在小區、公園內和其他封閉的場所使用。

欄目主編:毛錦偉 文字編輯:毛錦偉 題圖來源:視覺中國 圖片編輯:蘇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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