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晚上,一段10秒的“執法人員欺壓攤販”的視頻在朋友圈瘋傳,然而事實真相卻與之大相庭徑。
男子錄下的視頻
據縉雲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知情人士介紹,當日下午5點半左右,執法隊員在日常巡查時,發現黃龍路和獨峰路路口有攤販佔道經營,隨即告知佔道攤販胡某這條路段不允許設攤,鑑於該胡某經常亂設攤佔道經營,於是執法隊員決定對胡某的三輪車進行證據先行登記保存,還沒等行動展開,胡某就開始抗拒,辱罵、咬人、毆打執法人員等一系列抗拒行為接二連三上演。
朋友圈的評論
“城管打人了!”胡某在街上一吆喝,路上的行人便速來圍觀。
胡某咬人畫面
其中,一男子當即用手機錄下片段“執法人員被咬後用手推開胡某頭部”的視頻,並上傳朋友圈。一傳十,十傳百,“執法人員欺壓攤販”的經典話題又一次被網友推上風口浪尖,犀利的評論、謾罵的聲音也隨之而來。
胡某打人畫面
人在做,天在看,真相還是會昭然若揭。“執法人員被咬傷、正常執法秩序被擾亂、執法人員的正當防護行為”都一一被執法記錄儀全程記錄,縉雲縣公安部門已按相關法律和程序處理該案件。
目前,胡某如實供述了自己的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警方以阻礙執行職務對胡某處以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對傳謠者進行了訓誡。
【浙江新聞+】
攤販與執法人員
雖然攤販在生計上實屬不易,但這不能成為不文明的理由。維護城鎮秩序乃執法隊員的職責所在。在好言相勸的情況下,攤販仍用言語辱罵和咬人的行為迴應,實為不妥。
過激的行為,對於全社會,絕對不是其他攤販和公民效仿的榜樣,不良行為也當正常看待;考慮到攤販生計也實為艱辛,其抗拒行為更多的是出於自我保護,若能意識到自己行為的不當,廣大群眾亦可用一顆理解的心,給一份寬容的愛。
傳謠者與信謠者
互聯網時代,每個人都是一個自媒體,在網絡中傳播也應當是責任傳播。在沒有掌握事實真相情況下,無論是文字、圖片、視頻,還是評論,都該三思而後行。
作為網民,我們既是信息傳播者,也是信息的接受者。“碎片化”和“片面化”的傳播很可能導致信息的不準確。因此,“判斷意識”成為我們獲取全面而準確的信息的重要能力之一。提高認識,提升認知,已成為當下網民重要的一課。