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頂山市通報掃黑除惡典型案例 “地下出警隊”幫人平事牟利

平頂山 黑社會 汝州 河南 經濟 中國青年網 2019-05-18

插手民間糾紛、經濟糾紛,公然聚眾、持械替他人擺平事端……這是河南省平頂山市掃黑辦在通報掃黑除惡工作成果時公佈的一起典型案例。此案中,張延欽等43人充當“地下出警隊”,在汝州市區及周邊鄉鎮稱霸一方,最終被依法嚴懲。

2018年1月,汝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在偵破一起故意傷害案時通過深挖細查,發現此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張延欽糾集數十名社會閒散人員,長期以“地下出警隊隊長”自居,插手民間糾紛、經濟糾紛,公然聚眾、持械替他人擺平事端,為非作惡,逐步形成了以其為首的涉黑團伙。

在平頂山市公安局的直接領導下,汝州市公安局組成專案組,摸清了這個“地下出警隊”的不法事實,並於2018年4月23日成功摧毀這個涉黑團伙。

公安機關偵查發現,張延欽等人接受他人僱傭後,根據所插手的民間糾紛、矛盾事項大小,召集人員,統一配發砍刀、鋼管、橡膠棒等作案工具,通過微信建群或電話方式傳達“出警”指令,充當“地下出警隊”。獲得報酬後,由召集人根據“出警”時間長短、作用大小,將所收錢款統一進行分配。

2018年11月,汝州市人民法院對汝州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張延欽等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案一審宣判。

一審法院經審理查明,2016年以來,這個涉黑團伙“出警”數十次,多次破壞、打砸村委會、居委會等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實施多起尋釁滋事、敲詐勒索、故意傷害等不法行為,致多人輕傷、輕微傷,先後獲得非法經濟利益近20萬元。張延欽等人的不法行為嚴重破壞了汝州市及其周邊地區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了重大社會影響。

一審宣判後,部分被告人提起上訴。近日,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認定張延欽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敲詐勒索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7年6個月,剝奪政治權利5年,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43名涉案人員也分別受到相應處罰。

平頂山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鄧志輝稱,此案的成功辦理,提升了人民群眾獲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平頂山市掃黑辦通報稱,自2018年以來,全市共打掉涉黑涉惡團伙48個,查封扣押凍結涉案資產2.48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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