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檢察長家屬毆打公交司機 官方:暫停其職務 打人者被拘'

平頂山 河南 天天讀報會 2019-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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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下午,據河南平頂山市人民檢察院通報,為支持公安機關依法公正處理網絡反映的“平頂山副檢察長家屬毆打司機”事件,經平頂山市檢察院和新華區委研究,暫停新華區檢察院副檢察長李新軍職務,責令其配合有關部門調查。

同日下午,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河南平頂山市公安局新城分局獲悉,新城公安分局以毆打他人依法對違法行為人嶽某靜行政拘留14日,並處罰款900元;同時以公然侮辱他人對違法行為人婁某珍行政拘留3日。

據媒體此前報道,河南平頂山市一公交司機婁某珍遭到一對母女毆打,打人者之一嶽某靜系平頂山新華區檢察院副檢察長李某軍妻子。事發後,嶽某靜一直未到案。21日上午,新華區檢察院副檢察長李某軍就此事迴應稱,不會因夫妻關係影響警方辦案,對於其妻子尚未到案一事,他表示警方可依法處理。

平頂山市公安局新城分局表示, 經依法調查,7月23日19時許,30路公交車女司機婁某珍(女,37歲)在行駛過程中,與乘客杜某(女,62歲)因小孩乘車問題發生言語糾紛。19時35分許,在該公交車行停至公正路翠湖路口西側公交站時,杜某從該公交車後門下車行至前門處,雙方繼續發生爭執,婁某珍先後於車上、車下用隨車攜帶的水杯裡的水、水桶裡的汙水潑灑杜某,杜某在車下用隨身攜帶水杯裡的水回潑婁某珍,後該公交車繼續行駛。19時40分許,該公交車返程行停至公正路翠湖路口東側公交站時遇見杜某,雙方再次發生言語衝突,杜某女兒嶽某靜(女,37歲)隨後趕到現場,與杜某一同上車毆打婁某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杜某、嶽某靜的行為涉嫌毆打他人,婁某珍的行為涉嫌公然侮辱他人。

7月30日,當事雙方書面同意調解處理。後雙方反覆自行調解未果,要求公安機關依法處理。8月19日、21日,新城公安分局先後以毆打他人依法對違法行為人杜某行政拘留13日並處罰款800元,對違法行為人嶽某靜行政拘留14日並處罰款900元;以公然侮辱他人對違法行為人婁某珍行政拘留3日。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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